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至7天彈性育嬰假 5月起試辦

勞動部官員表示,將開放育嬰假彈性化請假天數以日爲單位,但希望最少不要低於5天。本報資料照片

民間團體倡議推動育嬰假彈性化多時,盼開放讓育嬰假以日、小時爲單位請領。爲此,勞動部前天已發函給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中小企業總會等團體,預計從五月至十二月開放企業申請試辦,盼自願參加的僱主提供五到七天爲請假單位的彈性育嬰假,若僱主願意提供單日的請假單位也可以。

依現行法規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子女滿三歲前都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請兩年,最短可請一個月,前六個月有八成薪的育嬰留職津貼可請領。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十天前以書面向僱主提出。

勞動部條平司長黃維琛表示,規畫以需輪、排班或第一線面對民衆的事業單位爲試辦對象,試辦期間爲今年五月起至年底,受僱者得以五天或七天爲原則申請育嬰假,申請次數建議以三次爲限,且須在請假前五天書面申請。若僱主願提供優於計劃的試辦模式,也可自行微調申請天數、次數、申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