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厲小帆,今年26歲,是一名……調查記者。
抱歉,我有一點兒緊張,因爲我還不太習慣像這樣介紹自己。
直到昨天爲止,我還只是個“派信小弟”;或許很多人都不知道這職位究竟是幹什麼的,我簡單點說吧……就是那個每天從郵件收發室(mailroom)裡推着輛推車出來,把文件夾一個一個分發到對應的辦公桌上的傢伙。
而除了發文件的那段時間外,同事們一般連我的影兒都看不到;我在公司的存在感和保潔阿姨差不多,事實上,連保潔阿姨都可以呵斥我……好吧她們連董事長都敢呵斥但那是另一回事了。
我是出生在大城市的孩子,小時候家裡還挺有錢,我也算見是過點市面。
可惜,到我上初中時,便家道中落。
那一年,父親經商失敗,開始酗酒,最後乾脆來了個人間蒸發……我再次見到他時,是在他離家出走後的第三年,在一間醫院的太平間裡;讓我和母親去認領屍體的警員告訴我們,其死因是吸毒過量。
父親失蹤的這三年,母親變賣了家裡所有的房產才堪堪還清了父親留下的債務,爲了能讓我繼續留在大城市接受教育,已經當了十幾年全職主婦、文化程度也並不高的母親,又重新出去找了工作。
她一週裡有六天在餐館端盤子,每天工作12個小時,“工作餐”的內容永遠不變——白飯一碗,和一大盤供所有服務員一起分的清炒土豆絲;剩下的一天,她還要兼職去做鐘點工,從早上到傍晚,至少要跑五六戶人家,每家都是打掃房間洗衣服做飯連軸轉……
即使是這樣,母親的收入也只能勉強維持我們倆的日常生活和我的學費開銷。
我常勸她,沒必要這麼辛苦,我可以跟她回鄉下老家,在那裡我們不用租房、可以和外公外婆住一起,我也不介意讀那裡的學校。
她卻總是跟我說,這是她的命,因爲過去那十幾年裡她享了太多的福,現在是老天爺要她還債了。
在得知父親死訊的那一天,比起悲傷,我的憤怒和恨意可能更盛一些,我恨這個拋妻棄子的男人,恨他讓母親受了那麼多的苦難。
但母親卻抱着父親的屍體哭泣着,哭到難以自已。
那時的我不懂,但很多年以後我明白了……她是在爲過去那個愛她、呵護了她十幾年的男人哭泣,而不是在爲那個離家出走的酒鬼傷心;她一直在等、等着當年的那個男人回來,但看到屍體時,這份期望徹底化爲了泡影。
我大三那年,母親病倒了。
其實她早已積勞成疾,只是瞞着我不說;見我差不多也能踏上社會自立了,她彷彿是放下了心……很多人就是這樣,平日裡一直都在透支自己,待某天那根一直繃着的弦鬆了,突然就會垮了。
母親從此一病不起,短短兩個月後便離開了人世。
母親的死帶給我的打擊是難以言喻的,但我最後還是重新振作了起來;日子還要繼續,我不想變成父親那樣的人……
在大學時代回頭看,我絕不是一個擅長“讀書”的人,稱一聲“學渣”也不爲過。
初中以前因爲家境好,做個學渣問題也不大,反正我念得是私立學校,給贊助費就能上的那種……那會兒的我總覺得:自己只要再熬幾年,等讀完了高中,就會被送到國外,隨便找個野雞大學鍍鍍金,然後回國到自家的公司裡繼續上班混日子就行了。
可後來情況變了,我也就迅速變得“懂事”起來。
高中那幾年,雖然我進了一所有口皆呸的公立學校,但我除了讀書以外完全沒有被其他任何事分心過,什麼交朋友、早戀、打遊戲、出去玩……我根本沒有那種時間和經濟成本。
就連不良少年對我都沒有興趣,在他們眼裡我是那種“不但一分錢都榨不出來,惹急了還能跟你玩兒命,玩兒完了還能反過來從你身上訛出個仨瓜倆棗”的無產階級鬥士。
