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詩性智慧解讀(二十二)

第三章: 《周易》哲學思維方式的歷史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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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上對殷墟商都城址的發掘表明,商代都城是維護王權政治、軍事、宗教功能來體現的,並不是商業經濟的中心,即不是商品經濟的產物。

從考古資料表明,安陽殷商都城的主要內涵是由歷代商王生前居住的宮殿區,祭祖的宗廟區和死後埋葬的陵寢區作爲框架構成的。商代的城市脫胎於原始聚落,因此也就保存着濃郁的原始社會以血緣宗族爲基礎,聚族而居,聚族而葬的原始習谷。殷商時期這種宮殿宗廟區和陵寢區連體的佈局,是中國早期都城形制的一個重要特徵。

殷代都城的基本結構,就是王室宮殿宗廟區和若干族邑聚落的有機結合,殷代都城(殷墟)的這種結構形態,決定了這一時期城市的基本功能,即政治統治功能和宗教祭祀功能較爲顯著,而城市的經濟功能,尤其是商業功能則十分薄弱。

當時的商代王都瀰漫着崇拜鬼神的恐怖氣氛,每天上演着殺戮奴隸和犧牲的恐怖場面,舉行隆重的祭祀,用以討好鬼神。商代政府是一個薩滿式的神權政府。

西周時期,從考古與文獻上研究,認爲西周的都城有三,即岐周、宗周、成周。岐周(現在陝西的岐山與扶風之間)是西周的聖都;宗周(豐、鎬)是西周的主都;成周(洛邑)是陪都。聖都是祭祀中心,承擔着高規格的祭祀活動,擁有大規模的宗廟建築。俗都(主都與陪都)雖也舉行日常祭祀活動,卻主要是西周的政治、軍事、經濟的領導中心。陪都作爲豐、鎬功能的延伸和統治東方諸侯國的據點,發揮了都成的政治禮儀中心職能。

“周可能是西周國家政治制度中的一個宗教中心,至少,它表現出比其他城市更強的作爲王室祖先祭祀中心的特點……顯然,周既是王室的一個所在地,也是貴族居住的城市……考古工作在周邊發現了更加複雜的現象,包括大型的作坊,如在雲塘發現的骨器作坊以及分散各處的陶窯。最近在周原的考古工作發現了大量的陶範,這與齊家村的一處青銅鑄造遺址有關。由於銘文中提到與王室宗廟有關的作坊,這些作坊也有可能屬於王家。周的宗族如裘衛顯然是從事車與絲織品製造,他們在周必定擁有自己的作坊,裘衛家族在遠離城市的地方也一定擁有其地產,此外,有些地區大概是爲窮人居住,其中包括那些爲王室及貴族服務的人。關於這方面,最近的考古發掘發現了十多座房屋遺蹟,可能就是齊家村銅器作坊工人的居住地方。此外,毫無疑問的是,在周邊有相當數量的農業人口,他們在城市周邊的田地裡耕作,或隸屬於王家,或隸屬於宗族,或受國家的管理。有清楚的銘文表明官員被任命管理這幾個主要城市的農業人口。根據上述分析,特別是對周的分析反映出,西周城市兼有多種功能和極爲複雜的本質。該城同時是王室宗教的和世俗活動的所在地,而且也是貴族居住的地方。就後者而言,城市與鄉村的土地財產緊密聯繫在一起,鄉村是貴族宗族權力的中心所在,那裡生產出來的各種農業產品被送到城市供貴族成員的消費。尤其考慮到將成市和鄉村社會聯繫在一起的經濟因素,用西方古典社會歷史學家經常使用的"消費城市"這個概念來描述西周城市真實的生態面貌可能是比較準確的。”(《西周的政體》李峰著 生活·讀書·新知 三聯書店 2010年版 第165頁)

商、西周的城市,是王公貴族統治者居住地,又是宗教、政治中心。城市並不構成獨立的政治實體,也不具有商業功能。即不是交換和手工業的中心。而考古上發現城市遺址上的作坊,是爲貴族生產用具,不作爲商品性質流入市場交換的。

