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又問董昭:“公仁,何爲莫效王莽之策?”
董昭一臉認真嚴肅:“本來王莽仁義名望冠絕天下,登基稱帝並傳國子孫萬代乃是順理成章之事,奈何他所行政策不是開罪世家權貴,便是開罪普通民衆,更爲開罪四邊異族!如果不是王莽諸多政策失當,他建立的新朝可能真的會延續下去,而劉漢絕無中興重建本朝的可能。”
王莽上臺後,發現新王朝內憂外患,就開始了一系列改革:把全國土地改爲“王田”,不準買賣,每個不足八個男人的家庭,使用的田不得超過一井,超過部分必須分給九族鄰里,原來沒有田的人可以免費受田;把大戶人家的奴婢稱爲“私屬”,不準買賣;評定物價,改革幣制。
但由於這些政策只求名目復古,很多都是與實際情況相違背的,而且在推行時手段和方法不正確,在遭到激烈反對後,又企圖通過嚴刑峻法強制推行,使諸侯、公卿直到平民因違反法令而受重罪處罰者不計其數,加劇了社會的動盪,人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各項政策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從,因此導致天下世家豪強以及平民百姓的共同不滿。
王莽不切實際地廢除了五銖錢,盲目推行各種新幣制,使貨幣的流通和信用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使財政經濟陷於癱瘓。王莽的幣制改革本意是削弱豪強大族的經濟實力,但由於幣制複雜混亂。導致民間交易很不順暢,造成了民間物價的不穩定。並且每次改制的錢幣大小不斷縮小,價卻越來越高,實質上剝削了普通民衆的財富,引起了普通民衆的不滿甚至憎恨。
以王田製爲名恢復井田制,雖然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抑制漢末土地兼併帶來的的危機,但嚴重損害了大地主豪強的利益,使他們開始厭惡並抵制王莽的統治。由於王莽沒有切實的強制措施,地主豪強多餘的土地大多沒有交出來。所以朝廷沒有足夠的土地分給應該受田的無地、少地農民,使他們也失去了信心。僥倖分到土地的人也不滿意僅僅得到所有權不屬於自己的“王田”。數年後,王莽被迫恢復土地自由買賣。
禁止買賣奴婢並沒有改變奴婢的身份,王莽本意是要制止奴婢數量的擴大,解決社會上日益嚴重的奴婢問題,但這項措施也遭到了上自蓄奴之家,下至失地之民的反對。因爲禁止奴婢買賣,既觸犯了官僚、豪富的利益,又使失去土地而無路可走的農民斷絕了一條賣身爲奴的生路。實際上官僚地主暗中進行的土地和奴婢買賣並未停止,因而被處以重罪者的不計其數,更引起了他們的激烈的反對。三年後,王莽只得讓步。於是土地和奴婢買賣合法恢復。
爲了抑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盤剝,制止高利貸,控制物價,改善財政,王莽在始建國二年下詔實行五均六管(管通管)。所謂五均。即在長安、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城市設五均司市師,管理市場。各城設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工商各業。向市中申報經營,由錢府按時徵稅。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評定本地物價,稱爲市平。物價高於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於市平則聽民買賣;五穀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滯銷時,由司市官按本價收買。百姓因祭祀或喪葬無錢時,可向錢府借貸,不收利息,但分別應在十天或三個月內歸還。因生產需要也可貸款,年利不超過十分之一。所謂六管,是由國家對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實行管制,不許私人經營;控制名山大澤,對採集者徵稅。
從五均六管政策的內容看,如果認真推行是可以得到良好的社會效果的。但五均的前提是政府必須掌握相當數量的商品和貨幣,並且有強有力的管理手段。由於沒有這兩方面的條件,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賈來推行,反而給了他們搜刮百姓的機會,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壟斷性經營。由國營對鹽鐵等實行統管統制,早已被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實施自然不會有好結果,而由國家控制名山大澤,實際只是給主管官員增加了財源,最終,國家沒有增加收入,百姓卻加重了負擔,正當的商人和手工業者也受到打擊。
