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求償816萬敗訴

超音波未能百分百發現異狀女嬰母求償敗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姓婦人懷孕期間到新北市一間婦產科行做了12次產檢,當時診所院長都說「胎兒很健康」,可是最後她卻生下1名僅有左腳的女嬰,讓她氣得控告陳姓院長業務過失,檢方最後沒有起訴院長,當時婦人再向診所求償816萬元;新北地院認爲,超音波不見得能察覺胎兒的肢體異狀,院長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判婦人敗訴。

這名缺了手腳的小女嬰在2013年8月出生,她的雙手都只有上臂,連雙腳也只有左腳是健全的,而且右肺塌陷、橫膈膜也有破洞,但翻開媽媽手冊和產檢紀錄母親懷孕後到新北市中和這間婦產科期間總共做了12次產檢和超音波,陳姓院長都說孩子很健康,直到產下女嬰後才發現孩子肢體不健全。

女嬰父親表示,「醫生都是跟我們說小朋友是很健康,心跳呼吸都很正常,叫我們不用太擔心。」女嬰父母氣得提告,指控診所院長業務過失傷害,新北地檢署並沒有將院長起訴,但家屬認爲明明有很多張超音波照片可以看出胎兒畸形,向診所求償816萬元。

女嬰母親2014年1間受訪時說,「就跟一般小孩子不一樣,我當然沒辦法接受,因爲她沒有雙臂,對她來講是個蠻大的壓力。」

林姓院長出庭時說,按規定只能做一次免費超音波,但婦人在診所產檢12次都幫她做免費的,而且產檢過程真的沒發現胎兒異常,女嬰是先天性的肢體不全症,屬不明原因的先天性疾病

醫審會鑑定認爲,常規超音波和高層超音波都不一定能檢查出胎兒的先天性異常,而且當時婦人也只有接受常規的超音波;法官認定,院長的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判決女嬰家屬敗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