中國進入文明時期的城市是個“連續性”的表現,並沒有實現城鄉分離,而是城市與鄉村被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西方學者普遍認爲對社會演進過程中的突破性變化因素之一,是城鄉分離,即野蠻進入文明,城市成爲交換和手工業的中心,在城鄉分離的情況下,造成貿易的需要。

古希臘的城邦民主政治制度,正是在城市工商業經濟的發展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沒有希臘城市商業的發展,也就沒有希臘城邦民主政治。在古代希臘城邦就其政治意義而言,首先是指高於家族、村落、部落之上的特定人羣的聯合體,即公民集體。這些城邦往往是以一個城市爲中心,包括附近的若干村落,每個城邦是一個獨立體。

希臘城邦與城市的興起,幾乎經歷了同一個歷史過程。

雅典是希臘城邦時期最大的城邦,也是最大的城市。雅典又是一個民主制的城邦。雅典城邦國家形成於公元前8世紀末,後經過一系列民主改革,而躍升爲希臘世界中居霸權地位的城邦,其經濟、政治和文化實力面對東方波斯專制帝國的入侵,而取得戰爭的最終勝利。正是雅典民主政治的結果,希波戰爭後,希臘奴隸制經濟文化出現了驚人的繁榮景象,工商業和航海業得到充分發展,雅典已有二十幾種手工業行,不僅行業繁多,而且行業內部分工細緻。希臘每個城市都有集市場地,各種商品在專門地點出售,一些城邦中海外貿易非常發達,雅典的皮裡優斯港是著名的商港,貿易範圍很廣。

雅典城市集聚了工商業經濟,成爲工商業經濟的中心。城市工商業經濟的發達和以城市爲中心的民主政治機構的設置與運作,爲古典時期雅典城邦的文化繁榮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有益的社會環境。正是民主政治和工商業經濟廣爲發展的宏闊背景下,希臘人迎來了古典時期的文化盛世,哲學家,史學家,文學家和藝術家羣星閃爍,在人類文明史上佔據重要地位,留下了難以估量的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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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的西歐國家封建城市的起源雖然較晚,但是它們建立在商品經濟較爲發達和社會分工較爲明確的基礎之上。城市形成後,很快發展爲工商業中心。城市工商業一般都由私人經營,政府並積極鼓勵工商業的發展。城市與鄉村的分工日益明確,鄉村主要以從事農業爲限,而城市則主要從事於貿易及手工業。

中國三代時期,唯戰國時期的一些城市逐步發展起來一些手工業和商業。也正是戰國時期“邦國”處於競爭的大社會環境,鐵工具在生產中廣泛的應用,促使社會生產力有了很大的發展,在“邦國”的競爭與經濟的發展,催生出戰國在思想文化上的百家爭鳴,產生了諸子百家的政治思想學說,對中國後封建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中國的後封建兩千多年的思想意識就是靠先秦那些諸子思想哺育、餵養着,類同西方的文明是靠古希臘的思想文化哺育成長。

而在中國歷史長河裡,城市一般不是以社會分工和工商業發展爲前提,而是以政治需要爲條件建立起來。從先秦到明清作爲中國城市基本主體的郡縣城市,就是這種政治城市的典型。中國古代城市的產生和功用,主要與國家政治有關,是國家施行專制統治的政治、軍事和文化中心。統治者居住在城市中,是城市統治鄉村一元制社會體制的樞紐。

中國又是一個以農業立國的政治文化理念,形成重農輕商思想意識是根基於儒家的政治學說,也正是大一統專制文化的基礎保障。城市是統治者的政治軍事堡壘,並不是做爲工商業的發展功能而存在着。那麼,爲何中國城市是這種的延續着呢?正如張光直所言:“再一個例子是中國的古代城市,我引侯外廬的話,說明中國古代城市與以前氏族制度的延續性。侯先生這樣講道:"氏族遺制保存在文明社會裡,兩種氏族紐帶約束着私有制的發展。不但土地是國有形態,生產者也是國有形態。在上的氏族貴族掌握着城市,在下的氏族奴隸住在農村。兩種氏族紐帶結成一種密切的關係都不容易和土地的連結。這樣形成了城市和農村的統一。"

