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出爐,四大行明年首階段達標“穩”了
11月26日,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公佈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2024年名單,入選的29家銀行與2023年保持一致,但分組略有變化。國內五大行繼續位列名單,且分組維持不變。
就在近期,隨着交通銀行發行首期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TLAC債券)落地,國內5家入選G-SIBs的國有大行的首筆TLAC債券發行全部落地。惠譽博華最新報告測算指出,如果按照上限規模考慮存款保險基金的計入影響,在2025年初面臨首階段總損失吸收能力達標要求的四大行,已不存在壓力,第二階段缺口也較2023年明顯收窄。
不過,在資產增速整體維持高位的背景下,仍需持續關注五大行第二階段資本缺口的變化。惠譽博華金融機構部高級分析師李沄橋認爲,考慮到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注資五大行遵循“分期分批、一行一策”思路,各家機構的第二階段資本缺口縮減情況會出現一定差異。
5家國有大行分組不變
FSB最新公佈的名單顯示,今年共有29家機構入選G-SIBs,機構數量與2023年保持一致。其中,部分海外銀行出現組別變動,國內入選的五大行數量與分組維持不變。
海外銀行中,美國銀行因最終評分下降,分組由去年的第三組變動至第二組;法農信貸則由此前第一組升至第二組,其他機構分組不變。在此背景下,第三組機構由3家減少爲2家,第二組機構由10家增加至12家。
聚焦國內銀行,入選名單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繼續維持在第二組位置,去年首次入選的交通銀行繼續處於第一組。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治理“大而不能倒”問題成爲全球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國際監管機構推出了一系列監管改革措施。2010年,《巴塞爾協議Ⅲ》首次提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概念,並於2011年公佈首批G-SIBs名單。在此基礎上,2017年,《巴塞爾協議Ⅲ:危機後改革的最終方案》對G-SIBs提出了附加資本和槓桿率等要求。
作爲全球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基礎,G-SIBs榜單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全球銀行業格局的發展與變遷。
回顧來看,自2011年FSB公佈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以來,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先後於2011~2015年入選G-SIBs,2023年交通銀行也首次入選該名單。自首次入選以來,中資銀行都穩定位列名單當中,其中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在去年從第一檔升至第二檔,其中農業銀行爲四大行中最後一家首次入選名單第二檔的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在去年繼續保持在第二檔。
在指標設定上,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框架包括規模、關聯性、可替代性、複雜性和跨境業務五個權重維度,下設13個二級指標,通過加權評分全面評估銀行的系統重要性水平。
此前惠譽博華的測算顯示,農業銀行的測算評分將會繼續上升,名單中的分數排名也將提升,是中資G-SIBs中分數增長幅度最高的機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的測算分數有不同程度下降。
首筆TLAC債券發行均已落地
入選G-SIBs名單的銀行,也面臨更高的核心資本與TLAC監管要求。
據FSB及人民銀行會同原銀保監會、財政部聯合發佈的《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相關規定,2022年以前被認定的中國G-SIBs(四大行),需分別在2025年及2028年初分階段滿足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TLAC/RWA)不低於16%及18%的要求,TLAC槓桿比率應於2025年初、2028年初分別達到6%、6.75%。2022年1月1日之後被認定的銀行(交通銀行),應當自被認定之日起三年內滿足規定的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
此外,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還分別面臨1.5%、1.5%、1.5%、1.5%和1%的附加資本監管要求,且必須由核心一級資本滿足,同時需額外滿足儲備資本(2.5%)、逆週期資本(目前爲0)要求。
惠譽博華報告指出,綜合上述要求累加計算,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TLAC/RWA”比例需分別在2025年和2028年初達到20%和22%,而交通銀行該比例則需在2027年初達到19.5%。
隨着首個達標節點臨近,入選G-SIBs的五大行TLAC缺口也受到更多關注。“從2024年第三季度末的數據觀察,建設銀行及工商銀行資本水平較強,而農業銀行由於近期的高速規模增長,其資本水平與其他三家機構存在一定差距。”李沄橋在報告中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監管引導和推動下,今年國內五家G-SIBs將TLAC債券提上日程並全部落地了首筆發行。其中,交通銀行的首期TLAC債券剛剛發行完畢(27日起息),計劃發行規模200億元,實際發行總額爲300億元。
以此計算,5家大行首期TLAC債券發行規模合計爲2100億元,接近總獲批發行額度(4400億元)的一半,其中農業銀行、建設銀行500億元額度已用盡,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工商銀行未發額度分別爲1100億元、1000億元、200億元。
TLAC缺口還有多大
“若將發行規模全額計入,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2024年9月末的‘TLAC/RWA’比例分別達到約19.4%、19.6%、19.2%、18.3%。”李沄橋團隊在報告中指出,相比之下,交通銀行2024年三季度末的資本充足率爲16.2%,若將存保基金按照上限規模計入,則其距離第一階段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目前還存在719億元的靜態缺口,若資產增速更高則面臨更大缺口。
不過,交通銀行TLAC剩餘1000億元額度的有效期爲2024年12月31日。這也意味着,該行可能在年內繼續發行剩餘額度的TLAC債券。根據監管批覆文件,在有效期內申請銀行可在批准額度內,自主決定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
對於接下來的TLAC達標壓力,李沄橋團隊認爲,相比2023年的測算情況,中資G-SIBs在今年9月末的第二階段靜態缺口同比收窄了約1.4萬億元,其中存在部分資本新規實施產生的一次性影響。“未來五家機構爲滿足第二階段目標需要補充的總損失吸收能力規模將與其資產增速密切相關。”他在報告中強調。
上述報告指出,考慮到大行資產增速大概率繼續維持相對高位並維持一定的利潤分配比例,按照3%利潤增速、30%利潤分配比例,每年風險加權資產增速大行8%、交通銀行5%綜合測算,存保基金計入影響後的5家大行第二階段總損失吸收能力補充缺口大概爲9319億元。在四大行資產增速10%,交通銀行資產增速7%的假設下,上述缺口將擴大到2萬億元以上。
對於財政部將發行特別國債爲國有大行補充核心一級資本的影響,報告認爲,在資本補充將按照“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開展下,預計各家機構的缺口縮減影響將會出現一定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