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家常

北京的冬天一向來得早,到了十月下旬,就冷起來了,最低溫度只有幾度,這在南方,冬天也就是這樣了,因爲南方只有極冷的時候,纔會到零度左右,也只有短短几天。所以趙明月覺得北京最難熬的那段時間,就是暖氣沒來前那段時間,晚上睡覺時被窩裡冷冰冰的,但是現在好了,她有了個天然暖爐,有人給她取暖了,再漫長的冬夜也不覺得難熬了。

趙明月跟沈旭躍在一起相處多年,但是要說百分百了解沈旭躍,那還說不上,頂多只能算了解八分,還有兩分,就是沈旭躍的個人習慣問題,沒跟一個人生活在一起,那就不能說是對這個人完全瞭解。趙明月知道沈旭躍很個很寬宏大量的人,很多小事都不計較,兩人住在一起之後,才發現他有很多生活細節也是不計較的。

比如懶,這大概是所有男人的通病,也大概是人性的通病,女人的自覺性比男人要好,這點毋庸置疑。趙明月發現,天氣一冷,沈旭躍的懶病就犯了,他不愛洗澡,夏天倒是洗得勤快,每天必須得洗,但是天氣一涼,你不催,他就不會想起來洗澡,儘管洗澡很方便,上澡堂子裡去,完全不冷,他就懶得動彈,他說洗完澡還得洗衣服,凍手。

趙明月愛乾淨,以前在老家,冬天洗澡是一種折磨,所以被迫減少了洗澡的次數,現在在北方,洗澡方便,只要不是三九天,趙明月幾乎是每天都要洗的,所以她澡堂子跑得特別勤快。管澡堂子的大媽已經非常熟悉她了,每次見到她,就說:“姑娘,又來洗澡了?小心皮膚太乾燥,容易得皮膚病。”

這點也是實情,從中醫養生學來說,冬天防陽氣外泄,應該要多穿衣服保暖,皮膚也會自動分泌油脂,這樣可以保護皮膚,鎖住陽氣外泄,如果常洗澡,不僅容易陽氣外泄,還容易破壞皮膚角質層,引起皮膚病。所以趙明月每次洗完澡後,都要抹上雪花膏,每年她的雪花膏是用得最多的。到了極冷的冬天,纔會減少洗澡次數,隔兩三天洗一次。

沈旭躍不洗澡,趙明月就要催:“趕緊去洗澡,衣服肥皂都給你準備好了,澡票在桌上。”

沈旭躍看着她:“前天不是才洗了?”

“這都有兩天了啊,這天氣又不很冷,該洗了。”趙明月一邊疊衣服一邊說。

沈旭躍用手揉了一下鼻子:“老婆,你還是每天都洗澡啊?難怪我覺得你的皮膚沒有以前好了,有點乾燥。”

趙明月:“……”

沈旭躍說:“你不知道,冬天洗澡太勤快了,傷皮膚,大夫說的。”

趙明月遲疑地問:“我都抹了雪花膏的,還乾燥?”

“有點。我看你天天都在洗衣服,你不覺得凍手啊?少洗幾個澡,得省多少時間和事情啊,還能省點澡票。”沈旭躍咕噥。

趙明月柳眉倒豎:“哦,我洗澡多用了澡票錢了是吧?”

沈旭躍趕緊擺手:“不是那個意思,你以前在老家也沒洗這麼勤快吧,怎麼我們這兒更冷,你反倒洗得勤快了。”

“那不是因爲方便嗎?”

沈旭躍說:“天這麼冷,你不用天天都洗澡了,洗衣服水太涼了,對身體也不好。”

趙明月斜睨着他:“就知道給我找各種藉口,你要是心疼我,就幫我洗衣服啊。趕緊去洗澡吧,不講衛生的人不許上我的牀,我都沒讓你天天洗,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沈旭躍無奈地笑了一聲:“好吧,我去洗澡。”爲了能爬牀,他只能拎着桶端着盆,帶着一臉慷慨赴義的表情去了。

