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以下兒童可預防死因增加 兒虐、睡姿猝死上榜

國健署公佈最新6歲以下兒童死因報告,111至112年高度可預防性案件佔整體35%,較109至110年21%略增,高度可預防性事故傷害案最多與兒虐有關,睡姿猝死也上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公佈「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結果報告,主要針對民國111至112年回溯個案,共有19個縣市舉行會議,依選案機制選取344個案進行討論,高度可預防性有122案,佔35%,中度56案,佔16%,低度137案,佔40%,其餘爲資訊不足。

據報告顯示,兒童高度可預防性死因,分別有79案是事故傷害、43案與猝死相關。事故傷害個案中,最多與兒虐有關,共有19人。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傍晚告訴中央社記者,各縣市都設有重大兒虐防治小組會議,針對重傷跟死亡逐案檢視,中央會再次檢視孩子被虐待致死原因。

張秀鴛舉例,這就像一塊乳酪有很多洞,兒少在成長過程中藏有很多風險,若可以避免這些風險串在一起,就有機會防止孩子被漏接;希望儘可能透過逐一檢視個案,瞭解分析根本原因,以進一步降低致死率。

目前看到的問題,張秀鴛說,多數發生在小小孩身上,特別是3歲以下自我保護能力很弱的孩子,加上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教養功能失靈,甚至主要照顧者的親密關係出問題而波及孩子,比方說同居人把對方孩子虐死。

因此,張秀鴛說,當發現哪一類型的家長具有兒虐風險因子就要提高警覺,例如去年開始提供兒保服務方案,由親子賦能專家直接進到家中,個別指導主要照顧者如何跟孩子正向互動、教養,不但指出問題點,更直接把服務送到家,受到實務界好評。

兒童高度可預防性死因的事故傷害個案第2名,是交通事故,包含兒童自行過馬路、被倒車車輛撞擊等;溺斃是第3名,發生地點有水桶、浴缸、餐廳養魚池、幼稚園戲水池、游泳池、水田等。其他死因有火災、窒息、墜樓。

這次報告也提到,被歸類爲高度可預防性猝死相關43名個案,有8名是與睡姿相關,報告資料指出,照顧者陳述讓年齡小於6個月個案以「趴、側睡姿入睡」;35名是與環境相關的猝死,報告資料明確提及「窒息」、「呼吸道阻塞」或「遮蔽口鼻的物件」。

嬰兒猝死症候羣(SIDS)是臺灣嬰兒10大死因之一,國健署加強宣導,引用臺灣兒科醫學會嬰兒猝死症候羣預防建議資料,嬰兒猝死症候羣真正原因不明,但多數與嬰兒睡眠環境有關,意外窒息更是猝死重要原因之一,建議1歲以下寶寶睡眠都應採取仰睡姿勢,不要趴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