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輝煌 第一百四十章 沉重的“紅帽子”

txt之夢-7-11 21:50:53 本章字數:5644

“五兒,你說,那個陳錦洪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他怎麼肯善罷甘休呢?!那可是他一手獨自闖蕩、拼搏打下的一片江山啊?!”

馬林唏噓之餘,對陳錦洪的下場還是感到十分不解:“這可是在新社會呀?!哪有這麼巧取豪奪的呀?!這不是明擺着欺負人嗎?!可以和他們當地有關部門打官司呀!我就不相信,權還能大過法去?!”

吳永成苦笑着:“二姐夫,你也是四十多歲的人了,怎麼連這個道理也看不懂哪?!這個官司怎麼打呀?!”

對於陳錦洪的這個案例,吳永成那是記得非常清楚的,因爲在經濟界中,這個案子被譽爲“中國行政第一案”。

事實上,即使陳錦洪知道政策也無濟於事,脫下“紅帽子”絕非易事。萬山市經委當時負責此事的相關人士,至今還堅持爲:“興業公司是集體企業,不符合改制條件。”

而陳錦洪從被免職的那一天起,就不服從當地經委的行政命令,幾次到各級政府反映情況,甚至於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但各級政府對於陳錦洪的情況反映,一紙公函又發回了萬山市來處理,可萬山市卻認爲,當時興業集團已經出現了鉅額虧損,企業在走下坡路,經委覺得陳的經營理念和思路出現了問題,爲了挽救企業才作出重新任命企業負責人的決定,“興業(公司)是集團所有制企業,企業負責人本來就是經委來任免的。”

昔日熱鬧的工業園已經荒草叢生,未竣工的廠房裡面佈滿了蜘蛛網。

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把陳錦洪的“電梯工業航母”的夢想擊得粉碎,電梯巨人------興業集團也就此倒下,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和記憶。

信函反映、拒交公章、登報聲明……能想到的一切抗議手段,都被證明無效後,陳錦洪決心和萬山市經委打一場民告官地行政侵權索賠案。

在之後的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陳錦洪向萬山中院提起行政訴訟侵權賠償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萬山市經委所作的免除興業集團旗下三個子公司總經理職務的行爲,並索賠3家公司註冊資金共計1100多萬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此開始了長達十多年的、漫長地訴訟之路。

因爲陳錦洪地這場官司中涉及到了鉅額索賠。因此一時間轟動全國,加之是一起典型地民告官案件,該案被稱爲“中國行政第一案”。

同時,在學術界引發了一場關於紅帽子企業產權界定地討論。陳錦洪一開始就遇到了難題,註定了這是一場拉鋸戰。萬山市中院先是對陳錦洪呈交地《行政訴訟狀》既不予簽收,也不予立案。在陳錦洪看來,這場官司,他地對手是整個政府,當中牽涉地人事太過複雜,難度可想而知。

但陳錦洪並沒有因此退縮。他先後二十一次向萬山市公檢法、黨政機關提出申訴,經過陳錦洪不斷向萬山市中院和GD省高院申訴,花了1055天,萬山市中院終於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作出了立案決定。

而一九**年四月四日頒佈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或者做出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做出第一審判決”。

對於遇到地這種情況。陳錦洪曾經無奈地說,“碰壁已經習以爲常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國光曾評價此案,“有案不收,對訴權保護不力,使當事人投訴無門,導致告狀難,既嚴重損害了當事人地合法權益,又損害了法院嚴肅執法地形象。”

萬山市中院受理此案一年之後,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開庭審理此案,二OOO年六月二十八日做出了一審判決:駁回陳錦洪的訴訟請求----原因是陳錦洪已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起訴法律主體不適合,不屬於行政訴訟地受案範圍。

起訴後等待了四年多的結果卻是如此,陳錦洪不服,向GD省高院提起上訴。

二OOO年七月二十三日,省高院作出裁定,由原審法院立案審理。

陳不服,繼續上訴至最高院。

二OOO年六月二十四日,萬山市中院根據GD省高院的裁定,開庭進行重申。

庭審中,陳錦洪當庭明確了鉅額訴訟請求,要求萬山市經委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6億人民幣頓時引起全國轟動。

1.6億的天文數字,是如何計算出來?