沈旭躍不願意天天洗澡,那麼至少得天天洗腳吧。趙明月覺得自己對他的要求已經夠低了,但是這傢伙一進屋子就直接脫鞋子上牀了,連襪子都不脫。

趙明月喊:“你這人怎麼說不聽啊,讓你在門口換了拖鞋進來,結果你穿着鞋就直接進來了。你還不洗腳就上牀了,外面的褲子也不脫掉,把灰塵都帶到牀上去了。”

沈旭躍說:“老婆,我進屋前就拍了身上的灰塵了,我覺得這屋子裡每天落的灰塵肯定比身上帶來的灰塵都大,你信不信?”北京的秋冬季節,在北方還沒有封凍之前,那風中的灰塵叫做那個揚揚灑灑,真是痛苦。

“你都知道屋子裡本來灰塵就大,所以我不讓穿髒鞋子進屋。我經常拖地,就是爲了讓屋裡灰塵少一點,就這樣我還得半個月就要換洗一次牀單,你還幫着雪上加霜。”趙明月拿着一條撲灰塵的毛巾,一邊用力甩牀上的灰塵,一邊說,“你趕緊去洗腳,然後把褲子脫了再上牀,還記得刷牙。”

沈旭躍聽着趙明月的嘮叨,嘴角便揚了起來,是不是女人一旦做了媳婦,就變得嘮叨了,不過這種嘮叨聽得真舒心,就是那種家的感覺。他心疼老婆半個月就洗一次牀單,只好乖乖地下牀去洗腳脫褲子。沈旭躍終於收拾好,鑽到被窩裡,倚在牀頭看書,牀頭的檯燈亮着,白熾燈散發出暈黃的光線,顯得非常溫暖溫馨。

趙明月將屋子拖了一遍,洗了拖把回來,又去洗漱,這才爬上牀來。沈旭躍放下手裡的書,伸手抱住她的腰,用鼻子蹭着她的臉頰:“老婆,我是不是讓你覺得失望了?”

趙明月愣了一下:“啊?”

“就是我不講衛生,讓你經常那麼辛苦地打掃衛生。”沈旭躍用長着胡茬子的下巴磨蹭她的臉。

趙明月笑了起來:“你說這個啊,我沒有生氣,知道你們男人都是這個德行,我爹,我哥哥們,都跟你差不多,懶,不自覺,非要催着才願意動彈。我希望我講得多了,你自己慢慢養成好習慣,這樣我就省很多事了。”

“遵命!我一定養成愛衛生的好習慣。你真是我的好老婆,寬宏又大量。”沈旭躍在趙明月臉上親了一下。

冬日天冷,人就憊懶,整個人變得懶洋洋的。早上天亮得晚,沈旭躍沉迷於溫柔鄉里,賴牀不肯起來,總是被趙明月三催四請纔會起來。趙明月以前總以爲沈旭躍是個成熟穩重的男人,怎麼結了婚人反倒退回去了,逆生長了,像個小孩一樣喜歡讓人管教了呢。

當然並不總是這樣,比如這天早上,趙明月沒有按時起牀,沈旭躍覺得不對勁,拿過手錶一看,已經到平時起牀的時間了:“老婆,你不舒服嗎?”

趙明月悶悶地說:“肚子有點疼。”

“生病啦?”沈旭躍嚇了一跳,伸手去探她的額頭,“沒有發燒啊。”

趙明月小聲地說:“是來那個了。”

沈旭躍沒反應過來:“哪個?”

趙明月將嘴脣湊到沈旭躍耳邊,沈旭躍明白過來:“哦,那你躺着,我去買早飯。要不今天不上班了?”

