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敏,沐千尋的想法是把她收養了。
她現在已經在帝都讀書了,需要在帝都。
可小敏是個懂事的孩子,她知道沐千尋有自己的家庭,以後也會有自己的孩子,經過上一個養父母她有點害怕了。
不願意跟着沐千尋和歐尊一起生活。
沐千尋沒辦法,只能商量着等她身體恢復了,再把她送回去。
陽光孤兒院是一個好地方。
以前沐千尋和林幽還有幾個小夥伴總是在節假日的時候去尋找別人的資助和捐贈。
可現在沐千尋自己有錢了。
別看沐千尋在自己的生活上小氣吧啦的,可在幫助孩子的問題上是非常大方的。
出手都是幾百萬上千萬的。
歐尊的福利機構也在全國開設分部,幫助那些孤兒,即使沒有人收養,他們也會平平安安,順順利利的讀書和生活。
陽光孤兒院裡的人都是熟人,在那裡生活反而會更好。
孤兒院裡的每個孩子,都會提供他們讀書和上大學的機會。
很多孩子在一起生活久了,都不願意離開孤兒院。
沐千尋跟歐尊商量了,等小敏的傷勢好了,她要是真的願意回去孤兒院,沐千尋就送她回去。
歐尊沒有異議。
在這種事上,聽沐千尋的。
至於小敏的那對養父母,歐尊瞭解了情況,那情況很讓人生氣。
小敏的養父是大公司的職員,已經做到了小主管的位置,每個月的工資兩萬多,加上年終獎金什麼的,年收入三十萬是沒問題的。
帝都的消費水準很高是不錯,可是年收入三十萬,養一個孩子和兩個孩子並不會使生活太過拮据。
而且那位女主人的工資也不錯,每個月也有一萬多,她懷孕的時候產假都是帶薪的。
可是這兩人都是極品。
女人每個月的薪水存一萬當自己的私人小金庫,剩下來的錢就是家裡的開銷。
男人也極品,每個月的錢一半都用來養小情人,另外一半才上交老婆。
按照他們的實際情況,就算有了自己的孩子,再養一個小敏也不是什麼難事。
關鍵這對夫妻都是非常自私的人。
這對夫妻畢竟馬上有個孩子要養,歐尊也不會做的太過分。
既然兩人都喜歡藏小金庫,不捨得把錢拿出來,那麼,歐尊就把他們降職了,工資就是她們每個月願意分享出來的錢。
不是說生活很拮据嗎?
那就讓他們真正的變得拮据起來。
歐尊做的並不過分,只是給他們小施懲戒,兩人其實都有存款,短時間內生活還是可以的。
而且,現在他們的工資就是他們每個月願意在家庭裡拿出來的錢,以前怎麼過,現在還是怎麼過。
只不過,女人的小金庫是沒辦法增加了。
男人的小情人恐怕也沒辦法養了。
自私自利的人,活該!
沐千尋知道這對夫妻是這個樣子,冷笑,當初查出來的是他們老實本分,這也太老實了,也太本分了!
這種人根本就不該結婚!
在家庭裡面還斤斤計較,活的該多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