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與陸九淵曾經進行多次辯論。1175年(宋孝宗淳熙二年),史學家呂祖謙約朱熹、陸九淵等四五人在信州的鵝湖寺集會,討論學術問題。陸九淵寫了“易簡功夫終久大,支離事業竟浮沉”的詩句。“易簡功夫”是吹噓自己,“支離事業”是譏諷朱熹。討論三天,不歡而散。這場辯論,主要是關於“爲學之方”。朱的意思是教人先“泛觀博覽”,多讀書,然後達到對於理的認識;陸則主張“先發明人之本心”。陸譏朱爲“支離”,即煩瑣。朱譏陸爲“禪學”,即走佛教禪宗的道路。這種論學方法上的不同,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而只是唯心主義內部客觀唯心主義與主觀唯心主義的區別。
朱熹和陸九淵又辯論過關於無極、太極的問題。陸九淵批評朱熹的“太極”,是“無物之前,陰陽之外,不屬有無,不落方體,迥出常情,超出方外”,真可以說是把這個“無人身的理性”(超越萬物的絕對本體“天理”)說得淋漓盡致;而朱熹批評陸九淵的“太極”,是“認得個昭昭靈靈,能作用的”,這也可以說把主觀唯心主義的那個“本心”描繪得十分形象了。
從朱熹說,他爲了肯定超現實的“理世界”,因而要特別強調“太極”的超時空超形體的性質,因此只說一“太極”不夠明確,所以不得不把“無極而太極”解釋爲“無形而有理”,強調“理”的形而上的性質。而陸九淵要說明的是“心即理”,既然“心”中包含有“理”,“心”就是根本,一切都從此發展出來,那麼只說“太極”(理)就夠了,不必說“無極”。這就是說,朱熹要把“理”絕對化,使之與萬物對立起來,並認爲形而下的萬物只不過是照着它而存在的。陸九淵則把“理”與“心”結合在一起,以便使“心”成爲萬物存在的根據。陸九淵懷疑《太極圖說》是周敦頤寫的,他認爲不應該“以無極字加於太極之上”。他說:“《易大傳》曰:易有太極。聖人言有,今乃言無,何也?”他不贊成朱熹所講形上、形下的區別。他說:“《大傳》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陰一陽已是形而上者,況太極乎?”
朱熹認爲,陰陽是形而下的,理纔是形而上的;陸九淵則認爲陰陽就是形而上的。朱熹強調所謂“無極而太極”就是表示“無形而有理”。他說:“周子所以謂之先極,正以其無方所無形狀,以爲在無物之前而未嘗不立於有物之後,以爲在陰陽之外而未嘗不行乎陰陽之中,以爲通貫全體無乎不在,則又初無聲臭影響之可言也。”他指責陸九淵不懂“道器”的區別,“直以陰陽爲形而上者,則又昧於道器之分矣”。總之,朱分別“形上”、“形下”,以爲有兩個世界,陸則只承認一個世界,即心的世界。朱陸關於無極太極的意見分歧,也只是客觀唯心主義與主觀唯心主義的分歧。
不管朱熹和陸九淵之間有多大的紛爭,“心學”和“理學”都是唯心主義,他們的爭論是唯心主義內部的爭論。關於這一點,後來的黃宗羲就已經看到了。他說:“二先生同植綱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即使意見終不合,亦不過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謂學焉而得其性之所近,原無有悖於聖人。”
朱陸的辯論乃是唯心主義陣營內部不同派別的辯論,南宋以後到清代中期,唯物主義的哲學家對於朱陸兩家的唯心主義展開了批判鬥爭。
四、“心外無理”、“心外無物”
王守仁,字伯安,號陽明,生於1472年(明憲宗成化八年),死於1528年(明世宗嘉靖七年),浙江餘姚人。王守仁的著作,後人編輯爲《王文成公全書》,其中在哲學上比較重要的是《傳習錄》和《大學問》。
他出身官僚地主家庭,早年曾任兵部主事,反對過宦官劉瑾,被貶爲貴州龍場驛丞(公路站長)。在龍場,開始走上主觀唯心主義的道路,後來累升爲左僉都御史巡撫南贛,鎮壓了各地的農民起義。皇室貴族寧王朱宸濠起兵企圖篡奪帝位,王守仁對之進行討伐,在短期內就生擒了宸濠,爲明代封建朝廷平定了內亂,受封爲新建伯。晚年又受命鎮壓思田(思州,今貴州岑鞏縣:田州,今廣西田東縣)及八寨斷藤峽的苗民和其他少數民族的武裝反抗,在回軍的路上死去。他在軍政餘暇不斷講學,影響很大。
明代中期,階級鬥爭日益尖銳,封建統治出現了危機。當時,皇室貴族,官僚地主的土地兼併達到了極其嚴重的地步。大規模的農民起義不斷髮生,農民的起義鬥爭,又促使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也日益深化,皇室與藩王之間,宦官與官僚之間,爭權奪利,彼此的鬥爭也異常激烈,有些貴族藩王想乘勢奪取中央政權。這樣,農民反抗封建統治的階級鬥爭,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利鬥爭,使當時的封建統治陷於不穩,出現了嚴重的政治危機。
當時程朱的學說已經成爲僵化的教條和地主階級士大夫獵取功名的工具,逐漸失去束縛人心的力量。於是王守仁站在官僚地主的立場上,繼承並發展了陸九淵的主觀唯心主義,強調人的主觀意識,宣揚封建道德是人人心中內在固有的先驗意識,企圖用主觀唯心主義的思想體系代替程朱學說,作爲維護封建社會秩序的精神力量,挽救當時封建統治的政治危機。
王守仁認爲,封建道德觀念就是人人心中固有的先驗的意識,就是心中之理,這心就是一切的根本。於是提出了“心外無理”、“心外無物”的主觀唯心主義體系。王守仁在鎮壓農民起義的過程中,得出“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的結論。