趙明月搖搖頭:“哪有爲這個不上班的,我躺會兒就好了。”

沈旭躍趕緊從暖烘烘的被窩裡爬了起來,穿上冰冷的衣服,然後迅速洗漱完畢,跑到食堂去買早飯。他記起以前誰說過女人這段時間內最脆弱,需要好好呵護,便給趙明月買了兩個煮雞蛋,又打了一份熱騰騰的稀飯,端到樓上。趙明月已經起來了,臉色有些蒼白,正在拿水壺倒水洗臉,沈旭躍趕緊搶過來,給她倒上洗臉水:“我來我來。”

趙明月記得結婚頭幾天,他總是這麼殷勤,後來慢慢就懈怠了。體貼照顧很容易,難得的是一輩子都體貼照顧。不過呢,自己身體不舒適的時候,他懂得體貼照顧,這就已經很好了。

沈旭躍說:“好了,來洗臉。洗好了就吃早飯吧。冷了好幾天了,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供暖。”

趙明月說:“這才十月底呢,還要過陣子吧。往年都要到十一月中旬了。”

“要是再冷下去,應該就要提前供暖了。”沈旭躍說,“一般是連續好幾天溫度在五度以下,就要開始供暖。”

沈旭躍坐在桌邊開始吃早飯,他看着放在桶子裡的被單,是昨天晚上趙明月換下來的:“老婆,被子等我晚上回來洗,你歇着,水太涼了,別凍壞了。”

趙明月本來也不打算洗,等過了這幾天再說的,聽他說要主動洗被子,便說:“嗯,咱們晚上把幾個水壺都打滿熱水,兌水洗,這樣纔不那麼冷。”

沈旭躍皺着眉頭說:“天都這麼冷了,北方還沒冰凍嗎,等冰凍就好了,沒有沙塵,被子就不用換那麼勤快了。”

“應該快了吧。”趙明月將毛巾晾起來,打開雪花膏,抹了點在臉上,問他,“你不抹點?”

沈旭躍笑:“我一個大男人抹那個做什麼?”

趙明月伸手指刮刮他的臉:“這臉都快趕上砂紙了,男人也要懂得保養啊。”

沈旭躍看着趙明月:“我抹點蛤蜊油就好了,防凍防乾燥。”

“那你也得抹啊。”

沈旭躍將臉伸向她:“那你給我抹點。”

趙明月弄了點雪花膏抹在他臉上,沈旭躍直說:“太香了,叫人聞着笑話。”

“誰笑你?這味道很淡的,根本不濃,不是湊得很近是聞不出來的。”

趙明月洗了手來吃飯,看着桌上的雞蛋:“給我買的?”

“嗯,吃吧,補充營養。”沈旭躍寵溺地看着她。

趙明月將雞蛋殼敲開,然後把殼剝了,遞到沈旭躍嘴邊:“這個給你,我吃一個就夠了。”

沈旭躍不要:“都給你吃,我不要。”

趙明月便固執地伸着手,沈旭躍這才知道他的妻子多麼執拗,接過來:“真拿你沒辦法。”

趙明月看他吃了,笑了,敲開另一個雞蛋,開始吃早飯。

每天他們都是這樣吃了早飯各自去上班,沈旭躍比趙明月辛苦多了,得騎車頂着凜冽的寒風去上班。趙明月擔心等天真的冷了,零下十幾度的溫度,沈旭躍還這麼風裡來雪裡去的,這未免也太遭罪了。但是讓沈旭躍不回來吧,她又有點說不出口,新婚燕爾的,誰願意這麼早就分居啊,所以還是由得他跑。

晚上下班之後,等沈旭躍回來,兩人去食堂吃飯,職工宿舍太窄,沒法做飯,還好學校有食堂,也免去做飯菜之苦,飯後提着水壺去打水,然後將水壺往宿舍樓下一放,一起去散步。

沈旭躍有時候會參與到學生的球隊中去運動一下,打籃球或者排球,趙明月就在一旁看着。趙明月雖然不教書,但是認識她的學生很不少,誰叫她是美女老師呢,美女在哪裡的辨識度都比較高。可惜的是美女老師已經結婚了,每天都和她的丈夫一起出來散步,郎才女貌,還真是養眼啊。沈旭躍去打球的時候,還挺受歡迎的。

散步運動完畢,小兩口就回家洗漱,收拾好後上牀窩着,倚靠在牀頭看書或看電視。趙明月並不怎麼喜歡看電視,因爲電視太小了,只有十四寸,而且又是黑白的,節目也單調,對她的吸引力那是相當一般。而且電視信號也不穩定,看着看着,就有了雪花點,得下去搖天線接信號,誰願意從熱烘烘的被窩裡爬下牀去弄啊。

