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的時候,王恆瀟是有機會成爲團員的,可是學校校長卻是沒同意,因爲王恆瀟這個名字在整個縣裡都是大大有名的,有名的卻不是其學習或者是其他的好的方面,而是叛逆和打架。
甚至,那一次還死了人,不論原因如何,是不是你直接動手殺的人,可是隻要牽扯進去了,那麼在老百姓的印象裡,你就是個不穩定的因素。
而且,當時王恆瀟的學習成績也不是那麼的頂尖,所以就沒有成爲團員,童老師甚爲遺憾。所以,王恆瀟就戴了五年的紅領巾,小學畢業了,終於可以解脫了。
不是團員,也就不用戴個指甲蓋大小的團徽了。
小學畢業的聚會,持續了一下午的時間,在童老師的允許下,都少量的喝了一些啤酒,大熱天的也能涼快一下。
到了黃昏時節,童老師害怕晚了,大家回家會遇到意外,於是讓大家都早些回去,三隊下面的學生,童老師親自帶隊,以免出現什麼事。
王恆瀟按照約定,帶着楊琴和李玫來到自己家裡玩兒。
龐東和唐鵬兩小子都羨慕。
唐鵬常說,我們學校兩個最好看的姑娘就要被你糟蹋了。這小子是個悶騷貨。龐東則直接的多,喜歡就說。四年級的時候,龐東就給隔壁二班的一個女孩子寫了一封情書,請王恆瀟代筆的,因爲王恆瀟的鋼筆字好看。
畢竟是小孩子,而且有些害羞懼怕什麼的,那個女孩子沒有任何迴應,只是見到龐東都是躲着走。唐鵬爲此笑了很久,每次打不過龐東的時候,就會拿出這事兒當撒手鐗。
一路上楊琴的話比較多,唧唧咋咋的說個沒完。
“同桌,你太小氣了,你爸爸是鄉長誒,還是萬元戶,畢業了,你都沒送我和李玫禮物,李玫你說是不是?”
“不過嘛,你沒去縣城上中學,和我們一起去塔其鄉,算是有些良心。哈哈……”
李玫的話不多,事實上,李玫在班裡的存在感很小。平時很安靜,班上和她說過話的人不超過一半,除了和王恆瀟話比較多,其他人都是禮貌性的迴應一下。這次來王恆瀟家裡玩兒,也是看在王恆瀟的面子上,別人的話,怕是沒有這份待遇。
“王恆瀟,你的車子很好看呀,去上初中很遠的,如果我騎不動車子,你要帶我。”
去塔其鄉上學,有十公里的路程。
前世,王恆瀟上初中就是住校,每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去學校都是騎自行車走十公里的路程,夏天和冬天的話,一般一小時就到了,如果是春天風大的時候,逆風而行得走兩三小時,基本上是和走路差不多。冬天好一些,下雪騎不了車子,可以坐車,來去路費十塊錢。
這個年代,十塊錢對小孩子來說都是一筆鉅款了。
王恆瀟記得,前世上初中,一星期的生活費就是二十塊錢,冬天是二十五塊錢。這是他們漢族人,那些回族學生一星期一般只有十塊錢的生活費。
龐東笑道:“李玫,你乾脆別騎車了,就讓王恆瀟帶着你,你那麼輕,他帶着都不費力。”
唐鵬也起鬨地笑道:“是呀,是呀。”
李玫有些害羞,她也就是和王恆瀟一起的時候,纔會開些玩笑,此時被調侃,就有些招架不住,只能低頭不語,耳朵根子都紅了。
不一會兒,到了王恆瀟家裡。
王恆瀟的父母都回來了,父親的摩托車放在門口,家裡有了錢,自然是該有的都得有了,摩托車,拖拉機,大彩電,洗衣機什麼的。
妹妹在門口騎着自己的小自行車在慢慢習慣,剛剛上二年級的小丫頭纔剛學會騎自行車,哥哥走了,她就得一個人去上學,看到哥哥回來了,急忙招手興奮地道:“鍋鍋,鍋鍋,看我騎自行車。”
楊琴和李玫都和王恆瀟的妹妹認識,一個學校的,和王恆瀟又很熟,不認識就奇怪了。
母親聽到聲音,從房門走了出來,看到兩個好看的姑娘,頓時眼睛一亮,笑道:“你娃兒也曉得帶些同學回來耍,快進屋裡來坐。”
楊琴和李玫急忙喊阿姨好。
唐鵬和龐東笑呵呵地問候一聲就回家去了。
今天過來,楊琴和李玫就和家裡人說了晚上不回去的,住在王恆瀟家裡。王恆瀟家的房子很大,兩百平方的平房,平時一家四口人都顯得有些空曠。可當時批的地盤就這麼大,父親說不修大房子就浪費了。而這一排的房子都很大,最小的也是一百三十個平方,大伯家的房子和王恆瀟家差不多,也有近兩百個平方。
