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樂從百寶箱中取出絕仙劍,對準眼前的蟲蛹輕輕一劃,蟲蛹被劃開,露出了一個蝴蝶幼蟲。
令齊樂驚訝的是,這隻未出生的幼蟲的修爲居然達到了元嬰級境界。看到這一切,他觸目驚心,上次途經萬刃峽到現在剛剛過去數月間,蟲族滅了谷中的巨獸在這裡繁殖,產生下的幼蟲孵化出來就達到了元嬰級境界,蟲族的實力也過強大了。
根據齊樂在典籍上看到的妖獸經歷修煉階段,同樣需要經歷凝氣、築基、金丹、元嬰、分神、真魔、天魔、祖魔這幾個階段,蟲族出生後就是元嬰境界,這太不可思議了。
這件事背後一定隱藏着一個驚天的秘密,齊樂決定一定要查清楚。
幻蟲雖未孵化卻有了靈性,它似乎感覺到了危險的來臨,猛拍打翅膀飛了起來,想要逃跑。
齊樂放出了一隻金剛魔蝨,輕鬆地將那隻幼蟲幹掉了。
齊樂想要查出這座峽谷中到底有多少隻蛹蟲,他飛到另一株大樹上,並沒有找到蟲蛹,明白了不是每一株樹上都存在蟲蛹。
不過這樣找下去,估計齊樂用上一年也查不清這裡到底有多少蟲蛹。他心思一動,將百寶箱中的金剛魔蝨全都放出來,足二三萬只之多。
在這段時間裡各種頂級妖獸元嬰供他們服食,這些金剛魔蝨一少部分已經進級到了天魔級修爲,剩下的也是真魔級修爲。它們靈智也非常高了,能與齊樂進行溝通。
齊樂將這麼多蝨蟲一齊放出查找這座萬刃峽大約有多少蟲蛹,以此推斷將來入侵后土大陸蟲族的規模。
所有蝨蟲都去搜索了,而齊樂坐在樹幹上等待。
一個時辰過後,金剛魔蝨陸陸續續飛回來。齊樂通過神識得知此地的蟲蛹數不勝數,加以推算估計有數百萬只。那麼昨日進攻涼都城的飛天蛾蟲修也是從這裡孵化出來的,這特麼簡直就是克隆出來的。這些蟲修孵化後是元嬰級別,而攻打涼都的蟲修是分神級和真魔級的,那麼它們是通過什麼方法快速進級到分神境界的呢?
爲了搞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齊樂又將全部的金剛魔蝨都放出來去查探。
又過一個時辰,一隻金剛魔蝨飛回來,似乎查出了一些情況。齊樂利用神識將所有的金剛魔蝨召喚回來,然後他讓那隻金剛魔蝨在前面帶路,自己跟在它背後向前方飛遁。
大約飛看過了半個時辰,齊樂在一處山坳中,看到了那裡的古樹生長的更加茂盛,數只彩蝶從幾個不同的樹冠中飛出,然後在空中繞圈飛行了一陣,幾隻同時向一個方向飛去。
齊樂利用強大的神識隱藏形跡,緊緊尾隨在幾彩蝶的後面。幾隻彩蝶展開翅膀後有一隻雄鷹般大小,飛行的速度絕對比一名元嬰級的修士快。它們在樹林中穿梭,身法非常靈活,七拐八轉後,它們來到了一條隧道里。
齊樂定睛一瞧,這條隧道絕對不是在山體中鑿開的,而是由無數的藤蔓乾枯後自然形成的一條通道,估計是從前的古獸從這裡通過,就形成了一條如隧道般的通道。
可能是古獸的身形巨大,所以這條通道即寬又高,齊樂根本不用擔心自己無法通過。
在這條長長的隧道里四處生長着許多奇花異草,散發着誘人的芳香。齊樂看了一眼,這些都是對修士修煉大爲輔助作用的靈草,只不過自己這等修爲根本用不上了,所以他也不會耽誤時間去採摘。
不過那幾只蝶妖卻在花間飛舞,然後那些花草就枯萎了,齊樂看出了蝶妖將靈草中精華吸走了才導到致靈草枯萎。
齊樂心想:“這幾隻蝴蝶長着一副華麗的外表,卻是一副蛇蠍心腸,若是萬刃峽內的所有蝶妖全部孵化出來,恐怕這裡的靈草將會一株都剩不下來。
物種入侵真是太可怕了!
半個時辰後,齊樂跟着幾隻蝶妖總算飛出了這條幹枯的藤蔓隧道,忽然眼前一亮。
齊樂不由得一怔,心想:“萬刃峽中一絲光線都沒有,爲何這裡會有光線,而光線很強?”
齊樂看到數百米以爲有一座水晶塔,這裡所有的光線都是從水晶塔的頂端散發出來的。此塔巨大無比,足有萬米高,塔身的周圍有許多飛行物在飛舞。
齊樂看清這些飛行物都是蝶妖或是蛾妖,大小與剛剛那幾只相差無幾,它們中就有在涼都城頭滅殺的那種飛天蛾。他又仔細瞧了瞧,發現它們都在爭着向水晶塔裡鑽。
塔頂端也有許多蟲修飛出,齊樂施展神眼通秘術向那裡望去,看到了從那裡飛出的蛾妖和蝶妖的修爲都是分神級和真魔級的,而且它們的身形長到成人般大小。蝶妖女的長相妖豔無比,男的長相俊美;而那些蛾妖無論男女都長得醜陋無比。
齊樂微驚,心想:“原來真有這麼一個克隆塔,元嬰級的蟲修進入塔中在很短的時間裡就能提升一個到兩個境界。這個水晶塔倒是與那座魔晶聖泉有異曲同工之妙,只不過水晶塔要比魔晶聖泉低一個級別。哥們倒要看看水晶塔裡有什麼名堂。”
齊樂口中念起地煞七十二變咒語,搖身一變,變成了一隻長相俊美的元嬰級蝶妖,拍打着翅膀飛到水晶塔的下方。
到了近處,他纔看得真切,這座水晶塔通體呈八角形,佔地面積足有一座體育場那麼大。他繞着這座八角水晶塔轉了一圈,發現它有八個門戶,蛾妖和蝶妖正排着隊,一個一個地飛入門戶。
但有一些身軀龐大的蛾妖,到了門口憑藉着強橫的身體將其它蟲妖撞開,搶先進入到水晶塔中。
齊樂看到這一幕也是醉了,心裡罵道:“尼瑪!在蟲子界也有插隊的,做一隻蟲妖不容易啊!看來無論哪種羣體中都會有不平等存在,只有自己變得強大了,自由和平等自然就會屬於你。否剛,將會弱肉強食,這就是物種生存亙古不變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