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婦不滿警察處理案件態度 狂檢舉「生活不檢點」下場慘了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洪靖宜攝)
高雄新興區1名黃姓女子,不滿1名警務員處理陳情案件過程,對林員心生怨懟,竟從前年12月到去年7月,多次向高市警局、刑事局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檢舉,指林員私生活不檢點,要求調離現職單位,事後調查內文非事實,被依誣告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59歲的黃姓女子居住在新興分局轄區,但她不滿當時在新興分局督察組服務的林姓警務員,處理她所陳情案件的過程,從前年12月起,竟不停寄信向高市警局、刑事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檢舉,內容指控「林警員以職場戀情之私生活不檢點」、「流連色情KTV」、「敗壞社會善良風氣,以調離現職爲最適處分」等,經轉至高雄市警察局政風室調查後,發現全是非事實。
黃姓女子於偵查時表示,認爲林姓警務員不適合當下職務,而且警察有很多行政資源是我們沒有的,抓到機會就會反撲,結果警察局也都沒有回覆公文,不能因爲陳情就被告。不過,檢方曾傳喚黃女口中的女方當事人,但女方直言根本不認識林男,也沒有交往等等,根據相關事證,發現黃女指控爲子虛烏有,依誣告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