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王路易十三的首相黎塞留在其政治遺囑中寫道:“在歷史上,由物資匱乏和秩序混亂而毀滅的軍隊,要比被敵人打敗的軍隊多得多。我親眼看到,所有在我當政時期着手創辦的事業,是如何僅僅由於這一原因而歸於消滅的。”
這一段話是在三十年戰爭進入最後階段,亦即最壞階段時說的,那時中歐已遭到如此嚴重的蹂躪,以至於再也不能保障三十年代初期那種大型軍隊了。
這一段話很好地反映了當時的情況,即:自從華倫斯坦和古斯塔夫-阿道夫離開舞臺以後,維持稍具規模的軍隊已逐漸成爲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託吞森、班內爾、烏蘭格爾都從來沒有能力在一地集中15000人以上的兵力。
由於戰爭逐步退化爲一系列以敵人城鎮爲目標的比較遠程的騎兵奔襲,而這些奔襲大都因得不到補給註定要潰敗,看起來軍事藝術似乎要退回到中世紀去了。
其所以終於沒有退回到中世紀去,主要虧了兩位法國人的努力,即勒-梯里爾和盧弗阿,這父子二人共同致力於建立倉庫制度,這種制度被認爲在以後的一個半世紀中對戰爭起了決定性的影響
。
當然,倉庫從來就不是什麼新奇的東西。通觀歷史,常常需要在貧窮地區或遭過蹂躪的地區進行戰爭。爲了防止戰爭計劃因此而失敗,17世紀初期的軍事作家們建議他們的讀者在位置適宜的城鎮和要塞廣設倉庫,一個設備完善的營地應經常保有15天的應急給養儲備。
這一原則以及其他原則,例如不要在一個籃子裡裝過多的雞蛋的原則,都是和戰爭本身一樣地古老。但是,由於軍隊規模有限,除極少數情況外,通常沒有必要將這些原則付諸實行。
如同倉庫一樣,從後方基地向前輸送補給品的正規車隊,也只在特殊情況下才需要。此時,所用的運輸車輛並非軍隊建制所有,而是臨時湊集的,有時是按合同使用商車,更多的時候則是就地徵用農民大車,付給某種收據,爾後農民憑此收據應能得到補償。
輸送補給品,或輸送任何別的東西,是一樁危險的事情。17世紀的戰爭是環繞堅固設防的城鎮進行的,很少注意各城鎮之間的空隙,通常沒有明確的前線將敵我分開。因此,派出警衛部隊護送補給車隊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必需的,有時甚至整支的軍隊被用來擔負這一任務。
正規的後方補給系統之所以出現得比較晚,除因爲缺乏適宜的財務組織和行政組織外,正是這一因素起了主要的作用,對於不能構成某種綿密的防禦戰線,甚至不能完全控制一個較大地區的軍隊來說,正規的後方補給系統是太容易受到騎兵襲擊的危害了。
勒-梯里爾於1640年9月3日被任命爲意大利軍團軍需總監後,出發前往土林,他在此渡過了隨後的兩次戰局(1641和1642),進行改善後勤工作的嘗試。
除要求更正規地給軍隊發餉外,他努力同貪污現象作鬥爭。雖然他還不能擺脫供售商,但他力求使他們改進自己的工作,辦法是簽訂更加嚴格的合同,在整個冬季隨時保留必要的運輸工具,以及迫使他們至少經常掌握若干存有物資的倉庫,這些措施只是爲了更加有效地貫徹原來的制度,而不是建立全新的制度。只是在1643年4月擔任陸軍大臣之後,勒-梯里爾才得以認真地開始其重建補給勤務的工作。
要建立任何正規的後勤制度,第一個前提條件當然是準確地確定需要量
。儘管這完全是不言而喻的最基本的東西,但勒-梯里爾的改革還是得從這一點着手,辦法是在條例中規定軍隊的每一個成員所應領取的給養和其他補給品的數量。從總司令每天100份口糧,到普通步兵每天1份,數字的差別是非常懸殊的。
對於供軍官及其僕役乘坐和拖運行李的馬匹,同樣規定了飼料定額,數量多少也是依官階而定。
隨後,他改變以前軍隊補給所依靠的同供售商大量簽訂單項協議的辦法,而代之以簽訂標準合同。根據標準合同,由陸軍部給隨軍商人支付貨款,免除其車隊的通過稅和其他捐稅,並派給警衛部隊。
