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番外四

轉生之黑色人魚

吳江從後面搭上正在收拾書包的墨千煜,哥倆好地把下巴抵在墨千煜的肩膀上,說:“千煜,一起走吧。”

墨千煜只是斜瞅了吳江一眼,撥開肩膀上的頭,提着書包站起來,往教室的外面走。

吳江從未看過墨千煜不理人的樣子,覺得作爲他的好兄弟,一定要幫忙。所以,把書包往肩上一甩,追了上去。

“千煜,你是不是有什麼事啊?今天看你的臉色一整天都沉沉的。啊,我知道了,難道你終於懂得思春了?那可好啊,你這個小子總算開竅了,我們全校的女生爲了千煜你這個千煜王子可以爭個你死我活了。”吳江幸災樂禍地說。

墨千煜側頭丟了一個白眼給吳江,語氣不耐地說:“別胡說八道!我要是臉色沉沉,怎麼都與思春沾不了邊吧?我只是煩惱家裡的事情!”

“什麼嘛。”吳江很沒勁地回了一句,看着冷着臉走到校門右公交車站停住的墨千煜,忍不住心底的好奇和擔憂,問:“千煜,難道是你的父母……?”

墨千煜的眼睛只是盯着馬路的另一頭,看到從校圍牆那邊拐出來的車頭,說:“我的車到了,先走了。”

然後隨着等同一輛車的人一起衝向緩緩停下的公車。

上了公車,墨千煜坐到最後一排靠窗的位子,往窗外還站在公交車站等車的吳江揮了一下手,然後把書包抱進懷裡,閉起眼睛睡覺。

其實他對吳江說的家裡的煩惱還沒有確定,那是因爲他的母親這段時間居然懷疑起了他的父親有外遇,所以緊張兮兮的,還要拉着他這個兒子去監視父親。

他是不知道他的母親從哪裡懷疑他的父親有外遇,最少在他的眼裡,他的父親一直都非常地愛母親,對母親的話有求必應,有時他看着兩個人的恩愛,都忍不住起雞皮疙瘩,肉麻唄。

但那些是他的眼睛看到的,而在他的心裡,甚至是他母親的心裡,都知道他的父親心底有人;只是母親不知道那個人是誰,而他知道罷了。

那個人他看過,不是當面看過,而是在他父親的書房。

——

墨千煜還記得,那時候的他才五歲,因爲逃避去幼兒園上學,所以躲進了他父親的書房。

父親的書房不大,四個書櫃,一張書桌,一張椅子,一組沙發,簡潔整齊。

這是他第一次進來,一進來看到這麼一目瞭然的擺設,他還失望了一下,只因平常他的母親都不准他進來,就是他的母親要進書房,都要經過父親的允許。

可也因爲這樣,躲在書桌下面的他暫時逃過了去幼兒園,不過,隔日還在牀上的他就被他母親挖起送到幼兒園了。

嗯,現在不是說那些的事,而是他怎麼發現父親的秘密的事。

他苟着小身體躲在書桌的下面,從他未關實的書房門縫裡傳進來母親匆匆忙忙走過的聲音,也聽到父親安慰母親的聲音,然後母親被父親哄走了,父親推開書房門走了進來,把門關上,說:“小煜,我知道你在這裡,出來吧,我讓你媽媽今天不送你去幼兒園了。”

他聽從了父親的話,彎腰馱背地鑽出書桌下面,但還是不小心頂了頭,發出很重的一聲響,連中間沒有上鎖的抽屜都被頂得滑出一點,可見這個抽屜經常被打開。

他抱着腦袋,眼淚汪汪地擡起頭看着笑得有些抽搐的父親:“爸爸,痛。”

