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行動通訊申訴總量減3成 亞太電仍小幅增加

根據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統計,1月行動通訊申訴量爲305件,年減3成,五大電信中,僅亞太電信仍小幅年增8%;報告建議,民衆簽約前可先試用,瞭解主要活動地點的訊號狀況,再決定簽約,可減少申訴。

去年8月1日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相關爭議案件處理報告書由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製作並公告。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最新公佈今年1月行動通訊申訴量爲305件,年減3成。其中,中華電信、遠傳電信、臺灣大哥大、臺灣之星的申訴數都呈年衰退,僅亞太電信小幅年增8%。

報告指出,如果依照申訴案件類別進行分析,以通訊連線品質類案件數176件最多(佔比57.71%),其次爲申裝、異動與續約類共27件(佔比8.85%),再來爲資費類共19件(佔比6.23%)。

報告指出,行動通信電波易受地形、地貌及建築物等阻隔,各業者在申請行動上網服務部分,提供7天上網試用服務供民衆選用,希望降低客訴。

爲了解民衆採用情形,報告把通訊連線品質的176件申訴案細分成2類,分別爲42件語音通訊品質,與134件數據連線品質案件,再依照是否使用業者提供上網試用服務分析發現,有使用試用者的申訴量明顯低於未使用試用者。報告建議消費者簽約前可先試用,瞭解主要活動地點的訊號品質,再決定是否簽約。

在通訊連線品質上,中華電信表示,提供信號改善設備或 Wi-Fi Calling 服務,並推薦家用上網,補強室內通訊品質;優化網路品質與設法提升涵蓋站臺容量,疏解尖峰壅塞狀況,並持續與民衆溝通行動上網的特性。

在申裝、異動與續約類,亞太電信表示,提供門號合約申辦時,由民衆自行選擇新辦或續約的優惠方案。門市人員針對申辦時合約內容逐一說明,確認民衆已清楚合約內容,並由民衆親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