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子送貨遭捲揚機砸死 父母求償數百萬僅獲賠2500元

高雄何姓男子3年前送貨時被捲揚機砸死,何男父母喪子後,認爲派工的建材行、五金行及出借捲揚機的洪男有疏失,對建材行求償255萬元,並要建材行、五金行及洪男連帶賠償父母各146萬元、216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爲何男與建材行僅是承攬契約,僅判建材行需賠當天工資2500元,其餘免賠。

判決指出,何男3年前接下建材行工作,從嘉義將石塑木等材料運到高雄的五金行,當時洪男將捲揚機裝在五樓牆上,何男送到五金行樓下後,五金行的業者請何將貨物搬到樓上。

何男利用5樓的捲揚機,要將石塑木吊上樓,卻因捲揚機使用不當,吊勾、鋼索從樓上下墜,當場擊中何男頭部、頸部,何送醫急救後雖恢復意識,但2個月後仍因傷重喪命。

何男父母喪子後,認爲派工的建材行、五金行及出借捲揚機的洪男有疏失,對建材行、五金行及洪男提告,檢方偵結後,認定建材行、五金行及洪男均無疏失,處分不起訴。

事後何男父母認爲建材行、五金行業者及出借捲揚機的洪男仍要負責,改走民事求償,對建材行求償255萬元,並要建材行、五金行及洪男連帶賠償父母各146萬元、216萬元。

法院審理時,建材行認爲他與何男僅是承攬契約關係,非勞動契約關係,死亡與他們無關,不需賠償;五金行業者則認無過失,洪則稱他是將捲揚機借給五金行,沒辦法注意何男如何使用該部機器。

法官依據建材行主管證詞,認爲何男僅在建材行送貨件數較多時,纔會被通知幫忙送貨,並採計件報酬收費,並不需要至公司打卡報到,何男貨車也是自有,因此兩方關係屬於承攬,而非勞動契約。

另外,建材行並未要求何男將貨物搬上樓,此件意外是何男於車上協助吊掛時,私下協助購物者搬運,並非承攬契約中的工作內容,因此父母無法請求建材行給予職業災害補償,僅能要求建材行給付當天工資。

至於五金行業者及洪男,因五金行負責人並未參與商請何男協助吊掛,負責人丈夫也與何男父母以190萬元和解,因此不需再負損害賠償責任;洪男當時則未在場,法令也未規定出藉機具需告知借用人應注意事項,難苛責洪男未有效監督機具使用,僅判建材行需賠當天工資2500元,其餘免賠。

救護車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