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運毒逾千公斤 一審輕判12年

船老大林志吉3度走私大量毒品,29日卻被臺南地方法院輕判12年,引發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曾兩度運送逾億元毒品被判刑的「船老大」林志吉,今年4月又駕快艇接駁可供500萬人次施用的二、三級毒品共1024公斤被攔獲,因快艇登記在其妻莊女名下,莊女也列共同正犯。案經臺南地方法院審結,不料29日輕判林男有期徒刑12年,並認爲莊女值得同情,改依幫助未遂犯輕判1年徒刑,宣告緩刑5年,引發爭議。

近年來毒品侵入校園日趨嚴重,吸毒人口年輕化,行政院2016年提出「新世代反毒策略」,4年投入100億元經費;2021年起再展開「新世代反毒策略2.0」,4年內將再投入150億元經費,企圖斷絕毒品供需面,達到反毒目標。本案判決結果,不僅遭法界質疑輕判,不少人也認爲不符中央的反毒政策。

據瞭解,50多歲的林志吉因擁有駕船走私技術,多次受僱運送毒品。2003年9月間,他駕舢板運送市價2.6億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3公斤被查獲,遭判刑7年8月;2015年10月又走私價值上億元、逾300公斤的K他命及新興毒品「XLR-11」等三級毒品,被判刑5年8月。

不料,林男出獄後,變本加厲購買快艇,登記在妻子名下,今年4月16日,他先躲在快艇船艙內,由同夥李哲文駕快艇從安平漁港報關出海後,再接手駕船到指定海域,從大陸鐵殼船接駁裝有安非他命、K他命的46個麻袋到快艇上,當天下午返航時在高雄外海被查獲。臺南地檢署將林姓夫妻、李哲文及交付香港門號工作手機給莊女的廖男、駕其他遊艇配合李男製造「聲東擊西」效果的李男等5人起訴。

臺南地院昨審結宣判,合議庭認爲,林志吉、李哲文均認罪;莊女等3人雖都不認罪,但依監聽譯文能確認3人只知林從事船舶走私,沒證據認定3人事前知悉林打算走私毒品,只能認定是走私一般物品的幫助犯,並非檢方起訴的走私毒品既遂的正犯。依運輸二級毒品罪累犯,輕判林12年、李哲文6年。

莊女走私當天,雖多次接到電話與丈夫指定的人聯絡,但從監聽錄音發現,她只是受限傳統家庭觀念無法拒絕先生的要求,非常值得同情,依幫助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判刑1年,緩刑5年,服義務勞務240小時,公益捐款10萬;另2人依幫助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均判刑6月,併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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