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那個來」想回家...求恩客包下帶出場 慘被塞跳蛋硬上

▲按摩女求恩客包場讓她回壓休息,沒想到卻被帶到汽車旅館性侵。(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養生館按摩女去年9月生理期不適,拜託許姓恩客替她包場,讓她能回家休息,沒想到許男照辦後,竟直接將女子載到汽車旅館,將她壓在牀上,拿出跳蛋、按摩棒性侵,最後乾脆脫褲硬上得逞。女子離開後隨即報警,許男坦承犯行,並以45萬元獲得女子原諒法官考量男犯態度良好,輕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從事鐵工業的許姓男子與按摩女在養生會館認識,2016年9月1日晚間8時許,女子向許男表示自己生理期身體不適,希望她能爲其包場買下工作全部時數,讓她能回家休息,並承諾會分擔包場費用

許男答應後,果真向友人借錢包場將女子帶離,卻沒有將女子載回住處休息,反而直接將她載到汽車旅館內。女子趁許男到達汽車旅館後洗澡之際,以臉書即時訊息男友求救,並向許男表明不願與他上牀。

不久後,男友趕到汽車旅館外,打電話聯絡女子時,許男立即將女子手機搶走,並不顧女子拒絕、反抗,竟用蠻力將她強壓在牀上,先後拿出跳蛋、按摩棒性侵,最後又以生殖器插入方式強制性交一次得逞。完事後,女子立刻步行離開汽車旅館,在男友陪同下驗傷報警。

許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承諾願意賠償女子45萬6千多元,其中10萬6千多元已經給付完畢,其餘以分期方式賠償,獲得女子原諒,表示不願追究。許男雖觸犯刑度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強制性交罪,不過橋頭地院法官考量許男犯後態度良好,又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引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判他2年有期徒刑,宣告緩刑5年,並應提供義務勞務200小時和接受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