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月年終掰掰!臺糖董總獎金砍回4.4個月

臺糖董事長黃育徵承諾,臺糖首長獎金應以經濟覈定數額爲限。(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立委針對臺糖公司董事長、經理年終獎金提出質疑,臺糖今(24)日表示,公司首長經營績效獎金將以經濟部覈定之額度發放,即獎金金額每年最高爲4.4個月。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上週指出,中油、臺電等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平均爲4.4個月,而同爲國營事業的臺糖8大事業部虧損,僅靠着賣土地賺錢,但該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年終獎金卻領逾7個月,並不合理。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已要求臺糖修正回4.4個月。

臺糖今日公告指出,爲使獎金髮放具有激勵效果,多年前曾與工會達成協議,除將獎金髮放與單位個人績效連結外,並於經營績效獎金中提撥部分作爲「重點獎金」,用以及時激勵績優單位與個人。董事長黃育徵表示,由於經理部門沿襲多年來的作法,也將董事長及總經理列爲重點獎金髮放對象,才造成全年領取獎金總額高於其他國營事業首長的情形

臺糖表示,經過深入瞭解後,黃育徵已經承諾公司首長獎金應以經濟部覈定的數額爲限,不再領取重點獎金,並將重點獎金全數用以激勵績優單位及個人。同時,黃育徵也感謝各界對臺糖公司經營績效的關心指導,臺糖將繼續配合政府政策,積極推動循環經濟及新農業,同時持續提升經營績效以滿足社會各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