到達營地後,保證隨軍商人有地方從事交易,保護他們不受士兵不法行爲的侵擾,必要時補償他們受到的損失,隨軍商人則負責按商定的數量將給養送至皇家兵站,在此,由給養總監對貨物質量進行檢查。
從倉庫向部隊運送給養的責任,也由隨軍商人承擔。他們被授權沿途徵用大車,按常例支付車費。將麪粉運至部隊附近後,隨軍商人被授權聘用民間麪包師,必要時採取強制手段,並迫使他們日以續夜地工作。
這樣,勒-梯里爾並未背離既有的原則,按照這些原則,他使軍隊的任務仍然侷限於控制和監督。爲此目的,他於1643年8月成立了專門的軍需部隊。他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創造,是建立給養輜重隊。這是一種固定性的車隊,由專門的軍隊人員掌握,其主要任務不是從後方前送給養,而是在野戰條件下隨軍行動,作爲備有數日儲備的移動倉庫。
有了這些安排,對倉庫的使用就逐漸多起來了。早在1643年,勒-梯里爾即在梅斯、南錫和毛森橋屯積軍糧,準備圍攻蒂翁維爾,並支援提雷納沿萊茵河進軍。
1644年,在參加圍攻敦刻爾克時,他建立了給騎兵供應給養的倉庫,因爲每在一地長期停留時,總是騎兵首先耗光自己的給養。
1648年,他又通知格拉摩元帥在阿拉斯和敦刻爾克建立倉庫,準備圍攻伊普雷。
但勒-梯里爾最大的成就是在非常成功的1658年戰局中取得的。這次戰局進程主要是後勤因素所決定的,因而值得加以比較詳細的介紹。
提雷納於5月中旬離開其設在馬狄克的冬季營地前往敦刻爾克
。關於他在途中如何保證給養供應尚無資料,只知其部隊在10天的行軍中是自給自足的。
到達敦刻爾克後,他包圍了該城,幾天後,開始從海上得到來自加來倉庫的補給。
6月25日,敦刻爾克陷落。提雷納又開往佈雷格,於數日後攻破該城。然後,他向內地進軍,奪取一座又一座城鎮。而他的補給船始終尾隨在後。
9月初,他到達奧登納德。同樣,這座城池也只守了幾天就被攻破。由於手邊的給養已經不足,提雷納不能繼續向布魯塞爾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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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改取伊普雷。該城於9月13日被圍,兩週後陷落。
這一勝利使他能夠進至埃斯科河,並安然在河岸紮下營來。在河上耽擱數週後,他於11月奮力向布魯塞爾進軍,但終於發現季節已經太晚了。於是,提雷納督促其所奪取之各地築壘設防,儲糧過冬,然後出發前往巴黎。
按照只有依靠水運才能保障一次戰局這一正統的原則,提雷納是在敦刻爾克開始其一年的工作的,然後由此向內地進軍,他的軍隊無論開往何處,均有裝載糧彈的船隻跟隨。
同時,他利用新徵服的各地建立廣泛的倉庫網,軍隊幾乎完全依靠就地取給的物資只有一種,象通常一樣,這就是飼料。而每當圍城戰需要持續較長時間時,確實都曾出現飼料的短缺。
事實上,並未發生過因爲後勤方面的困難而使一次圍城戰中途停頓的情況。這說明提雷納和勒-梯里爾的戰局組織工作做得很好。當然,考慮後勤方面是否困難,對於決定應當圍攻哪些城鎮是起了主要作用的。
勒-梯里爾的改革雖很重要,但無疑仍然屬於部落式軍隊的時代,因而具有臨時的,權宜的性質。建立倉庫,積累儲備,只是爲了保障這一或那一戰局,還不存在建立某種永久性儲備的問題。
的確,當時還遠遠談不上建立永久性儲備,以致於每當戰局結束時,任何剩餘的物資立即就被賣掉。這既是爲了解除國王臣民的負擔,也是爲了填滿他們主上的腰包。
建立第一批永久性倉庫的任務,留給了勒-梯里爾的兒子盧弗阿,隨着這一改革,我們看到,歷史從一個時代進入了另一個時代,即常備軍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