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星落凡「監」 法務部:沒有特殊待遇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軍法移審司法機關15日上午全部完成,法務部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全部移監過程,對於將、校級軍囚司法處遇是否會與其他受刑人有所不同,法務部政務次長明堂強調,受刑人均一視同仁,不因他們的官階高低而有所不同,會都送往北監服刑則是因所犯牽涉到國家機密,且北監對於收容特殊身分受刑人比較有經驗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將校軍囚移司法機關服刑,沒有特殊待遇。(圖/東森新聞)

在今日完成的第一階段軍囚移監中,包括共諜案陸軍少將賢哲貪污案的前陸軍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中將、前中科院陳友武中將、前憲兵司令何雍堅中將、陸軍化學兵署前署長張晉德少將這5名「星星」,還有拉法葉艦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他們均被移往臺北監獄服刑。

外界對這6名將、校級軍囚在移送司法機關服刑後,他們的服刑處遇是否還是會如在軍監有特殊待遇,陳堂說,所有受刑人處遇均一視同仁,包括餐點舍房分配等等都一樣,不會因他們官階高低而有所不同,法務部也已詢問過國防部,司法機關所提供的餐點並不會比軍監差,大家不必太過注意他們的階級,因爲,此監曾收容過比他們更高階政務官政府官員,希望外界都能平常心看待。

至於他們爲何都收容到臺監獄,陳明堂表示,因爲這些將校級受刑人所涉犯的多是屬於國家機密或是重大貪凟案,將他們集中北監是便於就近看管,且北監對於收容身特殊的受刑也比較有經驗。

另外,軍囚移監過程中有將領軍囚未被上腳鐐手銬,陳明堂說,以往上銬是爲防止自殺、脫逃等情事發生,法務部尊重國防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