王莽食古不化,認爲改制後-切都要符合古義,於是掀起了空前絕後的改名運動,無論地名、官名、建築名,幾乎都進行了修改,而且還任意調整行政區劃和行政部門的職權,此後仍一改再改,有的郡名一年間改了五次,最後又改還到原來的。官吏和百姓難以記住,所以每次頒發詔書和公文,都要在新名後注舊名。頻繁的改名給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麻煩,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厭惡。
王莽同時對邊疆異族也採取了一系列錯誤政策。
王莽脅迫羌人“獻”出青海湖一帶的土地設立西海郡,以便與國內已有的北海郡、南海郡、東海郡合起來湊全“四海”。爲了使這塊荒地像一個郡,必須強制移民,於是增加了五十條法令,以便增加成千上萬的罪犯,滿足移民的需要。爲了這個西海郡,王莽招來了羌人與內地民衆的不滿。
王莽又將原本臣服於漢朝的匈奴、高句麗、西域諸國和西南夷等屬國統治者由原本的“王”降格爲“侯”,又收回並損毀“匈奴單于璽”,改授予“新匈奴單于璽”;甚至將匈奴單于改爲“降奴服於”,高句麗改名“下句麗”;各族因此拒絕臣服新朝。
王莽又輕率地決定動用武力討伐匈奴和其他異族,不僅導致邊境衝突,還使數十萬軍隊長期陷於邊疆,無法脫身,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造成邊境戰亂不絕,又使得中原缺乏足夠兵力去平定內亂。
王莽興師動衆大大加重了老百姓的賦稅、徭役負擔,甚至造成成千上萬的百姓死於非命,如徵句町時,王莽發吏民二十萬,因軍糧前後不相及,士卒飢疫,三歲餘死者數萬人,人禍加上天災,使土地荒蕪,物價騰貴,米價由漢文帝時的每石數十錢漲至二千錢。
因爲王莽諸項改革都很不當,觸犯了上至世家豪強下至寒庶百姓的利益,當時的農民大起義,實際上是全民大起義,牆倒衆人推,新朝只建立了十五年,就結束了。
平心而論,王莽這些改革,出發點大多都是好的,若是稍加修改,都可以是善政。
王莽把全國土地改稱“王田”,廢除土地私有制,實行土地國有化,私人不準買賣土地,就是強行的抑制土地兼併,跟後世的某主義何其相似,若緩行慎行,也算是良策。
王莽提出了“五均官”主管評定物價、調節市場、辦理賒貸、徵收稅款等事宜,實行酒專賣、鹽專賣、鐵器專賣等專賣制度,由中央政府統一發行貨幣,山上水中的天然資源,都爲國家所有,由政府開採,跟後世的國有經濟何其相似;若是王莽先整頓吏治,遏制官員貪腐,然後行國家壟斷,就能扶持起強大的國家資本來對抗地方世家豪強,然後緩緩剪除地方世家豪強,新朝便可安然無恙,可惜了。
王莽規定,由政府控制物價,防止商人操縱市場,以消除貧富不均,食糧布帛之類日用品,在供過於求時,由政府照成本收買,求過於供時,政府即行賣出,以阻止物價上漲,這種平抑物價的政策乃是大善。
王莽規定,對一切工商業,包括漁獵、卜卦、醫生、旅館,以及婦女們家庭養蠶織布,從前都自由經營,現在新政府都課徵純利十分之一的所得稅,政府用這項收入作爲貸款或平抑物價的資金。王莽在其稅制改革中,除了擴大工商業稅範圍徵收懶惰捐外,還提出“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的徵稅原則,王莽這些稅收政策實爲近代所得稅之先驅。
王莽還規定,對於無業遊民,每人每年罰布帛一匹,無力繳納的,由政府強迫勞役,勞役期間,政府供給衣食,這是在強制提高就業率。
王莽相當關注民生,他廢去皇室的呼池苑,改設安民縣,遷移窮人去住,沿途飲食及到達之後所需田宅器具耕牛種子等,都由官府供給或借貸,王莽又下令在長安城中投資建設五個裡共兩百個廉租房住宅小區,供貧民居住,權勢開始向民生傾斜。
從以上的各種政策,完全看得出,王莽在新朝的改革類如後世的社會主義,太過超越時代了。
王莽最超前的就是幣制改革了,雖然因爲混亂而導致統治覆滅,但王莽在世界鑄幣史上開創了主、輔幣相結合的“寶貨制”,對後世的幣制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王莽用一些做工精美但不足值的貨幣代替以前的金塊銀塊,簡直就是近代幣制改革的翻版。
說到這裡,董昭嘆息道:“憑心而論,除變更幣制外,王莽所做的各項革新都可謂切中時弊,可惜操之過急,又運氣不好,前漢到新莽時人口最多,又連年災荒,那些世家豪強跟在赤眉綠林後面,輕而易舉地瓦解了王莽的統治。希望主公做出諸項革新時務必權衡清楚,莫要重複王莽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