父親彎腰把他抱起,拉過椅子坐下,打開被頂滑開的抽屜。

坐在父親腿上的他看到抽屜裡只有兩張相片。

父親拿出其中一張,上面的兩個人,高的擁着矮的,不過兩個人穿得很奇怪,高個的那個人很像父親,而矮個的人不認識。

“爸爸,他們是誰?這個人有點像爸爸,那這個好看極了的哥哥是誰啊?”他軟軟地問。

“嗯,小煜很厲害呀,一下就看出這個人是爸爸。至於這個好看極了的哥哥呀,你應該叫他叔叔,他是爸爸的弟弟。這相片還是爸爸和你叔叔去參加動漫嘉年華拍下的。”

才五歲的他聽不懂父親話裡的情緒,後來漸漸大了,他就知道了,那是一種刻骨銘心的思念和無法自拔的沉溺。

因爲他愛上了這個相片中的叔叔!在看第二張相片的第一眼後。

只是當時小小的他不明白那是愛,在看到父親拿出第二張相片給他看時,相片中人那抹甜美又無邪的笑容,他的心刺痛了一下,像是被小花園裡媽媽種的玫瑰花刺蜇了一下的感覺,麻麻的痛,如果不是冒出一滴豔紅的血,那道傷口細小到肉眼看不到。

他還來不及想自己只是看着相片中叔叔的笑容,怎麼心臟會有被蜇的感覺,父親淡淡地聲音在他的頭頂說着:“這張相片,是爸爸的一個好朋友偷拍的,被我搶來了。那個時候,爸爸因爲不好的情緒,而傷害了他,可是他還是原諒了我,只不過爸爸再沒有勇氣待在他的身邊,說保護他!”

“那叔叔現在在哪裡?我們把他叫回來就好啊。我好喜歡叔叔!”

父親笑得苦澀,說:“小煜真是小笨蛋,你叔叔啊。”然後父親轉過頭看着窗外,“在我離開的那一天起,我就再沒有關注過他了,因爲我害怕吧。不過,我知道,小玉他一定很幸福的。”

“嗯,小煜很幸福。”他回頭點點頭,肯定地對父親說,父親微愣了一下,笑了。

“那小煜要記住,這是我們男人之間的秘密,不可以讓你媽媽知道哦。”

“好,小煜會記住的。”

到他十七歲見到叔叔的真人後,他才知道,父親嘴中的[小玉]不是他的[小煜]。

……

————————

墨千煜在公車報站聲中,收回了飄到從前的神思,睜開眼睛,耙了耙頭髮,從公車上下來,現在,他最優先要解決的事情是,該怎麼跟父親說,接下來的每個晚上,都去店裡幫忙,實則是受母親之命去監視。

他雖然長得高大帥氣,但到底還是未成年,所以,要想去到父親的酒吧幫忙,還得費去一番口舌,誰都知道,他的父親在這一點上特別嚴厲,說他不到成年就不得晚上去什麼酒吧,要是成年了,會拿成年人的態度對他,不會再限制他什麼。這一點,他的母親也很同意父親,所以,長到十七歲了,酒吧是什麼樣他一點都不清楚,哪怕自己的父親就開了一家生意不錯的酒吧。

——

黑千煜躲藏在一間裝修得很有風格的、叫千醉酒吧門側的郵筒後面。此時還不到最熱鬧的時段,門口進去的客人很少,但是每一個進去的人,都會掏出身份證遞給開門的人檢查。

黑千煜暗啐了一聲,他的父親,太固執了!人人十六歲就領身份證了,爲什麼非得十八歲過了才能進去啊?這不是阻客嗎?虧得那些客人不惱,還乖乖掏證。

反過來一想,他的父親這麼做是對的,那是一種對社會負責的表現。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總是不知道酒的厲害,因好奇或受誘惑而喝醉的未成年人更是不能對某些後果負責,到頭來,還是算到父母的頭上,或者後悔一生!

墨千煜對酒不好奇,對酒吧也不好奇,所以一直被自己雙親勒令不到十八歲不得做這不得做那的舉動,沒有半點反抗意識。

他覺得,他是個未成年的學生,做好學生的本分,和享受做學生的各種心情就好。所以,他在學校是完美的千煜王子。

——

墨千煜觀察了好一陣,直到肚子發出聲響,手機也同時響起來。

他看着手機上的號碼,有些無奈地按下通話鍵:“媽媽,什麼事?”

