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被6男扛進飯店「裸身暴斃」!高大成曝「3大疑點」撇設局說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臺南一名17歲少女11日上臺中找朋友同歡,14日卻被6名男子帶到豐原飯店大開毒品趴,事後疑似混用毒品猝死,其遺體上半身、只穿內褲被丟在房內檢警循線找到6男並聲請羈押,但法官駁回。法醫高大成表示,整起事件有3大疑點,一一分析少女死亡前的過程

高大成首先表示,少女的手腳上皆有外傷,讓人懷疑當下是否有遭到施暴,「有出血就是生前傷,抓的周圍沒有出血的話(就是)死後傷,那你死後還抓她幹嘛?」,「那是不是死了以後才把她綁起來」,懷疑6名男子早就知道少女情況有異,卻執意帶往飯店,意圖性侵。

▲高大成認爲,少女吸毒後精神恍惚,被強行帶去旅館。(圖/東森新聞

其此,少女獨自一人與6名男子吸毒狂歡,讓人懷疑是否遭到設局導致。高大成認爲,「不是自願的可能性是不高啦,不然你會帶另一個女的過去,而且你進去的時候,你一個女的五個男的,你爲甚麼沒有戒心,你有那麼大膽嗎?」

最後,高大成說,6名男子與少女開完毒趴後,可能當下場地不方便纔會將少女帶到附近的旅館,途中才發現對方意識不清楚,「因爲已經吸毒了嘛」。

▲少女跟家人道別後,竟因毒趴身亡。(圖/東森新聞)

據悉,少女11日到臺中後,每天都有派對狂歡,直到14日凌晨6時疑似與兩名男子一同入住飯店,10分鐘後再加入兩名男子,開始4男1女的毒品性愛趴;期間,一名男子想上前求歡,這才發現少女身亡,4人立刻穿衣逃離。

警方表示,案發房間內初步沒有找到毒品相關容器,循線找到6名男子,其中何、莊、吳等3人坦承有何少女發生關係,另名賴姓男子稱只有在一旁拍攝性愛過程,沒有加入,另外兩名男子則爲相關牽涉人。

檢方依涉嫌乘機性交罪、遺棄致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向法官聲請羈押何男等3人,但法官認爲乘機性交罪並非重罪,且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遺棄致死,因此駁回聲押,目前檢方不服已提出抗告;另外,僅拍照錄影的賴男以3萬元交保。

▼檢方聲請羈押嫌疑人,被法官駁回。(圖/翻攝臉書、記者陳玉攝)

▼少女母親殯儀館不發一語。(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