"用這個特殊性和其他的文明做比較就可以看出:中國文明時代的親族制度和國家的統一關係,就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度。氏族或宗族在國家形成後不但沒有消失、消滅或重要性減低,而且繼續存在,甚至重要還加強了。”(《考古學專題六講》第12頁)

不過張光直引述侯外廬先生的那段話裡說的“氏族奴隸”,筆者認爲商周不是奴隸制。自然住在農村的是農民(“小人”),是農業生產勞動者。氏族貴族住在城市,而爲氏族貴族生產勞動的氏族農民住在“邑里”的種田者,當然是隸屬於氏族貴族的,但與奴隸是有區別的。中國古代既無出現如古希臘、羅馬時期的奴隸制國家,也沒有出現如歐洲中世紀時期的封建制國家。

中國從原始氏族聚落進入城市聚落的國家形態,從商至清,只經歷了稍有區別的兩種社會形態。

一是以血緣(王室)家族分封統治的國家模式(商、周);二是以血緣(王室或皇室)家族委派制(或官僚制),即委任臣奴統治的國家模式(秦至清)。商、周不過是以血緣管理國家的一種統治模式,而秦(追朔到先秦)以降不過是以臣奴代理王室血緣家族的一種管理統治模式而已。根本不同於西方出現的地緣管理,血緣管理正是氏族遺制的延續。

中國古代(即前後封建時代)國家形態,只不過是氏族血緣遺制的延續。“國家”只不過是一個血緣家族行施集權主義的外在形式。而實質是爲一個血緣家族(王室或稱爲皇室)利益展開的一切活動過程。一個血緣家族(王室)以所謂“國家”的名義,在各個領域實施的壟斷,以保持血統地位,子子孫孫萬世江山不移。嚴格的說“國家”在中國前後封建社會幾千年裡就沒有對這個概念下過定義。也沒有思想家對其進行過探討。只有“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王”家理念。所以在政治制度上,中國幾千年同樣保持着“連續性”。中國從先秦到清朝是個沒有變化的君主專制制度,中國並不是像馬克思主義者所謂的幾種社會形態的出現。就是到了近代,西方進入了資本主義,而中國的大清王朝還在實行着血緣管理的氏族遺制。

中國古代城市與鄉村是一種血濃於水的天然般的聯結着,不像歐洲中世紀的城市那樣,城市是農村的對立物。中國城市是農村各個聚落的政治中心。城市在農村聚落髮展上作爲政治統治中心而出現的。

通過考古者研究,城市是從農業聚落髮展出來的。相當於仰紹後期是農業聚落的分化期,平原區聚落數量增多,聚落面積大小懸殊,中心聚落開始出現,原始城址,這一特殊聚落形態從普通聚落中脫穎而出,由此出現了貧富差距。

相當於龍山文化時期,是主從或聚落羣分佈格局開始出現,在主體聚落羣外圍大致分內外兩層聚落小羣分佈帶,突出表現於龍山城堡的頻繁出現,聚落內部已分化成統治階層與被統治階層,城市從農業聚落中脫穎而出,成爲聚落(或部落)聯合體的政治統治中心。城市的出現已跨進到文明(國家)的門檻。

從國家的起源上來看,世界各民族從原始社會進入文明社會,最早建立的國家都是城市類型的小國演變爲大國。城池(城市)的出現是國家產生的標置之一。但從城鄉關係上來看,西方文明產生後,出現了城市與鄉村的“分離”,而中國古代卻仍保持城市與鄉村的統一。城鄉上的“分離”與“統一”,正是中西古代文明不同的路徑。

中國古代城市從農業聚落上發展出來,又是聯結着鄉村的紐帶,成爲統治廣大鄉村的政治中心。這是特定的大平原農業與大河流域農業聚落的必然發展結果,與西方古希臘特定地理環境是個根本不同的發展路徑。

中國古代文獻中所反映的商部族曾八次遷徙活動。商人率領部族屢次遷徙,既是爲了部族發展生存需要,也是爲了找到一個更理想的城址,謀求更大的政治空間。實現部落聯盟的霸主地位。周人也是走的同樣的一條路。

