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可當公司發起人 民法下修說明會2/9新北首登場

立法院今年度修法,將成人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意即年滿18歲就可擔任公司發起人和董事等職務,經發局將在2月9日起推出相關課程。(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立法院今年度修法,將成人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意即年滿18歲就可擔任公司發起人和董事等職務,經發局將在2月9日起推出相關課程,教導有志參與公司經營的民衆釐清公司的設立型態、細節和注意事項。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是工商首都,境內公司商業和工廠家數近30萬家,轄內青壯年人口比例是73.5%,高居全國第一,依照公司法規定,完全行爲能力人才擔任公司發起人及董事,今年度修法後,年滿18歲就可以經營公司。

經發局爲了加強年青人對創業、稅務和法務的知識,因應推出相關課程,協助有志年輕人瞭解承擔的權利義務、風險,穩健踏出創業之路,培育更多人才紅利,再創產業經濟高峰,民法成人年齡下修後,轄內7萬多人有機會成爲公司經營者,約佔總人口2%,並依據不同的經營類型、法律責任、股東人數組成等,將組織型態區分爲公司及商號。

何怡明說,經發局將攜手青年局邀請律師及會計師雙師證照的專業講師,與年輕人探討「滿18歲後可以開公司?要家長同意?需要負擔什麼責任?」、「開公司要注意那些風險?」、「開公司還是行號,傻傻分不清楚」等新手必知訊息。

經發局補充,首場說明會將在2月9日下午6時30分至8時30分於新北創力坊(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一段108號3樓,捷運臺北橋站3樓)登場,開放50人報名參加,詳情可至「來趣新北金髮局」或「新北市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粉絲專頁查詢。

另外,課程結束後將抽出1000元禮券送給3名全程參與課程的民衆,第二場活動也預計在2月23日下午2時至4時,在「寶高智慧產業園區數位基地」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