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政大生「領不到」畢業證書 英語門檻如門神擋煞
▲政大學生賴怡伶反對校方設立英語畢業門檻,但行政訴訟敗訴。(圖/翻攝pixabay)
英語畢業門檻存廢引起熱烈討論,開第一槍的政治大學法律系賴怡伶去年準備畢業時,拒交相關英語能力證明而拿不到畢業證書,因此對政大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上午宣判敗訴,她則強調「這是教育外包、大學他治,會繼續上訴。」賴怡伶雖然已經通過政大訂定的英語畢業門檻,但認爲這項門檻「非常不合理」,將教育責任外包給校外機構,用檢測代替教學,是「自我放棄」的象徵,因此決定拒交英語能力相關證明,校方也拒絕發給畢業證書;在休學提起行政訴訟後,是否廢除英語門檻的討論就浮上臺面,包含日前抗議的清大學生議會。賴怡伶訴訟時表示,「國立政治大學學則」第21條列出畢業條件時,只包含128學分的必修、選修、通識課程以及0學分的體育課、服務學習課,沒有提及英、外語能力檢定,就不應該作爲畢業條件;但政大認爲,學則只是抽象性規範,「學生畢業應修學分數,不得少於128學分」就已經包含0學分的外語能力。
▲政大在5日的教務會議通過「廢除英語畢業門檻」一案。(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不過政大在5日的教務會議上,以贊成45票、反對9票、棄權2票通過「廢除英語畢業門檻」一案,將送往校務會議討論,若校務會議通過,政大將廢除這項門檻;政大外語學院認爲,目前英語畢業門檻的相關配套不是很恰當,也會提供提升政大英語教育的方案,確實將能力帶給學生。教育部則在去年廢除大學英檢通過率的評鑑標準,也發函給各大專院校,表示應檢討英語畢業門檻存在的必要,不應該「只設立標準卻忽略教學」,用冷冰冰的篩選門檻擋住學生,卻沒有提升的配套措施,作爲教育機構這樣是「非常不夠的」。政大學生會也強調,各大學應該重視教育的本質,廢除不合理、不重視不同專業與生涯規劃差異、有名無實的畢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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