王守仁早年曾經信仰程朱,想依照朱熹客觀唯心主義的學說去實行。他同一個朋友商量,“做聖賢要格天下之物”,怎樣格物呢?“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他那個朋友“早夜去窮格竹子的道理”,想了三天,沒有得到竹子之理,反而病了。王守仁自己也是“早夜不得其理”,到七天,也病了。於是在一起嘆氣,說“聖賢是做不得的,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後來,他在龍場,反覆思考如何有效地進行封建道德的修養?自以爲達到了“徹悟”,荒謬地斷言:“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
於是由客觀唯心主義轉到主觀唯心主義。本來,程朱所謂的“格物”雖然是從一事一物着手,但主要內容是要通過這去認識“天理”,也就是認識封建社會的道德原則,而不是得到具體的科學知識。王守仁按照這種辦法,根本不去觀察竹子生長變化的過程,不去總結人們培植竹子的經驗,而只是面對着竹子進行主觀地冥思苦想,當然不可能得到任何竹子之理。他由此斷定探求外物之理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完全否認了客觀規律,否認了客觀世界,從而作出了主觀唯心論的荒謬結論。
王守仁繼承併發揮了陸九淵“心即理也”的見解,否認心外有理。他以爲朱熹的錯誤就在於把心與理分別爲二。他說:“夫萬事萬物之理不外於吾心,而必曰窮天下之理,是猶析心與理而爲二也。”這就是說,事物的規律是離不開認識主體(“心”)的,離開認識主體去尋求事物的規律,這樣的事物規律是沒有的。同樣,離開事物規律來講認識主體,這樣的認識主體,也沒法說是什麼。陸九淵、王守仁斷言心即是理,這完全是顛倒事實的主觀唯心主義謬論。王守仁雖然也講“萬事萬物之理”,但其中心是封建道德的基本原則,即是所謂“忠孝之理”。他認爲,這種“忠孝之理”是人人頭腦裡所固有的,實行忠孝的原則,關鍵不在被忠孝的君親身上,而在於主觀上是否盡到了“忠孝之理”。所以他說:“忠與孝之理,在君親身上,在自己的心上?若在自己心上,亦只是窮此心之理矣。”
王守仁不但斷言“心外無理”,而且硬說“心外無物”、“心外無事”,荒謬地否認客觀世界的存在。他認爲,離開人天賦的“良知”,就無所謂萬物。他說:“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爲草木瓦石矣。豈惟草木瓦石爲然,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爲天地矣。”這就是說,人的“良知”是自然界萬物存在的根據。因此,所謂“物”,也就是人的意識的表現。他說:“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
他認爲,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這統一體是精神性的。即所謂“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
《傳習錄》中又記載着一段問答,他問一個弟子:“你看這個天地中間什麼是天地的心?”弟子答:“嘗聞人是天地的心。”他問:“人又什麼叫做心?”答:“只是一個靈明(認識作用)。”於是,他說道:“可知充天塞地中間只有這個靈明……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他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弟子問:“天地鬼神萬物千古見在,何沒了我的靈明便俱無了?”他答道:“今看死的人,他這些精靈遊散了,他的天地萬物尚在何處?”王守仁也說,“蓋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但他是爲他的唯心主義一元論論證的。
他又提出論證說:在父母身上求孝之理,孝之理到底在我的心中呢,還是在父母身上呢?假如在父母身上,那麼父母去世之後,我的心就沒有孝之理了嗎?事實上,所謂忠孝的觀念乃是封建統治階級的道德觀念,乃是封建社會的政治制度與家族制度在人頭腦中的反映,而封建的政治制度與家族制度又是以封建社會的經濟關係爲依據的。在所謂“親沒之後”,當時的家庭制度依然存在,所以在封建地主階級的意識中,仍然有孝的觀念而並非源出心中。封建的道德意識決不是人們心中自有的。王守仁認爲“忠孝之理”只是心中之理,是完全錯誤的。
所謂鬼神確是主觀的幻影,而天地萬物是客觀存在的,他卻認爲也是依靠人的知覺而存在的。他說,每一個人有他自己的世界,依靠他的知覺而存在。他認爲,“我的靈明”是天地萬物的“主宰”,天地萬物都依靠“我”的知覺而存在。“我”死了,“我的靈明”“遊散”了,我的世界也就沒有了。這是明顯的唯我論。
《傳習錄》中記載:王守仁和他的弟子們到南鎮地方遊山,一個弟子指着山中的花樹問道:“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我心亦何相關?”這是對主觀唯心主義的一個致命詰難。王守仁對此詭辯道:“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這是說,當未看花時,心不起作用,花也就沒有;而當看花時,這花才顯現出來。他企圖從人們認識事物的存在必須通過感覺來論證事物的存在依靠於感覺,這完全是詭辯。他的這個回答和英國主教貝克萊的“存在即被知覺”的主觀唯心主義命題相類似。
精神、意識是根本的,第一性的,萬物是由意識派生的。主宰身體的是“心”(精神主體),精神活動產生意識,意識的本體是知(對“理”的認識),意識的表現所在就是物。這也就是說,事物不能離開人的知覺而獨立存在,事物的存在完全依靠人的知覺。
五、“致良知”的認識論
良知是心的本質,是先天固有的認識。良知也就是天理,一切事事物物及其規律都包括在良知之中,達到本心的良知,也就達到了對一切真理的認識。他認爲,人都有良知,就是生來固有的關於真理的認識,也就是對心中之理的自我認識。他說:“知是心之本體,心自然會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