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鄰居「薯叔」和9歲女童交往 4年嘿咻278次

▲一位30歲男子與9歲女童交往4年,被判8年徒刑示意圖當事人。(圖/視覺中國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30歲男子竟然和住隔壁的9歲女童談戀愛,交往4年間共發生性行爲278次,被女童媽媽發現怒告,最後30歲男子被判刑8年。

根據《聯合報》報導,9歲女童因媽媽要到外地工作,便被媽媽帶到外公家居住。由於女童從小缺乏父愛,加上住隔壁的30歲叔叔常常帶他出去玩,於是對叔叔產生愛慕之情,2人更進一步交往。

2人的交往持續了4年,直到去年該女童長大讀國中時,因爲逃家被尋獲,時任男友告訴女中學生媽媽此事,母親震驚報案法官根據母親所提供的「叔叔和女童的手機通訊對話記錄」,發現2人交往期間平均一週兩次性行爲,4年內合計共278次。

臺中地院法官判處男子10年徒刑。不過後來男子與母親道歉並和解賠償60萬元,二審改判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