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逼債痛毆致死案開庭 死者家屬:你們這羣不是人!

陳男去年不願前往柬埔寨工作還債,遭痛毆、私行拘禁致死,士檢偵結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主嫌陳男等10人,2名涉案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士院今開準備庭,確認法條適用及被告是否爲認罪答辯等,原告訴訟代理人轉達死者家屬意見時,痛批被告「你們這羣不是人,要跟我承受一樣的痛纔對得起死者」。

全案源於2023年8月23日晚間,19歲陳姓男子因積欠萬元債務糾紛,鄭姓男子及25歲陳男要求他赴柬埔寨工作還債,被害陳男不從,並在網路上貼文指「我有惹到你們,要處理我,我沒意見,沒惹到你,想碰我要先過我哥那關」,內容惹怒鄭男等人,因而糾衆押走被害陳男。

檢警調查,鄭男透過通訊軟體指使手下逼迫陳男前往柬埔寨工作,要求全程錄影,汪姓男子將陳男約至新北市蘆洲區一間汽車美容店,一衆人持球棒、刀械虐打陳男,陳男全身受傷,手腳被綁,還被噴灑辣椒水等,後續被膠帶封住雙眼,塞進汽車內送往新北市淡水區某民宅內拘禁。

隔天凌晨,汪等人發現陳男大小便失禁、不斷嘔吐,立刻呼叫救護車到場協助,但陳男在送醫途中失去生命跡象,到院後不治身亡,死因是全身多處大面積擦瘀傷,嘔吐物吸入呼吸道,皮下軟組織出血,橫紋肌溶解症等,窒息不治。

事件曝光,綽號「浩哥」的鄭男逃跑被通緝,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偵結,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主嫌陳男等10人,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另2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因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士林地院今午2時30分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因原受命法官李昭然已故,改由蘇琬能法官擔任。

部分被告辯護人主張,此案有經媒體報導,有事實足認國民參審有難期公正之虞,且案件情節繁雜、非經長久時日難判,建請法官依國民法官法第6條規定裁定不行國民參審。

對此檢方認爲,此案雖經媒體報導,但國民法官選任有一定程序,也將由法官說明無罪推定等基本刑事訴訟原則,少年部分可以適當方式遮蓋、保護其隱私及權益,若依法不行國民參審,前提是被告認罪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

針對檢方認定涉犯3人以上攜帶凶器凌虐致人於死罪,並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保障法規定加重刑責部分,部分被告坦認涉犯傷害、妨害自由等罪,但對加重刑責有意見。

準備庭尾聲,原告訴訟代理人轉達死者家屬意見,指出一個人再怎麼犯錯,都不該由別人取走性命,應由檢警司法執行;被告手段殘忍無人道、不可教化,殺人償命、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你們這羣不是人!要跟我承受一樣的痛苦,才能對得起剛滿18歲就被打死的被害人。」

江姓被告辯護人則提出,江男唯一親屬爺爺日前過世,希望法官可裁定讓江男下週出席爺爺的告別式。對此法官表示,將轉達負責強制處分的法官參考,庭後被告還押。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