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當粗工晚上唸書 男大生養女網友積蓄還被偷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王夜校生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巫姓女網友,因她工作住所不穩定,所以讓她住進自己的套房內。王男天天買三餐給巫女吃,幫她支出大部分的生活費,後來還讓巫女男友搬進來,不料情侶搬走時,巫女竟趁機偷走他的1萬7千元現金,讓他心碎報警,並上法庭討公道

交友關係牽扯到錢就會很複雜。(圖/達志影像)

王男在法庭上表示,他在101年5月時讓巫女搬進自己的套房內,平時他晚上唸書,白天就到工地粗工,除了買飯給巫女吃外,也幫她支付大部分的開銷、生活費用,「她搬進來後4、5個月期間,我是多負擔一個人的生活費用。」就連巫女的劉姓男友搬進來後,他仍幫巫女付生活費。

法官一聽,詢問王男爲什麼要對巫女這麼好,他說,「就是關心跟擔心,我對被告沒有到喜歡,只是會想說一個女生在外面比較難過生活」王男還曾因目睹劉男皮帶打巫女,氣得當場跟劉男打架、理論,大動作爲巫女抱不平。

王男和劉男在101年9月6日大打一架後,劉男氣得打包行李並帶巫女搬走。隔天凌晨0時3分,巫女悄悄的跑回王男住處,向他哭訴說,自己的行李被劉男丟到新竹縣鳳山溪橋下,要王男幫忙找行李,王男聽了立即跑出去幫忙搜尋。

兩個小時後,王男回到套房內,發現放在書桌抽屜內的1萬7千元現金不翼而飛,氣得報警。法庭上,巫女否認偷錢,辯稱自己只是回去拿內衣,不到半小時後就離開,她說「王男身上多少錢,錢放在哪裡我根本不知道,我離開之後他錢不見,不能認爲就是我偷的。」但法官認爲,王男對巫女始終關照,兩人也無嫌隙,認爲王男並無誣陷巫女竊盜動機及必要,因此判巫女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