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聲音十分的有磁性,念出“小可愛”三個字的時候自成一番風流,聽得朝熹有些心花亂顫,她整個人都酥了。朝熹想,並非所有的人念出這麼淫|蕩的三個字的時候都那麼猥瑣。
咳……這三個字,不淫|蕩。只是朝熹寫耽美小說寫了太長時間,聽到這三個字的時候,腦袋裡不由自主地就會浮現一些不是那麼宜少兒的畫面。
“哇靠,鍾逸,你能不能別那麼猥瑣,嚇壞我的小徒弟怎麼辦?”
哦,這聲音,是鍾逸學長沒錯了。
“我?猥瑣?不是你跟我們說,要我們來認識認識你新收的可愛的小徒弟嗎?”鍾逸語氣淡然,尾音略帶幾聲輕哂,“難道不是?”
面對如此強勢的語氣,程櫟無話可說,語氣依然高漲,“哼——當然是我可愛的小徒弟。”
誰也想不到,維大法學院奉爲大神級別的人物,只要一到鍾逸面前,智商肯定下降爲零。程櫟也很氣不過,這麼多年他在鍾逸面前就是個慫包,那是因爲小時候真的被鍾逸欺負怕了。
這麼劍拔弩張的氛圍,朝熹這個主角,卻一點都插不進話去。
朝熹覺得自己不小心踏入了一個硝煙遍佈的戰場。怪不得之前他覺得程櫟沒有大神的那種逼格,原來,是有人的逼格這特麼太強大了,看的她心潮澎湃的。
鍾逸和程櫟,完全就是兩個性格的人,是兩種類型的男神,但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都帥炸了,程櫟的帥,是一種張揚的、放肆的帥,他很會撩撥人,不經意間的一句話、一個小動作都能讓人心跳加速。而鍾逸,相較之下就沉斂含蓄的多了,這種人不輕易撩人就把人迷得不要不要的,偶爾說上一句撩人的話,那就完全把持不住了。
都是她心目中小說的主角形象啊,鍾逸嘛,足夠強勢,板上釘釘的是攻那一類的,程櫟嘛,當然也很有受的潛質。
朝熹覺得自己真是太淡定了。剛纔沒太把鍾逸的那句“小可愛”放在心上,因爲她根本就沒當作是在撩她,而是他和兄弟之間的調侃而已。
“呦,你們兩個從穿開襠褲就開始槓,相愛相殺,鬥嘴幾十年了,沒止沒休啊。” 旁邊的人插了一句嘴,程櫟這時候纔回過神來,今天可不是過來跟鍾逸找架吵的。
說的很有道理,程櫟咳了一聲,笑容綻開,“對,今天當然不是專門來跟鍾逸吵架的,主角嘛,自然是我們可愛的——朝熹!”
朝熹受寵若驚,她這個便宜徒弟才當了一個鐘頭,就面臨這麼浩大的歡迎場面,實在有愧,笑着擺手,“不敢當不敢當。”
——
包間裡的燈光交相輝映,此明彼暗間將整個房間的氛圍烘托得十分迷離,光線暖色居多,所以整體上看,包間裡暖洋洋的,不是很冷清。
一羣男人,夾着朝熹一個女生,朝熹多多少少有些不好意思,不過一起玩了那麼幾十分鐘,相處的就熟稔多了。
朝熹左手邊坐的是鍾逸,在這一羣人裡,她也就跟鍾逸還算是熟人,坐在她身邊一點拘謹也沒有。她的便宜師父程櫟正在包間中央對着屏幕唱一首英文歌,名字朝熹不知道,不過,音調很適合他的嗓音,聽起來很有魔力。
朝熹稍稍側目,餘光看見鍾逸看着包間中間的程櫟,看得很投入,聽的應該也很認真。咳……這兩人的基情,再多瞭解瞭解,夠她下本小說的素材了。
程櫟的舞臺表現力極強,在KTV唱和在舞臺上完全無兩,唱完了一首歌,鞠躬,謝幕,笑得相當得意。
程櫟徑直朝鐘逸的方向走來,在鍾逸身邊坐下。
剛纔被將了一軍,程櫟當然要扳回來一城,不然對不起他和鍾逸這二十多年的兄弟情誼。這麼多年的兄弟,他自然知道鍾逸的軟肋在什麼地方,這麼多年,每次去KTV,鍾逸都閉口絕對不會唱歌。
當然是因爲,一開口——男神逼格就掉了。程櫟狡黠地一笑,“鍾boss,從今天開始朝熹就是我們事務所的一員了,以後和你打交道的地方還多着呢,你不爲我們可愛的朝熹獻唱一首嗎?”