提出索賠後,陳錦洪也被一部分人質疑故意炒作。

“其實,本金加利息都有這個數!”曾經親自受理過陳錦洪企業登記註冊的萬山市工商局企業登記科原科長劉銳泉談及陳錦洪時很是惋惜:“興業(公司)當時是萬山相當不錯的企業,如果沒有那場風波,老陳說不定已成爲GD省的首富。”

五個月之後,萬山市中院作出判決,撤銷萬山市經委作出的任免決定,但對陳提出的行政賠償訴求不予受理。

直到二OO三年12月12日,GD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確認了萬山市經委對陳錦洪地兩個任免通知屬行政違法,依法予以撤銷,但對原告提出的1.6億鉅額索賠仍然不予受理。

GD省高院的終審結果還就陳錦洪關於企業性質的界定問題,作出裁決,根據工商局原登記的企業性質,認定興業集團是集體所有制企業。

同時,GD省高院就行政賠償訴求作出答覆:陳錦洪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實萬山市經委對其作出的免職行爲,造成了他個人的經濟損失,也未能舉證證明要求賠償的具體數額。

對於這個結果,陳錦洪那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在這麼多年來,爲了打官司。陳錦洪一共換了五個律師。他從來沒有停止過上訴地步伐,從萬山到GZ市,再到北京然後是不停地等待,不停地失望……

陳錦洪始終沒想明白-----辛辛苦苦打贏官司,爲什麼分文賠償都沒拿到?

“這個案子太複雜了,牽涉到太多的部門利益,雖然很多媒體在幫陳錦洪伸張正義,紅帽子企業遺留下來的問題企業,遠遠不止興業一家,行政索賠難度太大了,幾乎不可能。”曾幫助他打贏行政訴訟地律師決定退出。陳錦洪曾哭着挽留,但他還是態度堅決。

其實,在珠三角這塊因改革開放而富裕起來的地方,紅帽子企業家的悲情與坎坷,曾經多次在這裡上演。

曾經風光無限的李經緯率領他的健力寶團隊在打造成八十年代廣東、乃至中國的一張名片,同時李經緯也陷入了撲朔迷離、一波三折地健力寶產權交易事件。

最終,李經緯因涉嫌貪污罪而被立案。

而陳錦洪已經吃了“鐵心丸”,要將“這場官司打到底”。

在二OO六年,他以萬山市工商局不作爲和瀆職爲由,將其追加爲被告,並再次提行政賠償請求,均以“該起訴超過法定地起訴期限”爲由被法院駁回。

二OO八年,陳錦洪案入選中央電視臺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年十大“座標”案件。

之後,陳錦洪又盼到了一絲希望:GD省高院將此案發回佛山市中院再審。

舉行再審聽證的當天,從身價千萬地企業主到一無所有“下崗工人”的“紅帽子”企業家陳建平。也出現在法庭的旁聽席。

他之所以早早從GZ趕來萬山,是因爲自己和陳錦洪有着相同的遭遇。

陳建平穿着相當樸素,背了箇舊得發黃的書包。誰也不會想到,他曾經是GZ市一家價值2000萬元的大型製衣廠老闆,在工廠發展到高峰期時突然被所掛靠地靈山鎮政府下屬企業靈山公司註銷,2000萬元資產和20年的付出,就此回到原點。

昔日和陳錦洪交情較好的一些萬山市經委和工商局官員退休以後,偶爾也會來他簡單地小屋裡看望這個老朋友。萬山市經委一位退休官員還親自寫了“他年若是得志時,敢笑黃巢不丈夫”的字幅鼓勵這位執着的老人,陳錦洪把字幅裝裱起來掛在了小屋最顯眼的位置。

夜深人靜的時候,陳錦洪說他也會感到孤獨,這時候他喜歡喝上幾口,在他小屋裡能看到,那臺破舊的電視機旁邊。凌亂地散放着已經喝光的酒瓶,標着“百年糊塗”玻璃商標的瓶身上套了一個顯眼的紅蓋子。

六月十八日上午,備受海內外媒體及司法界關注地“中國行政第一案”------萬山市民陳錦洪訴萬山市經委(現更名爲萬山市經濟貿易局)和萬山市工商局行政侵權,並索賠國家賠償1.6億人民幣的“民告官”案,在佛山市中級法院舉行公開聽證。

一場持續了13年的馬拉松式的民告官案背後,是一介草民陳錦洪從黑髮告到了白髮,從千萬富翁,變成如今債臺高築的負翁……

聽證會的舉行,意味着這一曾經轟動全國的天價索賠案再審程序已經啓動,在即將被人們淡忘時,該案或將再一次被激活,一個典型的紅帽子企業主的曲折命運再一次展示在民衆面前。

讓人感到遺憾地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類似“紅帽子”企業式的產權結構不清晰的悲劇居然還沒有理清,與陳錦洪有着同樣遭遇的“紅帽子”企業主,依然還在堅持着要將官司打到底。

作爲經濟轉型時期的特殊產物,私人企業通過加戴“紅帽子”,挾融資便利等優勢,發展壯大。對利益雙方來說,企業都是一個難以放棄的“金庫”,但是由於政府的政策、企業沒有清晰的產權結構,於是,產權糾紛就出現了。

成也紅帽子,敗也紅帽子,陳錦洪的身上附着太多時代色彩。

改革開放初期,國家還針對“姓資姓社”問題地爭論一直不休,私營企業地發展,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私人出資要辦企業,必須掛靠在公有制企業旗下以獲得經營權力。

