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成都電動車將實施“7+2”新規,涉及上路、停放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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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是方便、快捷的代步工具,解決了人們短途出行的需求,不過在電動車數量增多以後,需要對車輛進行嚴加管理,纔可以保障道路的順暢,所以很多地區發佈了電動車管理規定。從6月1日起,成都市的電動車將實施“7+2”新規,要求車輛上路要遵守7條規定,2種電動車不能上路行駛,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6月1日起,《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
爲了更好的管理電動車,讓使用電動車的車主做到有法可依, 讓執勤的工作人員做到有法可循,各地都發布了電動車管理條例。
4月17日,成都市發佈了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號)的公告,明確從2024年6月1日起,《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從各個方面對電動車實施全面的管理,包括電動車的生產銷售、上牌上路、停放充電等等,車主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只需要遵守條例的規定即可,當然了,對於違規的車主也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處罰標準明確。
6月1日起,成都電動車將實施“7+2”新規,涉及上路、停放和上牌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一共6章41條,內容非常的全面,爲了方便大家掌握相應的管理規定,我們爲大家總結了一下,主要包括“7+2”管理新規定,包括上路時要遵守的七項規定和兩種電動車禁止使用。
電動車上路要遵守這七項規定
在管理條例中,廣大車主最需要了解的就是電動車的上路規定,因爲違規的話,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上路要求比較多,主要總結爲要遵守7項規定。
車主騎電動車出行時需要遵守上面7項規定,如果違反規定的話,將會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醉酒駕駛的則處以50元罰款。
兩種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另外廣大車主還需要注意,使用電動車的時候,有兩種類型的車輛是禁止上路行駛的,包括無牌車和改裝車。
在條例中明確規定,電動車應當登記上牌才能夠上路行駛,新購買的電動車可以持購車憑證,15日內臨時通行,15日以後無牌車輛不得上路。如果騎行未經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會處以50元的罰款。
另外改裝電動車也不能上路行駛,除了加裝改裝動力裝置或者拆除限速裝置以外,還禁止在車輛上搭棚、安裝掛架、加裝或改裝座位等,這都屬於改裝行爲。如果騎行改裝車輛上路,被交警查處就會處以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總結:
從6月1日起,《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也將正式實施了,該條例實施以後,,車主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使用或騎行電動車,總結起來主要包括“7+2”管理,車主需要遵守七項規定,同時要禁止兩種電動車上路,如果違規的話,將會受到對應的處罰。
那麼,您對成都市的電動車管理條例怎麼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