手機另一頭的方乙雀怒吼:“臭小子,你爸都回家了,你的監視監到哪個星球去了?還不快回來,吃晚飯了。”

“哦,我在爸爸的酒吧門口,一直想着怎麼潛進去呢。”

“我怎麼就生了你這麼一個笨兒子呢。回來,你去跟你爸說,讓你每天晚上去他的店裡當服務員,直到揪出他的小辮子爲止!看他敢不答應!?反正你再過三個月就滿十八歲了。”

墨千煜很想反駁他母親兩句,既然妳自己那麼有魄力,幹嘛非得讓他出馬去揪他父親還沒有露出來的小辮子啊?這難道是成人前的大考驗?

況且,要是他的父親有外遇的心思,哪用得着兒子都快成年了纔來外遇啊?再者,他的父親雖然是個四十好幾的中年人,但不謝頂、不凸肚、不邋遢,看上去絕對像一個三十六七歲的事業有成的成功男人,可是父親卻從來都沒有傳出過與哪個女的走得很近的閒話,就算開了酒吧多年,也從來是潔身自好,對於粘上去的男男女女,父親都是厲形於色,簡直性冷感了。

……呃,母親不會是因爲這個原因而懷疑父親吧?墨千煜黑線地想,想完後又忙搖頭,把這詭異的想法甩去,要是被母親知道他想她是慾求不滿,那他會死得很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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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醉開業前,墨子信奉了自家妻子的命令,把自己的兒子帶進了酒吧。

店裡的調酒師和十六個服務員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樣子,在店裡做得最長久的調酒師六**起張大的嘴巴,調侃地問墨子信:“老闆,你終於對不起嫂子了?”

墨子信沒好氣地在六六的頭上一拍,說:“別亂說,你們又不是我對你們嫂子最專情,怎麼可能嘛。”

倒是緊挨着墨子信站着的墨千煜很不好意思地臉紅了,臉紅之後就是黑線!心裡想着這些人真是沒有眼光,他一個活脫脫的陽光美少年加完美王子的人物,怎麼可能會喜歡自家父親這樣說嚴厲不嚴厲,說溫柔不溫柔的男人呢?也只有自家母親看得上他了。

“老闆,這是你第一次帶人進店裡啊,這麼一個青蔥少年,你一個大叔怎麼下得了手啊?!”一個頭發染成淺金色的服務員A打趣道。

“他是我兒子!過來幫忙,你們幫忙看着。”墨子信忙說出來,不然,這些傢伙會越說越離譜的。

“什麼?!兒子!?”十七個人齊聲驚呼。

驚呼聲讓空氣都停頓了幾秒,然後,他們熱情地圍上墨千煜……

墨千煜看到父親悄悄地退了出去,一邊走一邊接聽手機,臉上的表情在燈光下,耀出喜悅的光輝。父親,在跟誰說電話?這就是母親懷疑的原因嗎?

———

墨子信十年如一日地坐在自己的專屬座位上,這裡是二樓,也是自己的辦公室,可以觀看到整個酒吧的大廳。

這間酒吧,是他初流落到這個城市一年後開起來的,說起來,能夠在這城市裡佔有一席之地,除了他的正規經營,就是酒吧的第二老闆是這城市的地下老大何慕什。當初他正愁着工作的事,而沒有大學畢業證的的他多次求職被拒,快餓肚子的他在某天回家經過的巷子裡撿到被人算計的何慕什……

後來,本就擅長幕後謀計的他和何慕什來了一出精彩的絕地反擊戰,成功清除何慕什組織的叛徒,又收服了其餘的小幫派,成了整個城市的地下老大。只是他怎麼都不肯冠上組織軍師之名,因此就有了一間千醉的酒吧。

