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好幾的老巫婆」 臺語歌後劉燕燕大街罵郭美珠遭判拘

臺語歌劉燕燕因亂爆料挨告,又在審理中,將出庭友人法院一路罵到馬路,北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刑。(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臺語歌後劉燕燕(本名劉碧華)2013年輕生獲救後,於2017年向媒體爆料,稱是聽從友人郭美珠計劃才吞藥,經郭美珠提告後,判刑拘役35日、民事賠償25萬;而劉燕燕在案件審理期間,先於2018年10月開庭後,一路罵郭美珠「賤人、下地獄」等語,2019年7月出庭時,再罵「70好幾的巫婆」等語,北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劉燕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劉燕燕坦承罵人,但辯稱「下地獄」、「不得好死」等語,只是一種比喻,「70幾歲的老巫婆」這句,郭美珠也真的70幾歲了,並不是要罵她,巫婆裡面也有好的,而「不夠大牌」根本不算是罵人。

法院認爲,「賤人、下地獄、不得好死、老巫婆」等語,都有負面意思,劉燕燕更一路從法庭門口,罵到法院大門馬路邊,參考完整對話後,依劉燕燕2018、2019年兩次出庭罵郭美珠犯行,各判拘役30日、合併執行4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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