百嶽達人大玩NTR「偷拍私密片」挨告 不甘敗訴濫告報復
李男(前排紅外套男)在登山界小有名氣,曾創下87天登臺灣百嶽的成績,卻傳出用針孔偷拍換妻同好影片,並違約外流給他人。(圖/翻攝畫面)
「百嶽達人」李姓男子曾因綠帽癖(或稱NTR,藉由伴侶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而獲得快感)、偷拍性愛影片外流挨告登上新聞版面,經過2年的司法審理,其被告違約與侵害配偶權案均被高等法院判決有罪,須賠償被害夫妻,這對夫妻原以爲司法已還他們公正,但沒想到,李男卻加碼反控誣告、恐嚇、妨害風化,讓期待迴歸平靜生活的被害夫妻生活遭到重擊。
李男今年53歲,曾經與另外3名登山好手創下87天登臺灣百嶽的紀錄,在登山界小有名氣,同時也有藥劑師身分,曾有過一段婚姻的他,與前妻在一起時就參加過許多天體活動,甚至在溫泉、KTV大膽露出、交換伴侶。
提告李男違約的林先生(42歲)是電腦工程師,他表示,約2年前在朋友聚會認識李男,因爲對方是臺灣百嶽達人,陽光名人的形象讓他更加信任,沒想到,認識後竟是惡夢開始,不但李男以藥物誘使他與李男的楊姓女友、前妻發生關係並偷拍,還偷拍他與妻子在房內親密畫面。林先生髮現被偷拍的性愛影片後與李男對質,李男不僅下跪道歉,還拿出30萬元當作賠償,並簽下保密合約確保影片不會外流。
林先生遭設計與李男前妻、自己老婆發生性行爲的過程遭李男偷拍,氣得林先生前往警局報警。(圖/投訴人提供)
但事後,李男不顧合約的約定,私自將畫面外流給他人,林先生憤而對李男提出違約告訴,林妻也對楊姓女友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歷經近2年的司法審理,最後高等法院判決李男違約確定,證明他偷拍並外流性愛影片;而楊姓女友也因侵害配偶權確立,須賠償林先生夫妻,2案皆不可再上訴。
林先生說,原本以爲勝訴後,獲得司法上的公理正義,事件也可以漸漸落幕,與妻子可以迴歸平淡的生活,但李男卻針對2年前被發現偷拍時,林先生的氣憤話語提出恐嚇告訴,又對林先生提供給媒體的畫面提告妨害風化,甚至林妻對李男提告恐嚇不成,李男現在又反告林妻誣告。
林先生痛批,雖然目前林妻的誣告罪經判決已不成立,但恐嚇、妨害風化案仍在審理中,李男卻在調解時要求林男簽下同意偷拍外流的保密合約,才願意不再提告,根本是將司法當作報復工具,用來掩蓋涉及不法的事實。
李男簽下字據同意賠償30萬元給林男夫妻,補償偷拍的精神損失,林男才撤銷偷拍告訴。(圖/投訴人提供)
因爲之前將近2年的官司折磨,對於林先生夫妻倆的生活造成極大影響。林先生說「這2年來,李先生不但在開庭時以及在媒體上宣稱我們夫妻,爲換妻聯誼同好等不實言論,雖然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勝訴後,得以間接證明李先生是說謊,但其言論已嚴重影響我妻子的名譽,不僅讓妻子擔心外界眼光、辭去工作,還需到精神科就醫,我們飽受濫訟的糾纏,真的只想回到平靜的生活。」
李男面對指控內容表示,自己也深受其擾,多次向林先生提出和解方式,但林先生卻在官司期間在網路散佈偷拍的不實指控,纔會讓他多次向林男夫妻提告,他也澄清自己絕無對外宣稱林妻爲換妻成員,僅在法庭上供稱林男爲同好,所以纔會拍攝相關畫面,林先生應該都知道。
李男強調,因爲林先生在網路上散佈偷拍訊息,帶團登山工作受到影響,自己所開設的健康食品公司也遭到批評,實在忍無可忍,纔會對他們夫妻提告。目的就是不希望林先生不斷散佈,如果對方有意願和解,雙方可以面對面坐下好好談,提出最好的方式來解決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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