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在細雨中呼喊(中)

喬雪竹有些書呆子氣,也有些不通人情世故,但很聰明。

她一下就感覺到秦詠梅的語氣裡帶有情緒了,立刻又緊張起來。

“怎麼了?阿姨,是不是他出什麼事了?”

“怎麼會呢?你不早上剛跟他聯絡過嗎?”

“是啊,我也省思不會這麼快呢。”

“你們交往多久了?”

“兩年了。”

“見過面沒有?”

“還沒呢,他說他天暖和的時候就來京城看我。”

“你應該有他的照片吧?”

“有啊,有啊。”

說着,喬雪竹從包裡拿出個小相冊,把王明偉那一頁翻出來給秦詠梅看。

秦詠梅仔細打量着。

“看這頭型,個頭兒不矮啊。”

“嗯,有一米七六。”

“長得挺帥。”

“是吧……”喬雪竹有幾分得意。

“你長得也挺標誌的。”

喬雪竹不好意思地抹一抹額頭的劉海:“他也這麼說……”

“他具體在哪個單位上班兒啊?”

“他沒有單位,他在工地裡打工,每天都很辛苦……”

“那你們怎麼寫信啊?”

“他以前在你們奉天市農科所家屬院幹過,跟那裡的人挺熟。他就給我留了那裡的地址。”

“他倒挺誠實,沒說自己在那裡上班兒。”

“是啊,所以我們很聊得來。他有他生活的艱難,我也有我求學的不易。”

“嗯,年輕人坦誠點好。”

“他說春節後想到京城來,看看能不能在哪個大學裡找個保安的工作,可以一邊上班兒一邊學習,將來爭取考研。”

“唉,好啊,你們也算是很投緣了。”

“是啊,當初想交筆友,就是想認識有共同語言的人。”

“你知道他具體是哪裡人嗎?”

“具體也不太清楚,叫什麼酒店鄉……”

詢問了一會兒後,秦詠梅和小崔告辭了。

臨別之際,秦詠梅拍着喬雪竹的肩膀:“阿姨有個小小的請求。”

“您真客氣,有事儘管吩咐。”

“我們辦案的規矩您應該知道。”

“是啊,公事公辦。”

“我的意思,咱們這次的談話你不要透露給任何人。”

“明白。”

“包括王明偉。”

“好的……”

喬雪竹有些難過,再次問起:“他是不是……”

“不一定,但無論如何,你都是個堅強勇敢的女孩子!對吧?”

說着,秦詠梅掏出手帕把喬雪竹嘴脣上的黃豆醬擦掉了。

喬雪竹咬着嘴脣使勁點頭:“嗯!我知道了!”

回到省城後,秦詠梅先來微機房查詢王明偉的戶籍資料。

根據姓名還有原籍,一下就查到了。

王明偉生於1967年,高中文化。

高中畢業後參加過三次高考,皆以10分到50分的差距落榜。

眼下在省城從事建築工作。

“他一個建築工怎麼買得起傳呼機?肯定有問題!”翟隊說。

秦詠梅搖搖頭:“不一定啊,建築工一年也能賺兩三萬呢。”

況玉林也說:“我那天看一個收破爛的腰裡還彆着個傳呼機。”

“你可別瞧不起收破爛的,他們個個都是萬元戶。”

像王明偉這種情況,連犯罪嫌疑人都算不上。

既沒有死者,也沒有作案工具,更沒有見證人。

僅憑一件染血的毛衣,就覺得對方有罪,這個確實不行。

只能先了解一下情況。

省局這邊比較省事,不用公安下鄉,直接讓地方派出所把王明偉帶過來。

秦詠梅還特意吩咐:“要客氣點,就說協助辦案。”

新年剛過,鄉鎮派出所的公安就把王明偉領來了。

王明偉留着平頭,穿着雖不時髦,但也乾淨利索,根本看不出是個民工。

而且城裡的男青年,一般到了二十五六歲以後都會發胖。

就像80年代以前東北地區流行扁頭一樣。

眼下,東北地區流行肚子。

男人挺着個肚子,被稱爲芝麻肚。

一看就是個小老闆。

大姑娘小媳婦都會多看兩眼。

王明偉沒肚子,反而比城裡的同齡人略顯年輕一些。

二十七八歲的人,看起來就二十多歲的樣子,像個大學生。

等他坐下來,他的雙手立刻就出賣了他。

他的手很大,手指頭很粗,一根手指有女孩子兩根那麼粗。

手是可以後天變大的。

長期勞動的人手會比尋常人大很多,手指頭也會漸漸變粗。

秦詠梅和翟隊跟他寒暄幾句後,翟隊拿出了那件羊絨毛衣。

秦詠梅暗暗觀察王明偉的臉色。

王明偉目光裡有一絲惶恐閃過,但很快就恢復了鎮定。

“這是你的吧?”

“沒錯。”

“哎喲,這毛衣不便宜啊,得三四百吧。”

“是啊,快四百了。”

“真捨得啊,這沾的是什麼啊?”

“血。”

“什麼血?”

“雞血。”

秦詠梅預料到王明偉會狡辯。

但沒想到他這麼鎮定,以他的文化水平回答的這麼痛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說的是真話。

這一樣一來,這個案子就不成立了。

沒有被害人,沒有作案現場,更沒有兇器和兇手,哪來兇案?

翟隊冷笑:“那你爲何要千里迢迢把毛衣扔到飛機場?”

“沒有千里迢迢啊。”

翟隊這屬於廁所裡摔盤子臭(瓷)詞亂崩。

碰上王明偉這種小有文化的根本不管用。

翟隊有些尷尬:“少在這裡狡辯!飛機場離市區這麼遠,不就相當於千里迢迢嗎?”

王明偉笑了:“好吧。31號那天我回鄉下去,半路在機場附近換車,所以……”

“這……”翟隊一時語塞。

秦詠梅嘆口氣:“你一個鄉下的孩子也忒不會過了,幾百塊錢一件的毛衣沾了點血,隨便就扔了。”

“是這樣。”王明偉不緊不慢地說:“我們鄉下有規矩,就是不把晦氣的東西帶到新年。馬上快過年了,所以我就把沾血的毛衣扔了。”

秦詠梅不由得暗暗讚歎:思維很縝密啊。

翟隊撇嘴:“胡扯!你不是酒店鄉的嗎?我老家離你們那裡也不遠,怎麼從沒聽說這個風俗?”

王明偉微微臉紅:“或許是我們家自己的習俗。”

“不光毛衣沾血了吧?”

“是啊,襯衣也沾了,也讓我扔了。”

“扔到哪去了?”

“就扔在大東路的一個垃圾桶裡。”

“爲什麼要分開扔呢?”

“唉,本來不捨的扔毛衣啊。襯衣才五六十塊錢,直接就扔了。拿着毛衣猶豫了好一會兒才下決心扔掉了。”

這一回不光翟隊語塞,秦詠梅也一時不知說什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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