雖然他的酒吧只賣酒,但是,所賣酒的對向卻有些奇怪,只賣男人。沒錯,他開的是一家同志酒吧。這也是不準自己兒子來酒吧的原因,倒不是怕兒子會怎麼樣,他只是單純地規定酒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可好多時候,還是會有用假身份證進來的少年,更有客人帶進來的少年。

他作爲一個老闆,本該是以贏利爲目的,可是他一點都想,把那些客人都拒絕了。他要的只是一個可以讓自己放鬆的地方,而不是容易惹來麻煩的場所。雖然沒有人敢來店裡鬧事!

他的妻子,就是不小心誤闖進來而結緣的。

十幾年過去,他也說不清自己是否愛她,但他知道,跟她在一起,已經成爲了習慣。

結婚後,她從不來千醉,因爲她是女人嘛。她對他很信任。

他用對她的專一回報她的信任。

只不過,半個月前,他接到了一個快二十年沒有見面的人的電話,那一刻,他感覺到了,那道壓在他背上多年的莫明的悔與愧瞬間消失了,而壓在心底的思念如泉涌,止都止不住。

以至乙雀發覺了他的不同,呵呵,所以,不能來千醉的她就把兒子派過來偵查了嗎?墨子信都不知道怎麼跟她解釋纔好,而且這事一解釋起來,那就牽扯到他墨家人的身份,這是他不想的,他已經脫離了墨家,現在這般平平淡淡的生活一直是他嚮往的,只是那個時候,他想跟[他]在一起罷,而如今,[他]變成了[她]。

墨子信都從來沒有想過,小玉會在多年後打電話給他,而接通後的第一句就是:子信,我找到你了,真好。昨天燒了一個廚房,又被罵了……如此淡然而輕鬆的語調,好像他們一直未曾分開。

然後,每天都會有電話,有時是早上,有時是晚上,有時是書房,有時是一個人的辦公室……

他不想在小玉在那邊或興奮或生氣或委屈或抓狂或抱怨着說話時,有另一個人聽到,所以,從來不看時間打電話的小玉可不知道他爲了隨時接到電話,而時刻“緊張”着,還要忽視乙雀懷疑的眼神。

墨子信想,小玉啊,一定是被那些個男人寵壞了,因爲小玉啊,越來越任性了。可他覺得,隔着那長長的時間和距離之後,他也想寵着他的小玉,哪怕他被寵得更無法無天,也甘之如飴。

——

剛纔,在千煜被圍住時,口袋裡的手機響了,只瞄一眼手機屏幕,就知道是小玉的電話。

小玉跟他說,他那任性的大兒子顧淵居然因爲他讓他去相親而離家出走了,又說這個注意是愛莉絲提出來的,害得他背了“黑鍋”……

墨子信在這頭黑線,明明自己更任性,還好意思說自己的兒子任性。

直到小玉掛斷了電話,墨子信纔想到,小玉的大兒子顧淵,應該只比千煜大幾歲,今年也就二十四歲到的樣子,居然讓他相親,也難怪會離家出走了。

只是此刻看着樓下有模有樣做着服務員的兒子的墨子信,根本就不會想到,一週後,小玉會打着找大兒子的幌子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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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乙雀看到自己的丈夫出門後,把同樣揹着書包要出門的兒子拉住,迫不急待地問:“千煜,都一週時間過了,幫媽查探得怎麼樣??你爸是不是在店裡認識了哪個年輕貌美的狐狸男?”

墨千煜腦後滑下一滴汗,抽着嘴角說:“媽媽,爸爸很正常,沒有認識什麼年輕貌美的狐狸男,而且去店裡的客人多是熟客,雖說是那個,但都很規矩、很有風度,絕對不會做出糾纏爸爸或是服務員的事。因爲他們知道爸爸定下的規矩啊。不過。”

“不過什麼?快說!”

