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G年會臺灣獲採認「一般追蹤」名單亞太最佳

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今年6月28日發佈對我國第三輪相互評鑑初步報告,我國獲得最佳的「一般追蹤」成績;APG在8月18日至23日在澳洲坎培拉舉行第22屆年會,來自亞太41個會員國同意採認對我國的「一般追蹤」相互評鑑報告

評鑑結果最終仍須經由APG的法定程序(約六週作業時間)做最終確認。依據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程序,評鑑結果分成「一般追蹤」、「加強追蹤」、「加速加強追蹤」及「不合作名單」,目前在APG的41會員國中,僅澳門印尼香港庫克羣島達到與我國相同的「一般追蹤」成績。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日表示,年會中我國在11個效能遵循項目中,取得共計七個項目(風險政策與協調;國際合作;洗錢及資恐金融情報;沒收;資恐調查與起訴;資恐防制措施目標性金融制裁資助武擴之目標性金融制裁)達到實質上相當有效(substantial)(標準值爲五個以上)。

在40個法令遵循項目中,達到大致遵循以上者計有36個(標準值爲33個以上),因此對我國評鑑結果列爲「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等級,優於2011年的「加強追蹤(enhanced follow-up)」等級。特別是在技術遵循部分有三項於大會中更獲壓倒性支持,順利由初評的「部分遵循(partially compliant,PC)」升等爲「大部分遵循(largely compliant,LC)」,實屬難得,也爲亞太地區會員國的最佳成績。

這次我國組成30人代表團參加APG第22屆年會,代表團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交部中央銀行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派員組成。

我國爲落實國際洗錢防制的規範要求,戮力打擊不法犯罪杜絕洗錢,以利我國經濟發展,並配合第三輪相互評鑑所需,於2017年3月16日正式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修正「洗錢防制法」等近百部相關法規,由各公私產業協力民衆全力支持,歷經近三年籌備與近一年評鑑期,共計37個政府部門單位、31個產業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