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還以爲楊辰最多也就準備一兩首新歌,卻不想楊辰一出手就是十首,這確實讓她挺意外的。
見薛雨菲並沒有疑惑自己新歌一事,楊辰嘴角不由微微翹起。
一想到前身腦子裡那兩首歌曲,楊辰就忍不住點頭,雖然前身自己寫的歌與楊辰後世聽到的那些爆紅的歌有很大差距,但也絕對能夠達到二流水準。
一想到這傢伙才迷上音樂不到兩年時間,就已經可以自己寫歌編曲了,楊辰就忍不住暗暗佩服。
面對薛雨菲的詢問,楊辰指了指自己的腦袋道:“已經寫好了,都在這藏着。”
薛雨菲笑問道:“那我今天是不是可以一飽耳福了?”
楊辰伸手捏了捏薛雨菲的耳朵,頗爲傲嬌道:“不光能讓我們家雨菲一飽耳福,還能讓我們家雨菲見識一下什麼叫做真正的音樂天才。”
“嘻嘻,那我等着”對於楊辰那句我們家雨菲,薛雨菲聽了心裡甜蜜極了,一雙美眸微眯着,好似月牙一般。
“是不是真的,我們的大才子。”
就在兩人你儂我儂之際,一道十分晃眼的電燈泡,打斷了兩人的氣氛。
“朝瓊姐,你來了。”見到來人,薛雨菲連忙走了過去。
“何小姐”楊辰摸了摸鼻子,倒沒有被這位未來女首富調侃感覺尷尬。
初次見到這位未來的香江女首富,楊辰並沒有任何的驚訝,因爲前身記憶裡就有不少關於這位賭王最寵愛的女兒的信息。
要說前身跟何朝瓊認識,最主要還是因爲薛雨菲,兩女年齡相仿,家世都不一般,自然能夠聊到一塊去。
至於同性相斥,特別是兩個美麗的女人,更是水火纔不容。
但這種事情,卻從沒有出現在兩個女人身上。
這點得益於薛雨菲的性格,生活中薛雨菲十分的低調,從來都是一副不爭不搶的性子。
以至於何朝瓊這位後世的女強人女首富,對她這位看上去以及本心皆人畜無害的朋友十分的珍惜。
一個人越是成功,家世越好,身邊的知心朋友就越少,同樣的道理,像何朝瓊和薛雨菲這樣家世的女人,身邊也有這樣的問題。
兩女身邊圍攏的人雖然多,但真心實意的卻很少,否則,後世也不會出現心機婊這個詞。
“快點開始吧,我們的大才子,我倒是很想聽聽你這位大才子給我們家雨菲準備了怎樣的驚喜,要是雨菲不喜歡,我可是不會付錢的。”
很明顯,她這話也就是說給自己聽的,要是薛雨菲不喜歡,那才真的是有鬼了。
情人眼裡出西施
楊辰相信自己的新歌只要還算過得去,依照薛雨菲的性格,都會說喜歡。
不過,楊辰要的可不是薛雨菲一個人喜歡,而是所有人喜歡。
而且,在這位何大小姐出現的時候,楊辰便想到了自己第一桶金該從哪裡來。
這第一桶金雖然不會從對方身上賺取,但絕對需要對方出力。
作爲後世之人,楊辰清楚這位何大小姐年輕的時候,是個十足十的追星族。
她與她那位第一任男友的事情,可是被後世廣爲人知,若是沒有記錯,也就是這個時間段,這位何大小姐接下來會與她哪位第一任男友開始接觸。
雖然有心想要引起對方的好感,爲自己接下來賺取第一桶金提供幫助,但楊辰卻從沒有想過去剽竊對方第一任男友的成名曲。
倒不是他不願意,最主要的是哪位大明星的歌,他都不怎麼喜歡,既然不喜歡,自然也就不會去唱。
抱着吉他,楊辰開始調音,雖然前世他只聽歌,從來沒有玩過樂器,但有着前身的記憶,倒也不算陌生。
很快,隨着調試的過程中,楊辰便慢慢掌握了吉他,接着腦海中開始想該挑那一首歌開場。
????早在楊辰來的時候,不少平日裡經常來聽他唱歌的人,已經在他面前熙熙攘攘的圍成一圈。
其中,最特別的是一羣剛放學的女中學生,她們霸佔着咖啡廳外面的座椅,一邊寫作業,一邊等着楊辰開唱。
這些女中學生是楊辰的固定粉絲,每天都會在這裡待上一個小時聽楊辰唱歌,接着纔會背起書包回家。
因爲楊辰的歌迷大多都是女生或是年紀不大的女人,所以外圍也會有不少男同胞好奇的停下來。
不過,這些人因爲林葉一直在調音,遲遲不唱,沒過一會兒也就走人了。
除了那些固定的聽衆有些好奇,一直安靜的等着,其他人都覺得沒趣,進而離開了。
“咳咳”
“今天,在開唱之前,我想要告訴這段時間一直留在這裡聽我唱歌,喜歡聽我唱歌的聽衆們兩個消息,希望大家聽了之後,不要太激動。”
楊辰的開場白,一下子吸引了在場熟悉他的聽衆,這些人紛紛豎起耳朵,安靜的等着他接下來要說的話。
“第一個消息,那就是今天之後,我將離開這裡,不在這裡唱歌了。”
“當然,我也不會去別的地方唱歌,之前我之所以來這裡賣唱,原因很多,我就不在這裡跟大家多說了。
只要大家清楚以後我不會再繼續來這裡賣唱就行了,希望在場的各位,能夠相互給那些喜歡聽我唱歌的朋友們轉告一聲…謝謝諸位。”
另一邊,何朝瓊聽到林葉這番話,有些好奇的向身旁的薛雨菲問道:“雨菲,辰仔他想通了?”
而薛雨菲則好似沒有聽到一般,並沒有迴應,因爲她自己也沒有想到楊辰會做這種決定。
一時間,薛雨菲腦袋裡懵懵的,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
身邊的何朝瓊見此,饒有興趣的眨了眨眼睛,沒有再繼續詢問,將目光重新轉到場上的楊辰身上。
對於楊辰要離開,很多人感到不解,但楊辰不解釋,衆人也只能繼續聽下去。
這裡面,倒是有不少細心的聽衆對此並不意外,從楊辰來這裡賣唱開始,那些熟悉他的人,只要留心一下,就明白對方來這裡賣唱,純屬圖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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