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風流女子多次約兩個性伴侶,丈夫撞破後打死一人被判刑

盧梭曾把婚姻描寫爲“一切結合之中最甜蜜的結合”,同時還把它描寫爲“一切契約之中最神聖不可侵犯的契約。”足以見得婚姻的重量,它原本應該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一段婚姻需要有足夠的信念與真心才能攜手走完全程,然而事實卻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識到自己的婚姻中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一旦意識不到這點,婚姻就難免要走向“雞爭鵝鬥”的結局。回顧2011年發生在貴州的這起案件,一風流女子多次與兩個性伴侶相約私會,結果被丈夫當場撞破,一氣之下將其中一人打死後被判刑,釀成了一場婚姻中的悲劇。那麼這段複雜的關係究竟有何隱情?又會走向什麼樣的結局呢?

李廣田(化名)與妻子王莉(化名)早年間經村裡人介紹結爲一對夫妻,在那個年代婚姻大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當事人說實在的並沒有多少話語權。李廣田與王莉同樣也不例外,因爲條件合適,認識才不到幾天就在父母的催促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這樣的婚姻可想而知並沒有多少感情基礎。

婚姻之初,夫妻倆的生活倒也可以相安無事,孩子出生後不久,李廣田就去到了外地打工,一心想給妻兒提供更好的生活,家裡的事情則悉數交給了妻子王莉操持。一個人在外邊打拼的日子並不好過,多年來李廣田不辭辛苦,只要是可以賺錢什麼髒活累活都願意幹,也算是寄回來了不少錢。

李廣田原本以爲自己的不辭辛勞可以換來一家人的安穩,哪想一切遠沒有他想的那麼簡單。妻子王莉沒有抵擋住獨守空房的寂寞,竟然在丈夫外出的這段日子裡,與同村的的兩名男子產生了不清不楚的關係,甚至絲毫不加以掩飾,鬧得人盡皆知,讓一家人都成了全村的笑話。

等到好不容易過年,李廣田提着大包小包回家的時候,一下大巴車,就隱隱約約察覺到了不對勁,村裡人望向他的眼神中似乎有些許戲謔的味道,讓他感到渾身不自在。於是匆忙加快了腳步,一路上從村民的口中,李廣田已經斷斷續續聽到了一些有關家裡的醜事,回家的喜悅頓時化作了憤怒與悲傷。

等回到家時,李廣田的臉色已經看不見半分喜色。他當即找到妻子質問,誰想對方卻口口聲聲說自己沒有做過對不起家庭的事情,可村民們口中的話難道真的會是空穴來風嗎?李廣田面上雖然相信了妻子,內心卻依舊有所懷疑。果然,沒過多久,這份懷疑就得到了他的親眼證實。

那是在大年初四的早上,王莉一大早便提着包出了門,說是要去鎮上買點日用品。李廣田原本沒覺着有什麼不對勁,但一看妻子竟然打扮得格外花枝招展,心中不免產生了疑惑。於是,王莉前腳剛走,李廣田後腳便跟在了她身後出了門,只見妻子一路偷偷摸摸,去的哪裡是什麼鎮上,分明就是她情人的家裡。

眼看着王莉動作親暱地與情人手挽手進了門,李廣田的臉色當場綠了,誰想這還只是“開胃菜”,正當他想要衝進房間狠狠收拾一番這對男女的時候,門外又出現了另一名偷偷摸摸的男子。只見他一敲門,房間內的二人就探出頭,緊接着便將他領了進去。

李廣田這才知道,原來自己頭上還不止被戴了一頂綠帽子,他心中的憤怒再也難以抑制,但一想到自己形單影隻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思慮再三後決定先回家拿上“傢伙”。在家裡尋找一番後,李廣田最終在牆角選中了一把已經落滿了灰的扁擔,拿起扁擔就直奔幾人所在之處。

衝進房間後,看着眼前三人廝混在一起的場景,李廣田朝着他們頭上就是一頓暴打,牀上毫無防備的三人頓時被打得苦苦求饒,可李廣田卻絲毫沒有要停手的意思,愣是將其中一人打得奄奄一息後,才拽着妻子回了家。原以爲這件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誰想第二天警察卻找上門來,將李廣田扭送至了公安局。

原來,在李廣田帶着妻子離開後,其中一名被打的男子雖然被送往了醫院進行治療,但是卻因爲傷勢過重不幸去世。經過鑑定,死亡原因正是李廣田造成的擊打傷。李廣田在帶有強烈主觀惡意的情況下對其實施傷害的行爲,無疑已經涉及了故意傷害罪,並且屬於其中致人死亡的嚴重情節。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考慮到受害者與有夫之婦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的行爲本身存在過錯,李廣田的罪行可以依法得到從輕,最後大概率不會被判處死刑。回過頭來看這起案例,李廣田作爲婚姻中的受害者,本不應該受到這樣的處罰,結果卻爲了解一時之氣讓自己擔上了莫須有的罪名,真的是值得的嗎?

(《案件回顧:風流女子多次約兩個性伴侶,丈夫撞破後打死一人被判刑》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本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