通過殷墟考古上的發掘調查,商都(殷墟)同其它古代城市的發展規律一樣,商都在二百七千餘年間,是個逐步發展擴大的過程。

殷墟文化一期偏早階段,從遺蹟現象觀察,當時尚不具備都城的規模,但到了一期文化偏晚階段,遺址範圍明顯擴大,面積已增至12平方公里左右。

二期階段,都城已初具規模,城市一方的宮殿宗廟區已具雛形,另一方是王室及貴族墓葬區,城市已有防禦性壕溝。

三期四期階段,經濟發展、人口增加,殷墟的範圍已達到30平方公里左右。殷都城爲中原部族的政治軍事統治中心。

考古資料表明,殷都是由歷代商王生前居住的宮殿區,祭祖的宗廟區和死後埋葬的陵寢區作框架構成的,其它區域則處於從屬的地位。

商代城市脫胎於史前氏族社會的原始聚落,因此,也就保存着濃郁的氏族社會以血緣宗族爲基礎(本身就是從氏族血緣爲基礎發展出來的聚落),聚落而居,聚族而葬的習俗。殷商時期,宮殿宗廟區和陵寢區連體的佈局,是中國早期都城形成的一個重要特徵。

考古資料表明,在殷都範圍內還層層分佈着若干個以血緣胞體爲基礎的族邑聚落。這些族邑聚落有自己的土地,宅居,宗廟,作坊和族墓地。各個族邑按照他們和商王室血親關係的遠近,基本規定了每個族邑的等級,大小和實力。

從考古資料表明,殷代城市結構是宮殿宗廟區和若干族邑聚落的有機結合。城市的基本功能是政治和宗教祭祀。通過殷墟墓葬的形制與分類表明殷代社會以血緣關係爲紐帶,生前聚族而居,死後聚族而葬的社會基本組織形態。

古代城市的出現也標誌着國家的誕生。“大邑”即是衆多農業聚落的聯盟的政治中心。“大邑商”也就成爲中原衆城邑與農業聚落的盟主。包括先周時期的周族,也要接受“大邑商”的封號。周人同樣是從一個部族發展成擁有一定區域(領地)內多個農業聚落的小邦主。也是經過多次率領部族人員遷徒到“岐周”奠定了周族的生存與發展,同樣是以血緣爲紐帶聯盟體系,同樣是以農業生產爲生存與發展做爲根本。周族取代商族的霸主地位,實行新一輪的天下分封,是典型的氏族血緣管理體現。依靠血緣紐帶維繫家天下的統治,不但沒有破壞氏族社會的血緣管理,去建立文明社會的地緣管理,而且是強化了氏族社會的血緣結構,建立起一套更加嚴密的血緣宗法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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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遠古黃河流域,生活着一個個氏族,並有若干不等的人羣,由共同的祖先繁衍下來,共同採摘,打獵,種植,養植生活在一起,聚居在一起,形成一個個農業聚落。以血緣加地緣,在農業聚落基礎上發展出部落,由部落聯盟發展到“家國”。由“家”到“國”的組織形式是以血緣爲紐帶。即血緣組織,建立在家國之上的社會秩序,就是人與人的關係,也就產生了古代倫理政治哲學,儒家的倫理政治哲學源於《周易》,《周易》是中國哲學之根。《周易》哲學正是血緣宗法社會意識的反映。東方的古典哲學是東方社會意識的反映,自然不可能產生如希臘古典時期哲學思想內容。東西不同的生存環境,其意識形態也不可能相同。

古代中國地緣組織不是以血緣組織的崩潰爲前提,而是兩者緊密結合,血緣組織非但沒有消失,反而越發強化,並與地緣更加緊密地結合發展成獨有的宗法制度,這一發展路徑與古希臘文明的起源是不相同的。也就在這個地球上的人類文明史上產生了東西兩種不同的意識形態。正是兩個不同的地域生態環境對生存者的影響結果。

而古希臘也經歷了氏族社會,由於希臘所面對的生存條件,即特殊地理環境與文化環境的影響,促使商品經濟交換關係的較快發展。因此促使氏族“共同體”走向解體。商品經濟交換關係的發展必然加速社會的階級化過程,所以它的每一步發展都是對血緣關係的否定。由於商品經濟交換關係的作用,平民們早已獲得了某種程度的自主性,這些平民和工商業階層在鬥爭中有了越來越強大的經濟和政治力量。改造氏族貴族統治,用明確的私有制和自由獨立個人的新的政治聯合體來取代。