沈旭躍不嫌麻煩,他喜歡看新聞聯播,有時還會看看電視劇,這年頭的電視劇非常少,基本上都是舶來品,香港的或者日本的,沈旭躍看得津津有味,因爲從這些電視劇中,可以瞭解一些國外的生活狀況,趙明月偶爾也會放下書本陪着一起看。

日子很平淡,也很溫馨。週末的時候,他們會去看看沈父沈母,幫忙打打煤球、洗曬被褥之類的。雖然家家都供暖,但是燒飯做菜主要還是依靠煤炭,北京的家家戶戶都會準備一堆煤球。趙明月作爲家裡目前唯一的壯勞力,自然要經常出力的。楊茂林自打買了車,三天兩頭不着家,他自己家的煤球有時候還是沈旭躍去幫忙打的呢。

一個陽光燦爛空氣冰冷的週末,趙明月在沈旭躍父母家幫忙洗被單,沈母的胳膊在下放的時候弄出了風溼病,冬天一碰冷水就鑽心的疼,趙明月和沈旭躍就會主動來幫沈母幹活,洗大件的東西。

沈旭躍怕凍着媳婦,在煤爐子上燒熱水給她用。

沈母抱出棉被,準備晾曬在院子裡的竹竿上,她的胳膊痠痛,舉不上去,趙明月看着她吃力地往上擡,自己雙手是溼的,便喊:“旭躍,快來幫媽。”

沈旭躍趕緊從廚房裡跑出來:“媽,我來。”

沈母看見兒子將自己手裡的活接過去,笑了笑,說:“櫃子裡還有兩牀,你幫我撈出來曬一曬。”

沈旭躍看着被子:“媽,這是新被子,誰要用啊?”

“你哥快回來了,十一月底就回北京了。”沈母笑眯眯的。

沈旭躍驚訝地看着母親:“我哥要回來了?”

沈母說:“是你爸安排的。”

“那我哥同意了沒有?”沈旭躍記得他哥是要準備在地方鍛鍊幾年的。

沈母詫異地看着兒子:“他有什麼不同意的?從地方回到北京,多少人想回來都回不來啊。”

沈旭躍直覺有點不妙,這麼大的事,起碼要徵得本人的同意纔好說吧,父母該不會來個先斬後奏吧:“那我嫂子呢?”

“她也跟着一起調回來啊,到軍區總醫院,不過可能要晚點,大概要到元旦了。”沈母說。

“他們自己同意就行,我是很歡迎的。”沈旭躍說,兄弟要是能夠在一個城市工作,有點事彼此還有個照應,不怕鞭長莫及,挺好的。

沈啓學回來的時候,沈旭躍正好去秦皇島參加高東方和老秦的婚禮去了,雖然他們並不讓他去,說是太麻煩他們了,但是他們雙方都是同學,關係又好,怎麼能夠不去呢。

趙明月也不知道沈啓學具體是哪天回來,沈旭躍並不在家,她沒事不會主動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劍蘭玩了,自打結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躍膩歪在一起,還沒出去見過朋友呢。

毛劍蘭在師大附中教書,配了副眼鏡,看起來還挺像那麼回事。趙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師。”

毛劍蘭看着她,揶揄她:“什麼風把你給吹來了,終於捨得出門了?”

趙明月鬧了個大紅臉,伸手去捏毛劍蘭的臉:“你這嘴怎麼越來越厲害了。”

毛劍蘭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們家那位呢?”

趙明月說:“去秦皇島參加二姐的婚禮去了。”

毛劍蘭驚愕地說:“她不是沒讓我們去嗎?”

趙明月說:“是沒讓,他和老秦關係好,二姐又是我同學,覺得不去不好,所以還是請了天假過去了。”

毛劍蘭點點頭:“其實按理說咱們都該去的,姐妹一場。”

趙明月說:“也沒辦法,誰叫離得遠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請也要去的。”

“對啊。難得你有空,我們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給二姐買點禮物,等她回來了咱們再去送給她。”毛劍蘭說。

趙明月點頭:“好啊。”

兩人一起出了門,在樓下碰上於有清,單身老師不分男女,都住在一棟樓裡。趙明月叫住他:“有清!”