於是,“紅帽子”企業應運而生,名爲公有制企業,實爲私有制企業。事實上,“紅帽子”企業。除了可以突破政策限制,獲得稅費優惠,更重要地是“紅帽子”企業向銀行貸款時,不用個人擔保,而是由集體擔保。這樣也解決了企業發展地融資渠道難題。

當中國市場經濟步入發展的快車道後,民企發展的各種限制得以放寬,許多紅帽子企業要求變更登記。

此時,曾爲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紅帽子”卻成爲懸在企業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因爲,“紅帽子”本身就模糊了企業的產權。絕大多數紅帽子企業在改制過程中與掛靠單位發生了產權糾紛。出資人堅持誰出資誰擁有產權,而掛靠單位卻堅持企業是公有制性質,認爲自己不擁有產權就意味着國資流失。

“沒有紅帽子,發展就沒那麼快!”萬科董事長王石曾坦言“要想摘掉紅帽子,也不是那麼容易!”

當時,萬科依靠戴上“紅帽子”地保護傘,爭取了足夠的發展空間間。

萬科作爲中國企業產權改革的首批公司,當時上交的報告裡本來是將分配方案定爲五五分,後來掛靠單位負責人找王石談話,說“我們要六,企業拿四。”

這一幕至今還讓王石記憶猶新,他毫不猶豫地點頭,從此萬科成功走上了股份制改革的道路。“就算三七分,我都願意!”

“紅帽子”企業的改制。其實這是一場利益的博弈。王石相當聰明。先保住自己,不一定非要爭個你是他非,黑白分明。

直到今天,吳永成依然認爲:處理紅帽子企業產權問題,應從有利於各方的立場出發,先對初始投資進行確認,在此基礎上分別確認初始投資人、政府、掛靠企業在企業發展中的貢獻,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而陳錦洪這位昔日地“電梯大王”當時萬萬沒有想到,曾經帶給他無限風光的“紅帽子”。在若干年之後。竟然會爲他帶來如此大的災難和痛苦,也讓後人唏噓不已。

直到吳永成穿越到這個世界之前。這場跨世紀地官司,仍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

但這些事情,那都是後來的事情了。在這個時候,吳永成哪能和自己的這個二姐夫馬林說得清楚呢?!

馬林也不是糊塗人。被吳永成這麼指點之後,馬上若有所悟地點了點頭:“唉。是啊,五兒,在國家要想幹什麼事情的話,咱一個草民,小胳膊哪能扭得過人家的大腿呢?!也該那個陳錦洪倒黴呀!”

“呵呵。二姐夫,話也不是那麼說的。”吳永成笑着糾正馬林的說法:“這個事情啊。得倒着想:陳錦洪當初的時候,也是他自願戴上地那頂紅帽子。沒有人摁住他強迫他的。要是沒有當初的那頂紅帽子的話。或許他的那個企業,也不會順利地發展到那個程度的。這和咱村裡的那兩個企業的情況,那是完全不一樣的。”

馬林連連點頭:“對、對、對,在那個時候。別說是你個人開公司、辦廠子了,就是搞個小作坊,國家地政策還規定了僱工人員不得超過六個,否則的話。就要按你剝削來論罪了。唉。這都是咱那會兒經過的呀,咱幾家合辦的那個小磚窯。就遇到過這種情況呀!”

吳永成也感嘆不已:“是啊,想一想當時的那個環境。再翻過頭來。看一看國家現在的政策,要是國家不採取這一系列的改革開放的政策的話。咱農民們現在不還是難解決溫飽問題,又哪有你這個全省著名地農民企業家地誕生呀!”

馬林此時卻沒有那麼多的閒情逸事來感慨。他又爲另外一件事情苦惱呢:“五兒,你現在就別扯那些沒有用地事情了,你就給我出個主意吧,這呂國強書記要我兩、三天之內,就給他回話,可聽你這麼一說的話,那個紅帽子咱是萬萬不敢戴了,他許諾的那個政協副組長的副地(市)級,我也沒有那個福氣享受。可人家那是地委書記呀。咱要是強和人家對着幹的話。咱小胳膊哪能扭得過人家的那條大腿的啊!”

“呵呵,二姐夫。這個事情也用不着把你愁成這個樣子啊!”

對於呂國強想“強買強賣”的這個顧慮,吳永成倒是一點也沒有,這人啊,只要是沒有過分貪慾的話,別人就是想給你下個什麼套子,那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看到吳永成這麼胸有成竹的樣子,馬林臉上的愁雲也爲之一掃,他興奮地望着吳永成這個小舅子,迫不及待地問道:“五兒,你有什麼辦法嗎?!你快點告訴二姐夫,就別賣關子了,你二姐夫可是個啥球也不懂得農民啊,這腦子啊,哪有你們這些當領導的腦瓜子轉得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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