雅典位於阿提卡半島上,在荷馬時代的居民分四個部落,每個部落包括若干個胞族,每個胞族包括30個氏族。多利亞人南下時沒有能佔據雅典,但是其他地方的居民紛紛逃到雅典,原來的各民族成員也出現遷徒混居的情況。外來居民和脫離原來的民族遷居的人,都處在氏族組織之外,貧富分化在逐漸發展着,居民逐漸分成氏族貴族,農民,手工業者三個等級(後兩者是平民),還出現了奴隸。各部落以雅典爲中心逐漸走向聯合,前8世紀未,雅典國家形成。

梭倫改革之前,氏族貴族是雅典國家的統治者,雅典城邦的貧民非但政治上無權,還時刻受到淪爲債務奴隸的威脅,引起了雅典平民與舊氏族貴族的激烈鬥爭。公元前594年,貴族出身的梭倫被選爲首席執政官。由經商致富的梭倫力圖建立起一種能使各方共容的制度。梭倫因經商周遊海外成爲飽學之士,社會有一批靠經營工商業致富的奴隸主,他們多出身平民,有錢而無勢,也對貴族統治不滿,梭倫改革實際是工商業奴隸主的代表。

梭倫改革內容第一是解除債務及由於負債而遭受的奴役,這只是針對平民。而雅典的奴隸則有外邦人充當。由於公民不再受債務奴役,城邦體制更爲鞏固,民主政治也發展起來,並規定公民個人佔有土地的最高限額,防止土地集中。第二按土地收入的財產資格劃分公民等級,取消以前的貴族,農民,手工業者三級之分。舊貴族特權受到削弱,不能再獨佔政權了。使工商業奴隸主上升爲統治階級。第三是設立新的政治機構,由四部落各選100人組成四百人會議,成爲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第四包括促進工商業及內外出口貿易的法規措施。

總之梭倫改革,改造氏族貴族統治,國家不依血緣親屬氏族集團進行的統治,而是以公民的財產分爲等級,體現了工商業發展的要求。梭倫改革,把雅典引上了建立奴隸制民主政治和發展奴隸制工商業的道路。

梭倫改革近百年後,到克利斯提尼又進行了改革,把雅典民主政治推進了一大步。

克利斯提尼同梭倫那樣出身貴族,卻支持平民的民主政治家,他針對梭倫改革猶未深入觸動的雅典選舉體制和血緣團體作了較徹底的改革。其內容之一是廢除傳統的四個血緣部落而代之以10個新的地區劃分進行選舉,沉重打擊了氏族貴族,使他們依靠舊的氏族血緣關係影響選舉成爲不可能。從根本上消滅了貴族賴以存在的條件,雅典的國家組織也由於擺脫氏族關係的殘餘而完全形成了。

古希臘雅典城邦國家的形成,正是氏族“共同體”解體的過程。這是社會的分工和商品交換髮達造成氏族制度的徹底瓦解。因此,氏族血緣關係亦不復存在。雅典城邦奴隸制不是以血緣關係 ,而是以地域來組成國家的管理,而創造了一個公民的國家,而不是家族國家。

而中國古代恰恰相反,商的社會結構表現爲以商王爲最高家族長的血緣家族分封系統。周承商制,建立以宗法血緣關係爲紐帶而維繫的“天下”統治;一方面在國家中形成了一個作爲統治者的氏族貴族集團,周王既是家族的宗主,又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宗法血緣的親疏程度,決定了這些統治者在國家中的權力大小等級高低的不同。另一方面,商統治者,又把被征服者的部落和方國整族的劃爲接受統治的“子國”,這些“子國”基本保持着原來氏族社會結構。西周繼承了商制,推行宗法制,把部族內部的血親聯繫衍形爲宗法嚴密的宗族組織,並推而廣之深入國家政治層面,以血緣組織成了維繫社會政治秩序的天然紐帶,這是以氏族血緣集團演變成爲血緣國家的東方路徑。中西所形成不同的文明路徑的關鍵因素,是其背後的是工商業或是農業作爲的支撐。而形成商業或是農業立國正是與其地理條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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