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4罰單真相曝!乘客下車「非單純禮讓」 警認無惡意停煞撤單

記者張君豪、劉人豪/臺北報導

臉書社羣有苦主PO出2萬4千元罰單,並表示他守法禮讓行人,卻遭後方駕駛檢舉開罰。對此,警方今(10)日迴應表示,該車煞停確實爲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而是停路邊讓乘客下車,之後前行時還是煞停了幾次,所以從嚴認定開單,經當事人申覆後,尚無惡意停煞情形,從寬撤銷罰單。

▲該車煞停確實爲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圖/翻攝爆怨公社)

開出該張爭議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查11月接獲民衆檢舉影像後,初判根據道交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今天上午遭罰車主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制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該車煞停確實爲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駕駛一開始聞喇叭聲仍有驟停停路邊讓乘客下車,之後前行時還是煞停了幾次,所以開單同事從嚴認定,經當事人申覆後,分局交通組重新檢視,該車車速不快,且前方有行人,警方接獲車主申覆後,從寬撤銷罰單。

▲2萬4000元天價罰單曝光。(圖/翻攝爆怨公社)

該張罰單是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最近在LINE羣組上看到一張超扯罰單,臺北市一車主禮讓行人,卻慘遭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讓原PO相當吃驚,「意思是寧願開車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

罰單告發時間是11月3日晚上7時許,地點位在北市中山區合江街,而違規事實爲「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4款處2萬4千元。不過,照片中可見路人穿越馬路,可知白車駕駛是因禮讓行人才驟然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