於有清擡頭看着他倆,不知道怎麼就臉紅了,趙明月沒注意到:“有清,我們要去逛街,你去嗎?”

於有清遲疑了一下,毛劍蘭說:“你不是說要去買書嗎,一起去啊。”

“哦,好。”於有清趕緊答應下來。

趙明月心想,難道他倆之間有什麼貓膩,便暗暗留心觀察起來。要是於有清和毛劍蘭在一起,確實是挺合適的,他倆都是窮苦孩子出身,背景相仿,都吃過苦,肯定會懂得珍惜生活,就是兩人的性格都偏內向,這點不是很好。

他們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數人結伴上街,買東西其實是其次,主要還是跟幾個朋友見個面,聊聊天,聯絡下感情。

作爲幾人中唯一已經結婚的人,趙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趙明月知道大家都開善意的玩笑,當然不會當真。

趙明月問李春梅:“三姐,你什麼時候結婚啊?”

李春梅猶豫了一下:“我還不知道呢。王興凱那傢伙跟沈旭躍可不是一路人,他天生是個愛玩的,定不下心來,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

大家都看着她:“都兩三年的感情了,不能說斷就斷了吧。”

李春梅嘆了口氣“就是因爲這個原因,所以才一直拖着呢,半死不活的。你們也知道,他天生就是個花花公子,跟我會談這麼久,大概就是沒從我這裡得到什麼實質性的好處,花了心力和一些錢,覺得不甘心。但是呢,我跟他說結婚,他又不願意,顧左右而言他,顯然也是不甘心。我倒希望,他乾脆一點跟我說分手算了,省得左右爲難。”

毛劍蘭說:“那你不如自己主動提?”

李春梅搖了一下頭:“我也不甘心啊,我又不是木頭,跟他談了這麼長時間,怎麼會沒有感情?只是這樣耗着,確實挺浪費大家的時間的。”

趙明月聽在耳中,估計他倆不是對彼此沒有感情,但是要更進一步,卻有點不願意向前,退一步又有點不捨,於是就這麼膠着着。

李春梅望着天,聳了下肩:“到底還是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我還得想想,然後主動跟他分了吧,我好找個老實一點的耙耳朵嫁了算了。”

於有清好奇地問:“什麼是耙耳朵?”

“耙耳朵就是耳朵軟,怕老婆的那種男人。”李春梅說。

於有清聽到這裡,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趙明月看見他的動作,笑道:“有清將來肯定是個耙耳朵,疼老婆,聽老婆的話。”

於有清的耳朵變得通紅,而毛劍蘭不知道怎麼的臉也紅了,趙明月發現了兩個人的小秘密,覺得非常有意思,她也沒點破,只是安慰李春梅:“沒關係,跟他開誠佈公談一談吧,我覺得他對你不是沒有感情的,可能天生性子散漫,不喜歡受拘束,所以才遲遲不願意結婚。要是真是不肯跟你結婚,那就早點分了,別耽誤彼此的時間,誰都不年輕了,青春經不起浪費。”

李春梅聽趙明月說起這些,就忍不住有些眼圈發紅,她輕輕啜泣了一聲:“我怎麼就這麼背,找的男人一個兩個都是這樣呢,我難道就那麼差,沒有男人願意娶嗎?”

趙明月伸手摟住她的肩,安慰她:“只是你的姻緣未到而已,不用妄自菲薄。”李春梅性格外向,性情跳脫,喜歡的人都是那種能說會玩的類型,而這種人,又最缺乏定性,所以情路才這麼坎坷。

因爲李春梅的事,大家的遊興都不由自主地低落了起來,買好禮物,在新華書店逛了許久,各自買了一些書,就回家去了。

趙明月想着沈旭躍要今天晚上纔會回來,便有些意興闌珊,一個人在學校外頭的書店待了許久,直到快吃晚飯時才起身回去,到了家門口,拿出鑰匙開門,發現一張夾在門縫裡的紙條掉了下來,她撿起來,上面寫着:“旭躍、明月,有空回家一趟。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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