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天海說:“不扯淡了,有空到一塊扯。他們喊我喝酒了,再見!”
成浩放下電話後,江源泉癡癡地望着他,就像記者面對新聞發言人。成浩說:“老江,不好了,有個姓項的副市長家被盜了。”
江源泉支起耳朵,說:“光圖財,沒害命?”
成浩搖搖頭。江源泉失望地說:“沒勁沒勁,領導家丟東西不心疼,反正是別人送的,丟了再送就是了。”
成浩說:“老江,你總盼着殺人,我看你早晚會變成殺人犯。”
江源泉不依不饒地說:“你狗日的老咒我。我要想做殺人犯,第一個先殺你小狗日的!”
成浩回敬道:“老東西你等着吧,誰先殺誰還一定呢。”
同江源泉絆了幾句嘴,成浩感到心裡很痛快。往回走時,就像一道閃電驀地劃過漆黑的夜空,成浩突然一拍腦門:主意有了,那些王八羔子可以派上大大的用場了!靈感的火花終於擊中了成浩,他按捺不住內心的喜悅,跨上那輛顧客仍未取走的摩托車,開足馬力,瘋狂地在大街上騎了幾圈。
有人在呼喚他,他剎住車,見是李欣宇騎着她的豪華木蘭從後面趕上來。李欣宇這身打扮成浩幾乎認不出來了,越看越像三十年代上海灘的紅舞女。成浩挖苦道:“又傍上大款啦?”
李欣宇說:“快了!我現在就去東郊賓館。”
成浩說:“你要注意點。你和林兆倫好,林兆倫被人剁了,你再和別個大款好,保不準他也會被人殺掉。剛纔公安局的人還對我說呢,他們仍在懷疑你。”
李欣宇說:“隨便!我天天等他們來抓我。”
李欣宇的這副騷模樣突然使成浩感到惱火,心想誰要是娶這樣的人做老婆,會倒黴的,你要首先做好戴鸀帽當烏龜的心理準備,最後即便她不顧兇暗害你,也會活活把你氣死。既然這樣,孫天海這個傻瓜蛋還執迷不悟,對她充滿了幻想呢!成浩這一刻甚至也產生了歹毒的念頭:林兆倫的死在某種程度上與李欣宇有關,在她的背後,有一個複雜的黑社會網絡……
成浩被這個突兀的想法嚇得一激凌。望着李欣宇飄飄遠去後,他回過神來,覺得還是自己的事情重要。於是,他急急返回自己的鋪子。
天黑盡之後,成浩關緊房門,拉好窗簾門簾,舀出白天準備好的小刀和紅漆,又從水缸裡拎出三隻王八,開始了他別具一格、極富才華的行動。
六
這起轟動一時的事情後來被人們稱爲“王八事件”。在柳絮飄飛的春末和鶯飛草長的夏初時節,有關王八的話題曾一度成爲本城人的重要談資,其影響不亞於著名大款林兆倫的被殺。由於事件發生時,本城晚報曾在一版右下角的“街頭即景”專欄裡登載過消息,所以,事件發生的時間人們就以這天晚報上的時間爲準。
這天的晚報上說,住本市北京路的張老太太來電稱,今晨六點她外出晨練時,在百貨大樓西面約一百米處撿到一隻重五百五十克的甲魚,奇怪的是,甲魚的背殼上寫着一個“民”字,字用小刀刻成,紅漆描過,很是醒目。無獨有偶,在柴油機廠工作的孫先生也來電稱,今晨六點左右他騎車上早班,路過百貨大樓東首的一個電話亭時,撿到一隻重六百多克的甲魚一隻,甲魚的背殼上刻有一個“項”字,紅漆描過。兩隻流落於街頭的甲魚顯然爲一人所失,至於背殼上所刻之字的含義以及刻字的時間,尚須有關專家鑑定。云云。
下午四點多鐘的時候,孫天海伏在辦公桌上昏昏欲睡。中午他又被人叫出去喝酒,同去的還有其它處的幾個警察,請他們吃飯的是油料商郭全景。郭全景的私家車給人盜了,孫天海他們幫着破了案,並將那輛皇冠車物歸原主。郭全景已經請他們吃過一次飯,他覺得意思還不到,又安排了第二次。席間,有人說快抓緊時間喝吧,聽說省公安廳馬上就要頒佈禁酒令,全省公安都執行。孫天海說,這是好事,王八蛋才喜歡喝酒,我的胃都他媽讓酒燒壞了。酒過三巡之後,郭全景嘴巴湊到孫天海耳邊說,他已經把那個上過藝術學院的小妞李欣宇給“辦”了,還說只要肯出錢,什麼樣的女人都能搞到手,這是他屢試不爽的經驗。孫天海情緒馬上就變壞了,心想有錢人就是他媽的這麼生活的,這些揮霍無度、驕奢淫逸的傢伙同過去的地主資本家有什麼區別?真是殺了活該,法律爲何還要保護他們。孫天海惡狠狠地仰脖灌下一口酒,臉上透着陰森之氣對郭全景說,老兄,你要當心,不要成爲林兆倫第二。郭全景聞聽此言臉色驟變,連說兄弟你可別嚇唬我。
處長走進來,把當天的晚報往孫天海面前一甩。孫天海粗粗瀏覽一下,腦子立刻就清醒了。他說:“下雨那天晚上,咱倆的憂慮是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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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說:“項副市長剛給於副局長打過電話,問怎麼回事。於副局長接着找我,讓我們認真研究一下,怎樣制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孫天海說:“我覺得這種事不歸我們處管,應該歸治安處管。”
處長說:“我也這麼認爲。但於副局長堅持說,前天晚上,我們處的人到過現場,更瞭解情況,因此事關係到市領導的聲譽,不宜讓更多的人知道。所以,局裡決定還是由我們處負責。”
處長帶全處同志研究決定,先給各報社、電臺、電視臺打招呼,以後再接到消息,無論什麼人撿到什麼樣的甲魚,無論刻字的還是不刻字的,都請馬上與公安局聯繫;而且由於案情需要保密,請不要再刊登、播出類似的消息。處長還親自給市區各派出
所的所長打電話,再三交待說如果發現轄區內有人撿到甲魚,立即收交市局刑偵處,不得藏匿,更不準私自吃掉。
安排完畢後,處長對孫天海說:“小孫,王八事件由你具體分管,有情況隨時報告我。估計罪犯不會就此罷休,我要求你明天早晨天亮之前,到市區各繁華地段巡邏一下,看能不能抓點線索。沒準兒你能當場捉到他。”
孫天海卻嘿嘿笑了,說:“處長,罪犯的意圖很明顯,無非是給項市長一點難堪罷了。我記得項市長說過,他家不過是丟了幾隻王八。今天已經出現了三隻,剩下的也不多了嘛,即便我們不管不問,罪犯往下也沒啥文章好做了。”
處長打斷他,說:“不行,如果再出現身上寫着人名的王八,就是我們的失職。我們必須儘快抓住罪犯。”
孫天海說:“我想,即便抓住了這個人,也很難給他定罪。他雖偷了王八,但他並非出於經濟目的,無法定他盜竊罪;他在王八身上刻上項爲民的名字,當然侵害了項的名譽權,但這屬於民法範疇,而且王八本身又是項的,處理起來就輕多了。你說他違反社會治安吧,他除了用項爲民自己的王八和項爲民作對外,並未招誰惹誰,也不大好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