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你活該投胎到這個家!”寧父說話有點顫顫磕磕,“你別拿槍嚇老子!殺人犯法,我就不信你敢殺我!”
似乎,一句殺人犯法讓寧父無比的自信寧月玲拿槍只是嚇唬他不敢真殺他,他一腳踢開腳邊的鋤頭,“你今天要是不給老子錢,就別想出去!”
寧月玲冷眼看着這個她稱之爲父親的男人,心傷了一次,再一次,如今再無位置能讓他傷了。
“你太天真了,你難道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殺人是犯法,可不是所有人都需要以命償命,你不奇怪,我爲什麼可以出國?不奇怪,我爲什麼可以隨身藏槍嗎?你就不奇怪,爲什麼我會用槍嗎?或者,你就一點不好奇,當年被你推入夜總會的未成年女兒究竟有什麼本事混到如今這個位置?”
寧父臉一邊,伸出要抓人的手,突然的一停,似乎真的開始在想,一個女人有什麼本事混到現在這個樣子?
吃好穿好,開着名車,還能拿着槍,看着開槍的樣子,一點都不像第一次碰槍。
可又隨即一想,寧月玲走了以後,村子裡有人說曾經看見過寧月玲跟着一個男的在一塊,還是一個很有錢的男人,穿着西裝筆挺,大家都說,寧月玲年紀小小可手段厲害,竟然找了一個有錢人包養了,吃香的喝辣的。
寧父想,有錢人再能耐,可以花錢買車買槍,這麼大一村子的人看着寧月玲進屋,這有錢人殺了人總不能不犯法吧?
更何況,他是寧月玲的老子,老子找女兒要點錢花,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寧月玲眼眶微紅,她說了這麼多,只是想眼前這個男人,至少會想一想,她一個人在外這麼多年,是不是會辛苦,是不是會被人欺負,可眼前的人,恐怕想的,無非是,她現在有多少錢,她該把她的錢給他花。
涼薄,這個世界上,這個詞語,根本不能用來形容這樣令人絕望的親情。
“你聽着,我不是不敢殺你,而是覺得,殺你,髒了我的手!錢,我一分錢不會給你,既然你沒死,那麼你就給我聽好了,我寧月玲從今以後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你既沒有盡到你作爲父親的責任,我自然不會再把你當做父親看,從今以後,你的生活,你自己過,就算你有一天真的死了,也不要奢望我會回來看你一眼,替你收屍,所以,你最好在你自己要死之前把你自己的後事安排好!可別落得死無喪身之地的可憐地步,要真這樣的話,我做夢都會笑醒!”
這些話也是寧月玲對自己的說的,今後,如果他死了,她也不會再踏足這裡一步!死都不會!
若非是同樣恨着那樣拋棄她的女人,她早就把自己的姓氏改掉了!她甚至連冠着寧姓氏都不屑!
像是一種威脅,寧月玲離開之前,朝着寧父腳跟前的土地開了一槍,碰的一聲,子彈竄入泥土中,噴濺出來的泥土灑了寧父一個褲腿。
寧父嚇的連連後退好幾步,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寧月玲已經扶着門走了出去。
夜,靜謐的可怕,村子裡的老樹隨風沙沙作響,寧月玲踏着蹣跚的步履,她的臉上絲毫沒有不捨往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