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記者從“燈塔-黨建在線”獲悉,2025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已公佈。

2025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爲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爲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相應職位。基層工作經歷應當足年足月據實累計計算,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1月。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技師(含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爲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迴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和有關部門發佈的招錄簡章,報考者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https://www.dtdjzx.gov.cn/)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查詢。

職位資格條件由招錄機關編制。報考者對招錄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迴避情形、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諮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招錄職位表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名主要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錄用公務員”專欄報名,也可以直接通過2025年度山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平臺(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5.html)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可在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提交報名申請。每人只能在全省範圍選報1個職位,在資格初審前多次提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於2024年11月8日11︰00至11月12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4年11月11日16︰00以後,報名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名申請材料和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2025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畢業生應於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可依據即將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本次招錄對職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資格(資質)證書採取承諾制,報考者可先承諾報名考試、後審查資格(資質)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應於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錄公告、指南、職位和簡章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者均應於2024年11月8日前取得。

3.報名確認。招錄機關於2024年11月12日16︰00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後,應於2024年11月8日11︰00至11月13日16︰00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者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確認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按指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准考證。繳費確認後,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打印並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在面試前資格複審時提供),並於2024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4︰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准考證。報考者應將筆試准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環節。

5.錄用計劃覈減及職位改報。最終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覈減或取消錄用計劃。急需緊缺專業職位、殘疾人職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比例到2︰1。

覈減和取消錄用計劃的情況,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公佈。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報考者,可按規定改報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繫招錄機關變更聯繫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爲客觀性試題,申論爲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爲100分。申論試卷分爲A類和B類。省級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A類試卷;省屬基層單位的職位,使用申論B類試卷。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的,報考者須統一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其他招錄機關設置專業科目考試的,報考者還須參加相應的專業科目考試。

2.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爲:

12月8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2月8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爲:

12月7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試在全省各設區的市設置考點。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其他招錄機關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錄機關另行公告。

3.成績查詢。報考者可於2025年1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報考者須達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面試環節。急需緊缺專業職位,在確定合格分數線時可予以適當政策傾斜。

未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規定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外語等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佔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和其他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佔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招錄機關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面試前,組織面試人選資格複審,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報考者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規定要求,參加資格複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錄機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等多種形式,採取百分制計分辦法,實行考官和考生雙抽籤。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採取適當方式向面試人員公佈。

設置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報考者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由招錄機關組織的專業能力測試。

考試結束後,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發佈。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進行百分制合成: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40%、60%;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分別佔40%、40%、20%。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後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捨五入。

對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招錄機關可以對其是否具備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招錄職位明確開展心理素質測評的,由招錄機關組織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爲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四、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工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實行差額考察的職位,差額考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一般不高於2︰1。如同一職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專業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確定爲體檢和考察人選。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本次招錄對體檢和考察的人選不實行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涉及個別職位調整體檢有關項目標準的,見招錄職位表或者相關部門發佈的招錄簡章。

考察工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迴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考察工作原則上在確定考察人選後30日內完成。考察情況作爲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對實行差額考察的職位,招錄機關綜合考慮人選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報考者不按規定參加體檢、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的,招錄機關有權終止其錄用程序。

五、公示和報到

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於公示後無故放棄錄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報考者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對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手續的人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六、試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爲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安排在錄用職位工作。試用期內,招錄機關應當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和教育培養,並按有關規定組織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一般不調整崗位,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不得參加規定以外的離職學習。試用期間發現新錄用公務員有不具備公務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試用期滿考覈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爲5年(含試用期)。招錄職位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嚴格履行約定的服務年限,未滿約定服務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其他機關或者其他職位。

七、補充錄用

對於招錄期間出現人選空缺的職位或者招錄機關由於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時補充人員的職位,將面向參加了2025年度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且考試科目類別相同的人員統一進行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職位及相關事宜,將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發佈。

特別提示:

1.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省公務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境。

2.本次招錄發佈的公告、簡章、職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括本數。

3.必要時,省公務員局將對考試錄用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