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知縣最終將莊秀雲訴和離案的審期定在了八月初五。
百姓聞訊,不由交口稱讚,這新任父母官委實體貼治下子民。這起官司不結案,丘城縣的百姓連中秋都過不好!不然多吊人胃口?心上懸着官司的勝負結果,月餅吃着都沒味啊。
其實穆知縣也很頭疼。
他本意並不想審理這件案子。
一則清官難斷家務事。二則一個婦道人家,動不動便要主動求去,真是傷風敗俗。如此不守婦道,理當叫她承受一番笞撻,以儆效尤。可他甫被調任丘城知縣,便要當衆笞撻婦人。若那婦人能將夫家錯處說出個一二三來,他還要準其和離,壞人姻緣。想想便覺晦氣。
是以,按照他的想法,這樣的訴狀能不受理便不受理。
但這個文莊氏很聰明。她的訴狀大意是說,她父母年邁,兄弟年幼,母親近來又臥病在牀,父親的身體也大不如前,她需要在孃家長期侍疾。可夫家又需要正妻主持中饋。爲了不耽誤夫家,她便主動求去。怎奈夫家一意挽留。然而,她已下定決心盡孝,定要堅持和離。沒辦法,這才一紙訴狀遞上來,請求知縣做主,准許她夫妻和離,成全她一片孝心。
那訴狀寫得:
……烏鴉反哺,羊羔跪乳,禽獸尚能如此,何況人乎?民婦忝受父母十六年養育之恩,未報分毫,常令此心如煎如熬。愧疚之情,無以言表。縱下筆千言,亦不能稍令釋懷。而今實不忍雙親老無所終,小弟幼無所養。百般無奈,只得忍痛拜別夫婿,自請下堂。自此,侍奉雙親,教養幼弟,以全孝悌大義……
真是字字泣血,句句揪心。令聞者悲傷,觀者感佩。
最要命的是,完全站在大義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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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孝”字壓下來,這案子必須得審理。丘城縣可不是什麼山高皇帝遠的窮鄉僻壤,事關孝悌大義,他焉敢輕慢?
不過這丘城縣城也就那麼點大,饒他是新來此地上任,隨着縣裡有頭有臉的婦人來和他的夫人打了幾圈葉子牌,他的幼子去茶館酒樓溜達過幾圈後,他便已知曉了文家這樁爛事。
這個文家,根上是丘城縣的人家,但家裡只有文父這麼一個人。沒錯,單就他一人,爹孃兄弟俱無。文父的爹孃過逝太早,只留下十幾歲的兒子孤苦伶仃賣柴爲生。後來到了二十來歲上時,這文父用好容易攢下來的錢,從人牙子手裡買了個媳婦,媳婦同年便給生了個兒子,這兒子就是文正龍。
文父婚後便外出做生意去了,沒幾年後回來,便在這丘城縣買房置地開鋪子,日子過得像模像樣。
這文父早年也是吃過苦的,當時又年輕力壯,便將生意做得有模有樣。不過因在外地也有幾間鋪子,所以時常在外。待到文正龍十歲上時,便常帶着兒子去外地照管生意。
文正龍容貌性情肖父,嘴甜不說,生得也是俊俏討喜。街里街坊的長輩都喜歡他,又見他小小年紀便時常跟着父親外出做生意,便都只道這是個好孩子。
待到文正龍十八、九了,文母便操心起兒子的親事。經官媒介紹,便相看上了莊家。
文家娶不上大戶人家的小姐,但要娶個耕讀傳家兼且溫柔貌美的小戶女子,問題也不大。
要說這莊家也真是倒黴。
那莊氏夫婦對女兒的婚事十分上心,還着意打聽過的。只道這文家是個家境殷實的人家,文正龍又是個勤懇上進的,家中人口也簡單。
那文父在外地倒是也有兩房妾室,但無庶出子女。後來收了外地生意回京時,便將兩個小妾發賣了。乍看起來,倒是個挺規矩的人家。
那文母性子爽利,但只仗着有些家底,便眼高於頂,不大與衆街坊走動,反到喜歡巴結什麼縣丞、主簿、典史、捕頭、鄉紳家的太太。據說對家中僕婢也十分嚴厲,若她們犯了錯,便即刻打賣。可一個時常守着空房的婦人,自然要嚴格約束下人,否則底下的人反了天,惹出禍端來可如何是好?所以,這也算不得什麼毛病。
不過這文母顯然攀不上高枝。因爲那些太太們對他的夫人說起這個文母,均無好話。只說是個小丑般的行徑,頗能博得她們一笑。
莊氏夫婦很放心的將女兒嫁了。結果這文父早無當年雄心壯志,萬事只圖個輕省安逸,偏這文正龍又是個撐不起門戶的。文家二十年聚集的財富,便很快又流水似的去了。
這文正龍也早不如幼時那般可愛了,竟是個好、色、縱、欲之徒。
文正龍娶妻不足一年,文家便成了縣城裡的大笑話,時不時便鬧出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事。
再說那婦人莊秀雲。竟被妾室欺負到這般地步,實在是窩囊無能。衆人雖可憐她的遭遇,卻也有暗中笑她無用的。
現如今,文家和莊家私下裡還在打口水仗呢。文家只說並未阻礙莊秀雲孝敬父母,他們早已因着莊秀雲不孝公婆,兼且嫉妒妾室,妨害夫家綿延子嗣,將她休了。
莊家便說文家血口噴人,因女兒一紙訴狀告到縣衙,便心生不忿,污衊莊氏女兒的名聲。他們一來未見休書,二來女兒嫁妝還在文家擺着,怎麼看女兒都未被休棄。
穆知縣心下了然。這莊秀雲分明是主動求去,還要落個孝女的好名聲。如若不然,衆人只道她是犯了七出之條,被夫家攆了去,這才真是壞了名聲。
可就是莊秀雲這樣一個無能婦人,竟然逼得他不得不接訴狀。而且如此孝女,他也不好笞撻人家。
穆知縣很快做出判斷————想來這莊秀雲背後必有刁民唆使!
只是那文家也確實不像了些。他的幼子說,文家嫡庶不分,毫無規矩,半分體面尊重也不給正室,還說那莊秀雲父母都是被文家氣病的。鬧到這樣的地步,文家竟然還想貪那婦人的嫁妝。真是恬不知恥!
唔,如此說來,主動求去也不能全怪那婦人。只是家中如此亂象,莊秀雲作爲主母,難道便無責任?縱然夫君和公婆有錯,她也該擔當幾分。怎能稍有不如意,便吵着和離?女子便該當柔順、賢惠方好!
再者,若真叫那文秀雲輕鬆和離,此風一開,丘城縣婦人便效仿於她,如何是好?
打是不能打了,罰還是要尋個由頭罰的。這麼想着,穆知縣心中便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