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強化黨內監督
黨內監督是指在黨內生活中,按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從思想、組織、作風、廉政等方面,對黨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規黨紀情況的監察和督促。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內監督。鄧小平同志曾說過:“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羣衆,犯大錯誤。”黨章明確規定,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強化黨內監督是爲了保證黨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強化國家監察是爲了保證國家機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強化羣衆監督是爲了保證權力來自人民、服務人民。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羣衆監督結合起來,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起來,才能形成監督合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長期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採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績。同時,不願監督、不敢監督、抵制監督等現象也在黨內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監督下級怕丟“選票”,監督同級怕傷“和氣”,監督上級怕穿“小鞋”。黨內監督缺位,必然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爲黨的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的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出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創造性的新戰略新舉措。發揮利器作用,巡視工作越加規範;創新組織制度,推進紀檢機構全面派駐;加大問責力度,推動“兩個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內監督上重拳頻出,形成了一系列的長效機制,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強化新形勢下的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爲加強和規範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一個極爲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條例的貫徹執行,使其成爲規範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行爲的硬約束。
強化黨內監督,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現在,我們黨不斷完善黨內監督體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學管用的防錯糾錯機制,既使已經發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決,又有效防範新的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有效防範已經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反彈復發。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黨內監督條例,正是規範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內監督的基本法規。廣大黨員、幹部務必深刻領會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不斷增強向體內病竈開刀的自覺性,使積極開展監督、主動接受監督成爲全黨的自覺行動。
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是全黨的任務,必須全黨一起動手。新的歷史起點上,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落實黨內監督責任,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們就一定能從容應對風險挑戰,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在新長征路上不斷奪取新勝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