“不過爸爸是有很多仰慕者,哈哈……媽媽,妳就放心啦,爸爸是絕對不會去外遇的!”

“臭小子,居然敢和媽媽開這麼惡劣的玩笑!我問你,你有沒有在店裡看到你爸爸揹着人聽電話?”

墨千煜微愣,想起那天看到父親接電話的表情。

方乙雀看兒子愣神的樣子,就知道肯定是看到過,心裡飛快地劃過一抹澀意。難道他們夫妻快二十年的感前要走到盡頭了麼?不行!她可不同意!方乙雀的眼底燃燒着熊熊大火。

墨千煜看到自家老媽的樣子,用飛快的速度躥出了門,遠遠丟下一句話:“我去上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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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追上放學鈴一響就走人的墨千煜,問:“千煜,這幾天看你一到鈴響就走人,家裡的事情是不是很嚴重了?”

墨千煜疑惑地瞥了吳江一眼,反問:“什麼我家裡的事情很嚴重啊?”

吳江覺得自己的小心肝受到了傷害,虧他這個星期都小心翼翼地注意着墨千煜的心情,就怕問得太繁而讓墨千煜爲難。

“千煜,上個禮拜你明明說家裡有事情讓你很煩惱,怎麼,你不會是騙我的吧?”吳江憤憤瞪着墨千煜,要是墨千煜敢答是,就一副把書包甩過去的姿勢。

墨千煜想了幾秒,恍然道:“哦,沒什麼。或許,我覺得吳江你想岔了,我們家沒有你腦袋裡想的家庭危機。”

“啊啊啊!千煜,你怎麼知道我是那麼想的?那你當初又不說清楚,害我還擔心了一個禮拜,很擔心你會判給你媽還是你爸。就怕你一個大受打擊,從學校的千煜王子墮落成陰暗王子。”

“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是怎麼樣的啊。”墨千煜一邊上車一邊回頭,“吳江,你要跟到什麼時候?還是說你也要坐這趟車?”

吳江囧了一下,羞憤道:“少囉嗦,這趟車也不不也往你家的方向啊。”

“我要去我爸的店裡幫忙。”

吳江眼睛一亮,推了一把腳搭在了公車踏板上的墨千煜:“上去,我也去。我居然都不知道你家有開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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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有些傻眼,就算他想了一路墨千煜家會開個什麼樣的店,連燒烤店都被他想到了,就是沒有想到酒吧,還是一家很大的同志酒吧。因爲,在他看來,墨千煜這個在老師和同學眼中絕對的乖學生,家裡的父母定是很嚴厲的,不然怎麼教出如墨千煜這般完美的孩子呢?

墨千煜鄙夷吳江一眼,說:“用得着這麼驚訝嗎?再不進去就不要進來了。”

若不是上個月被吳江拉去過他的十八歲生日,墨千煜也不會告訴他說要來店裡幫忙,不然,吳江是進不了門的。

吳江愣愣收回身份證,像個迷路的土包子一樣,瞪着好奇的眼睛跟着墨千煜走進了千醉。

——

墨子信打電話回去說不回去吃晚飯了,因爲難得來千醉的何慕什來找他喝酒。

方乙雀也是認識何慕什的,所以沒有說什麼就同意了。只是掛了電話後即刻撥通了兒子的電話。

正好墨千煜帶着吳江進到客人還不是很多的店裡,所以把吳江交給了櫃檯前調酒的六六,轉身一邊接電話一邊往員工休息室兼換衣室走。

而這時,坐在二樓跟何慕什說話的墨子信看到兒子帶了同學進來,眉毛一皺,起身對何慕什麼說了一句,要去樓下“教訓”兒子。

何慕什當然也看到了好友的兒子,只是奇怪了一下,笑着揮了一下手,示意好友自便,他繼續喝酒。

但是上面這些人都不會想到,千醉的三條街外,戴着帽子和墨鏡把自己武裝得看不清樣子的溫旭正坐着出租車趕往這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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