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是麼?”葉楚歌嘴角浮現出一絲冷笑,語氣殘忍的說道:“我可不會這麼輕易殺了你!你是個漂亮的女人,起碼我要找二十個乞丐享用的你身體,等你被活活草死之後,再把你光溜溜的身體扔在大街上受人欣賞,如何?”
“你這個變態!”紅衣女子打了個冷顫,她感覺到葉楚歌似乎真的能夠說到做到。
“我們不妨試試!”葉楚歌一隻手用力,居然就那麼把紅衣女子給提了起來。
“等等!”大鬍子這時候急忙大喊。
“小兄弟,冤家宜解不宜結!今天的事情,我們若是有不對之處,還請多多見諒!只要你肯放了小姐,所有的恩怨都一筆勾銷!”他接着說道。
葉楚歌停下了腳步,大鬍子一看有門,便馬上說道:“我們家主人姓許,或許你應該聽過!”
“許!”葉楚歌身體一震,這個時候的水港千王,姓許的只有一個人人,現在他應該正是風光的時候。
鬆開紅衣女子脖子上的手,葉楚歌望着她眼中露出了無比古怪之色,似乎是同情或是惋惜。
“看在許千王的份上,今天的事情就這麼算了!”葉楚歌淡淡的說道,從皮箱中掏出了一萬塊扔在了地上:“這些錢就當我是賠禮的!”說完便不再回頭,徑自揚長而去。
“可惡的傢伙,有種別走!”紅衣女子怒氣衝衝的就要追上去,卻馬上被大鬍子給拉住。
“小姐,這個人的實力神秘莫測,我們還是不要招惹這樣的對手!”他搖頭說道。
“他走的時候那眼神是什麼意思?難道本姑娘的容貌有那麼不堪嗎?”紅衣女子心中簡直要氣炸了。
前面那些事情,說開了也不過是小事,可是葉楚歌后面說的話和那眼神,卻是讓她無法忍受。
“沒想到會遇到他的女兒!”葉楚歌很快走出了小巷,心中也是覺得世事其妙無比。
許千王便是他重生前的師傅,在遇到他的時候,已經是家破人亡,重傷在身。
很明顯,按照當年的軌跡,這位許小姐恐怕在未來會遭遇到不測。這也正是葉楚歌最後會眼眸中露出惋惜的神情。
“如果到時候我擁有足夠的能力,或許我應該做點什麼!”葉楚歌深深呼出一口氣。
許千王對他有授藝之恩,雖然千王是一條不歸路,可是他差點就可以成功上岸了。
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葉楚歌自然不算什麼好人,可是這一點做人的道理,卻不敢忘記。
按照當年許千王所說的,應該就在九二年發生了讓他家破人亡大事。
回到賓館,葉楚歌卻沒有上去,而是攔了一輛的士,朝水港市的郵政局而去。
這個時候水港郵政已經開啓了貴重物品保管的私人信箱,一千張留園股票放在這裡儲存是最好不過了。
很快到了郵政局辦好了手續,一年上千元的費用雖然昂貴,當時相對於這一千份股票來說,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將私人信箱的鑰匙小心的收好,葉楚歌到附近的商場又買了一根綴飾的鏈子,把鑰匙穿好以後,掛在自己的脖子上。
然後又到附近的銀行把十元的票子全部換成了百元大鈔,順手將大皮箱扔到了垃圾桶旁邊。
如此便一身輕鬆,打車到火車站買了一張凌晨兩點鐘的火車回安寧之後,葉楚歌的整個心情方纔放鬆了下來。
吃罷午飯,葉楚歌在賓館寫了兩個小時,又寫了一萬五千字,加上原先的一萬五,總計已經有六章了。
“拿這些給唐華強先看看也就夠了!”葉楚歌微微一笑,回去的時候肯定也會加快速度寫,不過那些只有等到正式簽了合同纔會讓唐華強過目!
他這時候忽然心念一動,馬上從椅子上長身而立,推開門便出去了。
莫名其妙的,他忽然想去留園看看,被這種念頭驅使着便不由自主的行動了。
“哎,桐桐,真不明白,你爲什麼會要來這個地方,我覺得一點都不好玩!”留園之中,兩個身材高挑靚麗的漂亮年輕女孩正在
隨意的走着。
“明真,你最喜歡的就是去商場血拼,別的地方自然一點都不好玩!”桐桐嫣然一笑,前方就是江南三大名石之一的玉玲瓏,這一次難得來水港一趟,還是不要錯過的啊。
她是一個對於感情十分虔誠和專一的女子,所以對於傳統的一些東西特別的喜歡。
“誰說不是啊!不如我們區旁邊的商店街看看,買點工藝品也好啊!”另外個女孩子模樣也十分亮麗,只是氣質比桐桐要遜色一些。
“等我們看完玉玲瓏再去好麼!”桐桐溫柔的看着她,那眼神柔和的讓人不忍拒絕。
“哎呀,怕了你了!”明真一跺腳,只好答應。
兩個女孩的氣質打扮一看就不是水港本地的女孩,所以很快便吸引了無數男子的目光。
不少人想過去搭訕,可是見到桐桐那飄然出塵的氣質,都不免有自慚形穢之感。
“咦,老三,你看那兩個妞長的可真正點啊!”這時候一個混混模樣的男子忽然依在一個亭子內,雙目色眯眯的看着前方。
“哪兒呢?”被稱作老三的男子也急忙望了過去,很快便雙目精芒四射。
“果然是兩個正妹!不如我們一人一個如何!”老三扭頭問道。
“正合我意!”另外一個混混哈哈笑道,兩人扔掉了手中的香豔,便快步走了過去。
“咦,那個背影似乎很讓我熟悉啊!”葉楚歌立在距離玉玲瓏不遠的地方,若是此時有手機可以自拍的話,他一定毫不猶豫的這樣做。
打算離去的時候他無意間看到一個白衣飄飄的身影,頓時愣住了。
那是兩個很漂亮的女孩子走了過來,不過他的目光卻一下被白衣女子所吸引了。
等到那女子擡起頭來,淺笑倩兮的時候,他整個人就好像被電擊了一般。
“小龍女?”葉楚歌感覺到頭昏眼花,差點整個人都站不穩了。重生以前,身爲超級大富豪的千王,雖然女人無數,可是卻終身未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