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度涼茶喝入口」進法院 大叔急找徵信社追到家奉上250萬

男子少女性交易挨告,爲求和解找徵信社取得個資被告上一狀。(圖/翻攝pixabay)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楊姓男子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易,遭判有罪,他上訴後因急着找少女家屬談和解,聘僱徵信社順利查到少女戶籍地址,並與其父親以250萬達成和解。但少女父親卻認爲楊男已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告。臺中地院審結,認爲少女臉書資訊屬公開,楊男曾載少女返家,且目的是要與對方談和解,認定沒有逾越個資法,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家住苗栗的楊姓男子2015年與未滿16歲的少女性交易被逮,苗栗地院依兒少法判他有罪。楊男驚覺不對,上訴臺中高分院後急與對方談和解,但他只有少女臉書,載過少女回住家附近,委託徵信社代尋果然順利找到少女的戶籍地址,並與少女父親以250萬達成和解。但少女父親認爲,楊男透過徵信社取得戶籍地址,以觸犯個資法,再告一狀。

楊男開庭時說,他透過徵信社花1.8萬,後來對方就用手抄資料給他少女電話住址,不知道從哪取得。

承審法官認爲,少女臉書資料屬公開,對楊男而言是一般可得來源,難認有逾越必要範圍蒐集,符合個資法第19條規範,因此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