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強開打 中華隊球員權益白紙黑字有保障

參賽世界棒球12強賽中華球員,在職棒球員工會協助下已完成簽約,保障應有的權益。(資料照/廖德修攝)

12強賽B組賽事今(5)日開打,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表示,關於參賽選手權利,經過多次協商後,終在賽前談定內容並協助選手於昨日完成簽署。這也是首度將參賽條件白紙黑字明文化,突破傳統模式重大進展

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表示,簽約重點包括保險、出場費、肖像權、裝備提供等,都有明文保障。像之前的廠商辦的活動代言,需要球員出席均須其本人同意,且一定要有出席費,以上都有規定

趙子維說,工會在9月底與體育署、中華棒協及中職聯盟進行四方協商時,建議除了世界棒壘總會提供的官方參賽同意書外,應讓參賽選手另分別與中職聯盟及中華棒協簽訂補充協議,以完整約定「組訓規格、裝備、出賽激勵獎金、官方參賽獎金分配、保險及肖像宣傳」等權利義務細節

保險方面,球員若因比賽受傷,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將依照薪資100%給付,最高每月70萬元,最低20萬元,單數合約最高給付12個月,複數年合約24個月。

獎金方面,自辦、官辦熱身賽由中職、棒協共同負擔,球員每場比賽可獲得1.5萬元出賽費。比賽開打後的獎金由棒協負責,若未晉級每場2萬元,晉級複賽則加倍;打進複賽每場2.5萬元,晉級決賽也加倍給付。如果打進前4名,棒協再依名次發出獎金,冠軍30萬元、亞軍15萬元、季軍10萬元、殿軍5萬元。這些都包含在合約中。

世界棒壘總的獎金是7-12名可獲18萬美元(約臺幣563萬元),打進複賽至少25萬美元,冠軍則可獲150萬美元,依照規定,各國必須將至少一半獎金均分給28名選手。這部分是規定在棒壘總的制式同意書,各國都一樣。

在昨日完成全部簽約事宜後,除了保障各方的權利義務,對於推動制度完善亦有極大幫助,也是國家隊參賽權益制度化的重要里程碑

球員工會是國內唯一由運動員所組成的工會組織,「國家隊參賽條件契約化」是繼「運動員失能保險」帶給所有項目國手保障後,再達成的一項指標性任務。工會表示感謝體育署對於運動員的支持,也期待關心國內運動發展的各項組織,願參考、複製此一模式,讓所有運動項目的選手權益齊步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