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的監督是日常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應當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要有作爲,敢於擔當,履行下列監督職責: 第一,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 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第二,瞭解黨員、羣衆對黨的工作和黨的領導幹部的批評和意見,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第三,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發現黨員、幹部違反紀律問題及時教育或者處理, 問題嚴重的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黨員是構成政黨的基石和細胞。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員監督主要是民主監督,黨員應當本着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履行下列監督義務:一是加強對黨的領導幹部的民主監督,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羣衆意見和訴求; 二是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問題; 三是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領導幹部活動,勇於觸及矛盾問題、指出缺點錯誤,對錯誤言行敢於較真、敢於鬥爭;四是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堅決反對一切派別活動和小集團活動,同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