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看“廣東兒子強姦母親案”,這場悲劇,比我們想得更惡劣

古人提出“存天理,滅人慾”,這句話並不是單純的杜絕七情六慾,而是節制慾望,清心寡慾,至少要注重人倫綱常,若是忽視了基本的倫理,只會釀成難以承受的後果。

正如廣東這起“QJ母親案”,25歲的男子服用不明藥物“某哥”引發一場悲劇,這場悲劇比你想象的更加惡劣。

顏君清,1989年出生於廣東,作爲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也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們都期望兒子能夠成爲人中龍鳳;三歲那年,顏君清父親去世,留下了這一對孤兒寡母,所有的重擔都壓在了母親林紅梅身上。

此時林紅梅也才20來歲,青春靚麗,上門提親的人都踏破了門檻,親戚朋友也都勸她再嫁,但是林紅梅也有自己的擔憂,她怕繼父對孩子不好,她打算等孩子稍微長大一點,再另嫁他人。

隨着顏君清的長大,林紅梅再嫁的心思也淡了很多,令她欣慰的是,兒子懂事又孝順,從小到大就沒讓她失望過,大學畢業後,顏君清沒有外出闖蕩,而是留在了老家工作,並將林紅梅接到了城裡一塊居住。

林紅梅對兒子並沒有太大的期望,只希望兒子能夠健健康康長大,娶妻生子,爲顏家開枝散葉。

一向事事順從的兒子,在婚事上卻讓她發了愁。

顏君清在大學期間就談過兩任女友,然而兩任女友的年齡都非常大,一個28歲、一個30歲,林紅梅當然不同意他們在一起,在她的干預下,顏君清先後跟她們分了手。

林紅梅一直希望兒子能夠找一個年齡相差不大的女友,可兒子偏偏喜歡年齡比他的大的女孩,因爲這件事兩人也沒少吵架;讓林紅梅擔心的不僅僅只有這一點,她在兒子房間裡面搜出了一些“錄像帶”。

成年人看“錄像帶”她也能理解,但是裡面的內容都是關於母親與兒子之間的種種;自從發現了兒子的秘密後,她也察覺到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異常。

在顏君清眼中,林紅梅不僅是他的母親,她也是一個成熟的女性,雖然林紅梅已經45歲,但她五官精緻、長相豔麗,身材也保養的較好,歲月的刀痕並沒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跡,反而讓她更具風韻。

青春期時,顏君清就意識到自己的“異常”,他一直都很心疼母親,認爲母親一個人將他撫養長大不容易,所以他很努力的讀書,想要改變母子兩人的命運,讓母親安享晚年;或許是受母親的影響,在戀愛方面,也以母親的形象爲準,但兩任感情都以失敗告終。

參加工作後,顏君清接觸到了很多同齡的女性,但他只會親近較爲年長的女性,當觀看過錄像帶後,他對母親就產生了荒唐的想法,這個想法也令他嚇了一大跳。

顏君清總是觀察着母親的一舉一動,他越是壓抑這個荒唐的想法,越是會胡思亂想,他只能將自己關在房間裡面觀看“錄像帶”,他總是告誡自己這是“最後一次”,然而總是會有下一次。

2004年初,顏君清跨出了第一步,當林紅梅問她想找什麼樣的女朋友時,顏君清表示要找跟母親一模一樣的,日常生活中,顏君清也會製造一些肢體觸碰;他見林紅梅沒有反抗,膽子也是越來越大。

林紅梅自然察覺出了兒子的想法,她也擔心兒子會做出傻事,但她是一個傳統女性,又不知道該怎麼去談這個話題,只能催促兒子找一個女友;等兒子談了戀愛,他就對自己沒興趣了。

林紅梅的放任態度,讓顏君清遂其歹心。

1月某一天,顏君清吃了一顆“某哥”下定決心發生點什麼,在藥物的刺激下,他失去了理智衝進了母親房間實施了不軌行爲;等他清醒過來,顏君清苦苦哀求母親,希望他能原諒自己。

看着犯下大錯的兒子,她又不忍心報警,總不能親手把兒子送進監獄吧,林紅梅原諒了兒子,告誡他不準再犯錯,顏君清滿口答應,然而食髓知味的顏君清已經停不下來了。

顏君清以割腕、跳樓等方法威脅母親,多次發生關係。

2月24日凌晨,顏君清又吃了某藥物,強行發生了關係,一直折騰到清晨;林紅梅看着熟睡中兒子,悲憤交加,她一次又一次的選擇隱忍,並沒有挽回兒子,這樣下去只會毀了兒子一輩子。

林紅梅爲了兒子的後半生,最終選擇了報警,早晨6時,顏君清被警方抓獲歸案。

《刑法》中對QJ罪的認定爲:違背被害人意願,採取暴力、脅迫或者傷害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係的,構成QJ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顏君清在歸案後承認了犯罪行爲。

顏君清不顧倫理道德,強行且多次QJ被害人,情節惡劣,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過,系認定爲自首,對於自首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害人林紅梅出具了諒解書,希望法庭能夠從輕處罰;經法院審理,認爲顏君清違背被害人意願,構成QJ罪,依法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

人這一生受兩種約束,一是法律、二是道德;道德約束比法律更爲苛刻,若能遵守道德,也不會觸及法律,一旦跨越道德,法律也將是最後的底線;顏君清有違倫理道德,他也得到了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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