鍾逸:“……”
朝熹將目光轉到鍾逸身上,把麥克風遞給他,神情有些期待。鍾逸的聲音很好聽,時而深沉有磁性,也像三月的清風,清朗逸然,總之,這兩種形容並不違和。大神唱歌,應該也很好聽吧。
鍾逸手握着麥克風,眉目深沉,似是在思索。大神就是大神,什麼情緒都拿捏得很到位,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樣。
就在所有人都在翹首以盼時,鍾逸站起身來,握了握麥克風,手機鈴聲破空而出。鍾逸彎了彎嘴角,微微啓脣,“不好意思,接個電話。”
衆人:“……”
“哎呀——又失敗了。”程櫟遺憾地仰天長嘆,鍾逸這小子命真好!
鍾逸將眸光轉向程櫟,同時將麥克風拋向他,“歌神,你替我唱。”
鍾逸的電話通了差不多五分鐘,回來時程櫟又唱完了一首歌,朝熹被衆人鬨鬧着推到了包間正中央,正在等着前奏放完,開始唱歌。
朝熹點的歌很簡單,梁靜茹的《暖暖》,暖萌的曲調,很適合戀愛中的小女生唱。當年這首歌剛剛發行時,可是紅遍了大江南北,鍾逸記得那時候他上高中,在緊繃的學習中,聽歌是很能緩解壓力的一種方式,雖然他不特意去聽,也時常聽到有人哼唱這首歌的旋律。
唱到一半,朝熹轉過身,對着所有人眨巴眨巴眼睛,有些呆萌,看着衆人極力憋笑的臉,語出驚人,“哈,那什麼,不好意思,我跑調了。”
衆人這時候才哈哈大笑起來。
“沒事,沒事,我們假裝沒聽過原唱,你唱的挺好的。”程櫟的話一出,氣氛更活絡了,不知道剛纔他這句話是幫她打圓場還是調侃。
倒是鍾逸,神態挺自然的,一點都沒笑,倒了些紅酒,懶洋洋地往沙發上一靠,神情倒是很認真,“哪裡跑了?”
“……”音癡是聽不出來跑調的。對,因爲——英雄所見略同。
程櫟唱了好幾首歌,只唱了一首中文歌曲《小蘋果》,還是爲了調節氣氛,唱到一半,程櫟的手機鈴聲急促地響了起來。鈴聲是一首英文歌,這回朝熹聽懂歌詞是什麼了,狂放的曲風,“淫|蕩”的歌詞,那是相當的辣耳朵,朝熹不由自主地就替程櫟害臊起來。其他人則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模樣,各幹各的,該唱就唱,程櫟拿起手機,笑了笑,對所有人致歉:“不好意思,女朋友電話——你們懂得,我先走了,玩的開心。”
男神竟然有女朋友!男神竟然有女朋友!男神竟然有女朋友!
朝熹徒然有些傷感,感嘆真是天意弄人,本來對於這個大學四年的男神,朝熹只想在精神層面一直敬仰着,根本沒想跟男神有什麼交集,哪知道,老天安排他們認識了。這下朝熹心裡那隻小鹿就不安分了,這是老天安排的呀,她以爲是額外的姻緣的,想着自己現在成了男神徒弟,已經算親密了吧,她再努努力,撲倒男神指日可待啊。
唉,可惜男神有女朋友了,她還是老老實實地去搞基吧——不,是寫耽美小說。
異性間的愛情,是沒什麼好結果的。
也難怪,像程櫟這種長相好還有才的男人,倒追的女生肯定一茬一茬的。
玩了一個下午,一屋子人玩的也很盡興,唱完歌就一塊去附近的餐廳吃飯了,朝熹是女生受到了很多的照顧,吃完飯已經很晚了,一羣人商量怎麼回去,朝熹說了自家的地址,就有人說:“鍾逸,你跟朝熹順路啊,開車來的嗎,送美女一趟沒問題吧。”
“嗯,開車了。”
於是便這樣愉快地解決了,朝熹由鍾逸送回去,其他人寒暄了幾句,就一鬨而散了。
鍾逸的車停在不遠的停車位,需要走一段路程才能到,夜裡的各店鋪招牌上的霓虹燈五彩斑斕,路燈的光幾乎掩藏,路上車輛行人來來往往,這條街上十分的熱鬧。
風吹在臉上,有幾分涼爽的感覺,朝熹走在鍾逸身側,能聞到一股很自然很清新的氣息,這讓她很愉悅,於是有些晃神。
走了一段,鍾逸聲音淡淡地飄來,“喝酒了。”
朝熹:“……”
朝熹還疑心自己聽錯了,停下腳步又仔細回想了一遍,他說的那三個字的的確確是“喝酒了”。喝酒了幹嘛還答應送她,“好吧,我叫滴滴。”
鍾逸的眸光落到朝熹身上,低頭看着她時,長長的睫毛在眼底氤氳出一片翦影,讓他的面容都柔和了幾分,他開口,問得很自然:“那我怎麼辦?”
朝熹這才意識到,方纔鍾逸跟其他人說,他開車了。“你開車了,那我從滴滴幫你叫個代駕吧。”
這個決定相當完美,朝熹當即拿出手機,手卻被鍾逸按住,“有駕照嗎?”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