我每天上學放學都是步行,無論是四十度的高溫還是雨夾雪的天氣,這單程40分鐘的路程我都堅持用走的,這樣一個月可以省下88元的公交費(以來去各2元,一個月去學校22次計算),用來補貼學校的伙食費;我和母親租住的房子裡雖然有電視,但我們從來不開,連機頂盒都給退了;我上網都是蹭鄰居家的WIFI,而且只在有學習需要的時候纔打開我那臺二手的破電腦,其他時候根本不開機……就爲了省電。
這樣的我,除了上學,還有幫母親分擔一點家務之外,其他所有的時間都在努力學習。
然而,我是真的沒有應試的才能,即便是這樣努力,我最後也只考上了一個還算湊合的大學,進了中文系。
是的,有志成爲記者的我,甚至都不是“新聞系”畢業的。
順帶一提,我問過新聞系的同學,他們那邊就業的情況如何?人家告訴我,就算是新聞系畢業,最後真正能進媒體工作的人也不足一成,其中絕大多數還都是走關係進去的。
就這樣,母親去世後的第二年,我離開大學,拿着一紙文憑,踏上了社會。
和絕大多數“剛出來混”的大學生一樣,我有傲氣、有熱情、天真未褪、膽壯心雄……然後,不到半年,這些品質基本都被磨沒了。
社會教給你的一些東西,是父母和老師教不了的,是語言可以描述但無法真正傳達到的,是隻有自己體會了才能清楚的。
社會會用它特有的方式告訴你:你很普通、你很愚蠢、你身上可能的確有那麼一些閃光點……但除了你自己之外沒人在乎、你對公平的理解有待提高、你付出的信任有時是需要買單的、在你沒有證明自己的價值之前你的想法對別人來說是一文不值的等等等等。
通常來講,經歷得挫折越多,你學習的機會就越多。
我,慢慢變成了一個自己曾經十分看不起的、很討厭的“成年人”……
24歲那年,在輾轉了好幾家公司、浪費了不少青春、也吃了不少虧後,我終於進了一家與出版傳媒相關的大企業;我小心翼翼地工作、小心翼翼地待人、小心翼翼地溜鬚拍馬、小心翼翼地黨同伐異。
忍氣吞聲一年多,終於,我得到了一封調任信。
這一切,自然都在我的計算之中……調任我的那位領導,以爲自己睡了我的女朋友,出於心虛,才滿足了我的這個要求。
他把我調走,是爲了息事寧人、平息事態;但實際上,他睡的那女的……根本不是我的女朋友。
在這棟寫字樓裡,上到經理總監、下到前臺保潔,哪兒有人看得上我呀。
論“硬指標”,我長相普普通通、學歷普普通通、家裡又一窮二白;論才情,我連句正經的英語口語都說不利索,中文倒是學得不錯,但整體表現出來就是油嘴滑舌、素質極差、動輒遊走在性騷擾的邊緣……誰能看得上我啊?
這次的事兒,我只不過是略施小計,先偷偷查到了那妹子的手機號碼和社交網站暱稱,然後用我自學並鑽研了多年的PS技術……說起來PS這軟件我還是下的盜版……僞造了幾張合影和幾段聊天記錄,以此詐了那位領導一下,隨後就威脅,要把此事告訴他老婆。
那他自然就慌了。
他一慌,事情就好辦了。
我向他承諾——“只要能將我調任,我就會和那女的‘斷絕來往’,想必‘她也不會在你面前提起我的’;我倆從此以後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我也不認識你,你也不認識我,反正調任以後我也不和你在同一層上班了。”
就這樣,我搖身一變,從一個“派信小弟”,變成了“調查記者”。
不得不說,如今這社會,還真是一個“關係社會”,你有沒有學歷、有沒有本事,有時真的不如“你有沒有人脈”來得重要。
不過,通過這番經歷,我倒也發現了,自己並非一無是處。
原來……在調查情報、搬弄是非、敲詐勒索、揣測人心這些勾當上,我意外得挺有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