農村人,就是喜歡大的。
父親在看電視,新聞聯播是農村對外瞭解的唯一渠道,雖然上面講的東西王恆瀟只相信一成。
楊琴和李玫和王恆瀟父母問過好之後,就急忙隨着王恆瀟鑽進他的房間去了,小孩子去別人家裡都是害怕大人的。十一二歲,其實也是小孩子。
王恆瀟的房間在最東邊的牆角,向陽位置,空間蠻大,足有二十多個平方,陳設比較簡約,一張牀,一個書桌,一個暑假,幾把椅子,一個錄音機,一臺筆記本電腦,牆角立着兩杆鈍頭長槍,其他的就沒了。
當然,說是簡約,可對現在的年代來說,這是很標準的城裡人設備了,還是條件不粗的城裡人才能給孩子買得起的。這臺電腦還是當年王恆瀟從上海帶回來的,早就過時的,可沒有可換的,只能一直將就着用,不過內部的零件都是換過的,也就是升級過的,還是勉強可以。
楊琴和李玫都不是第一次來這裡了,熟門熟路的,楊琴直接一下撲到王恆瀟的牀上,舒服的滾了兩下,笑着說,這牀比她睡的還舒服。李玫則是坐在王恆瀟的書桌前,翻看幾本世界名著。
三人是學校內著名的好朋友,全校師生都知道三人關係非常的好,經常互相到對方家裡去玩兒。
過了一會兒,龐叔帶着龐東來王恆瀟家裡做了一會兒,帶了兩瓶啤酒和王恆瀟父親喝了。龐叔現在雖然自己家裡也有自己的一百多畝土地了,可還是堅持分出一些時間給王恆瀟家裡幫忙幹活兒,也不求工錢。這是一個很老實的農村人,知恩圖報,他們一家能在這裡生活下來,他知道就是靠的王恆瀟家裡的幫助。
龐英以高分考上庫市重點高中的時候,龐叔家裡是拿不出錢去交學費的,是從王恆瀟家裡借的錢。而在前世,王恆瀟記得龐英就是因爲上不起高中,纔會在中考成績很好的情況下去上了中專,然後早早的步入社會,碌碌無爲。
而龐兵,前世的記憶力,這傢伙初中都沒上完,就因爲厭惡學校而棄學跑出去打工賺錢。現在這小子在初中的學習還很不錯。
這些,龐叔一家都很記得,逢年過節,都會首先到王恆瀟家裡來。
龐東和唐鵬在家待了一會,就再來找王恆瀟玩兒了。小孩子是真正的羣居動物,讓他們一個人在家呆着,那比揍他一頓還難受。這兩小子平時基本上都是在王恆瀟這裡度過的,這裡好玩的東西多,看看書,聽聽歌什麼的都很不錯,他們自己家裡的房間,除了一張牀和一個桌子,就什麼都沒了。
幾個小孩子在一起就會很熱鬧。
楊琴拿起王恆瀟書架上的一個白色的皮毛做的帽子,好奇的在頭上戴了一下,笑道:“同桌,這是什麼帽子?很好看。”
王恆瀟楞了一下。
這是幾年前,謝麗莎和廖沙科離開的時候,給他留下的禮物。當然,當時他們身上除了幾件衣服,也就剩下這個帽子能送人了。
“呵呵,是我朋友給我的禮物,冬天能拿出來戴戴,你喜歡就拿去吧。”
王恆瀟看楊琴很喜歡,就乾脆送給她了。
楊琴在王恆瀟面前從來不知道客氣,直接戴在頭上不拿下來了,笑呵呵地道:“那好,我就一直戴到冬天。”
李玫看向王恆瀟,笑而不語,只是伸出小手晃了晃。
王恆瀟從抽屜裡拿出一支藍色的鋼筆,放在李玫的手心,笑道:“這是我用了幾年的鋼筆,就送給你了。”
李玫開心的笑了,將鋼筆收起來,道:“好,這次算你有心,嘻嘻!”
龐東在一邊笑道:“要是去了中學,我們還能在一個班就好了。”
是的,他們都希望去了新的學校,還能熟悉的幾個人在一起,在一個班。
小孩子都是希望什麼都能長久的,希望好朋友能永遠在一起,希望要好的同學能一直和自己同班。
…………
第二天一早,王恆瀟親自騎車將楊琴和李玫送回家,在李玫家裡吃的飯,然後纔回來。
回來的時候,方強的車已經停在家門口了。父母已經習慣了王恆瀟每年暑假都會出去過,也不過問他做什麼,只是叮囑要照顧好自己。
“教官,他們已經到了。”
方強只說了一句話。
王恆瀟點點頭,和父母交代了一聲,就直接上了車,什麼都沒帶。車子迅速發動,沿着公路朝着十幾公里外的部隊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