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位先生的擔心完全是多餘的,蘋果公司沒有侵犯光輝手機的任何專利,相反的,我們研究發現,光輝手機的Gphone涉嫌侵犯我們公司的專利。
我們法務部的同事已經在整理相關的資料,藉着這次發佈會,我們公司正式宣佈將起訴光輝手機,要求他們全面停止Gphone在美國地區的銷售,並賠償我們公司6億美金的損失”,喬布斯“滿臉嚴肅”的說道。
對於蘋果公司這些美國科技界的巨頭,他們總是有無數的方式來應對各種訴訟,而把對手拖進馬拉松式的訴訟之中,就是一招非常有效的方式。
特別是在和外國公司或者小企業有糾紛的時候,這一招特別的管用。
設置訴訟馬拉松陷阱,是跨國公司拖垮發展中國家自主創新,維護技術壟斷的慣用手段。
英特爾、高通等公司經常幹這種事,蘋果公司也不例外。
一方面,以保護知識產權爲名,行維護壟斷利益之實,無中生有地起訴對方侵犯其知識產權。企圖利用訴訟馬拉松陷阱,甚至其他不正當手段,封殺新興企業的自主創新。
或者,在陷入被動的侵權案件的時候,反過來咬對方一口,把水給攪混,通過長久的訴訟來拖垮對方,達到庭外和解甚至直接反敗爲勝的目的。
很顯然,蘋果公司在緊急商討之後,採用了後者來對待光輝手機的專利訴訟案件。
不管是作爲蘋果公司的喬布斯,還是他們法務部的專業人士,其實心中都清楚,按照常規手段,蘋果公司很可能會敗訴。
雖然敗訴之後,蘋果公司可以通過繼續上訴來拖延判決的執行,但是這畢竟不是上策。
相反的,通過反咬一口,利用蘋果的主場優勢,把光輝手機拖下水,那麼最終很可能的結果就是庭外和解。
特別是在外觀專利方面,雖然Gphone註冊在先,但是iphone也註冊了一些專利,有的時候,在法律層面你很難說一定就是誰侵犯了誰。
當然,事實上誰侵犯了誰,往往大家杜心知肚明,不過這種“事實”在法律面前,沒什麼卵用。
最明顯的就是後世路虎和陸風的專利糾紛。
陸風到底有沒有侵犯路虎的外觀專利,天朝人民都是心知肚明的。
“出現這種抄襲現象令人極爲沮喪,這是不允許發生的,知識產權歸捷豹路虎所有,如果破壞知識產權,就是違反全球適用的國際規範”,當時路虎CEO在媒體上公開表態,要維權。
2012年捷豹路虎註冊了外觀專利後,陸風X7也於2014年註冊成功了。
這個和Gphone和iphone的情況很類似,Gphone先註冊了專利,後面iphone也成功註冊了專利。
路虎和陸風的糾紛中,在路虎的起訴下,最終國家專利局取消了陸風X7的專利權,但是,路虎極光也同樣被取消了專利權。
而另外一個歷時12年之久的本田訴雙環案,北河省高級法院最終認定雙環不侵犯本田汽車外觀設計專利權,本田株式會社反而要賠償人民幣1600萬的案例,更是可以看出來,專利糾紛這種事,結果怎麼樣,還真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當然,這兩個案子會有這種結果,和我國專利審查制度規定不對外觀設計專利做實質性審查,所以外觀設計專利很容易獲得授權,而且有一定的技巧可以順利通過這個情況有一定關係。
但是,難道你以爲美國就沒有這樣的情況嗎?
呵呵~
……
“接下來是今天發佈會的最後一個提問,有請洛杉磯時報的這位記者”。
“據我所知,iphone的銷售情況遠遠趕不上Gphone,是不是可以證明iphone不如Gphone呢?”。
“勞斯萊斯的銷量也遠遠趕不上雪佛蘭,是不是可以證明勞斯萊斯不去雪佛蘭呢?一個公司成功與否,不能只是看當下,要往長遠去看……”。
喬布斯有點偷換概念的回答了這個問題。
勞斯萊斯和雪佛蘭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車型,沒有可比性。
這和Gphone和iphone的情況是不同的,這兩款手機的定位是非常接近的。
真要拿車去比的話,還不如拿現代和雪佛蘭來比更貼切一些。
不過,喬布斯要的就是偷換概念!
“好了,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爲止,謝謝大家的參與”。
蘋果公司的發言人無視了現場無數高舉着手的記者們,直接宣佈了發佈會的結束。
有些想擠到喬布斯面前再問幾個問題的記者,被蘋果公司的保安給無情的阻擋了。
也有些記者找了個空地坐下,緊急的在編輯着新聞,爭取讓自己的網站成爲第一個發佈信息的網站。
光輝手機狀告蘋果公司,卻是被蘋果公司反告一頓,這個新聞應該還是能夠吸引許多人的眼球的。
畢竟Gphone和iphone作爲智能手機的領頭羊,互相之間的鬥爭是許多人樂於見到的。
……
光輝手機。
“戴總,剛剛從美國那邊傳來的緊急信息,喬布斯在新聞發佈會上宣稱要告我們,說我們的Gphone侵犯了iphone的專利”。
“開什麼玩笑,我們的上市的時候,他們的iphone纔開發佈會,誰先誰後啊?要抄襲也是他們抄襲我們啊”。
“情理上確實是這樣,但是最終法律的判決卻是不一定符合情理的,我們要做好充足的準備才行”。
“你整理一下情況,一會我和江總彙報一下”。
……
當江輝得知這個信息的時候,並沒有多麼的吃驚,只能說,蘋果公司的這種做法讓江輝對美國科技企業的“流氓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其實,讓光輝手機去告蘋果公司,江輝就沒有指望能夠真的禁售iphone。
就以蘋果公司在美國的地位,有理無理,你一家天朝企業都別想通過訴訟禁售人家的產品。
別以爲美國真的就是法治社會,所謂的法制也是相對的,人家總是有機會給你再所謂的法律範疇內給你找出一個噁心死你的對應方式。
當然,如果光輝手機也是向蘋果公司一樣,是美國的大公司,那蘋果公司就等着陪掉內褲吧。
不過,現在嘛,頂多也就夢噁心噁心蘋果公司,順帶着打一打廣告,讓更多的美國人知道光輝手機。
其他的?
算了吧,還是洗洗睡吧。
不要太天真!
慢慢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