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社會背景
唐朝自“安史之亂”後,各種社會矛盾就更加充分暴露出來,以至國勢日衰,民困政廢。當時由於土地兼併嚴重,唐初實行的“均田制”早已破壞,“租庸調”的稅制已無法推行。德宗時改行“兩稅法”,即並田賦戶調與徭役爲一,根據政府支出用途的需要,按照老百姓的貧富定出等第高下,分夏秋兩季收稅。這樣雖然給政府增加了收入,但“藩鎮州縣,多違法聚斂”,依然是重重地壓在貧苦農民身上。
柳宗元在《答元饒州論政理書》中就指出這種稅制反而給農民加重了負擔,他說:“貧者愈困餓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橫侈泰而無所忌。”白居易也在他的《重賦》中揭露兩稅法說“國家定兩稅,本意在愛人”,但實際上卻造成了“幼者形不蔽,老者體無溫”的情景。柳宗元在很多詩文中都描寫了當時人民生活的困苦,“蠶絲盡輸稅,機杼空倚壁”,這正是當時社會的真實寫照。
同時,由於藩鎮割據和宦官當權,統治階級內部的爭權奪利也更加發展起來。當時各地藩鎮的節度使各自擁兵自重與朝廷對抗,企圖奪取李唐王朝的政權,因而連年內戰不已,嚴重地破壞了生產,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損失。宦官在朝倚仗皇帝,擴大他們的勢力,不僅掌握了政治大權,而且也掌握了軍權。宦官大權在手,他們和他們的親友就無惡不作,魚肉人民。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民和地主的矛盾就更加尖銳了。
隋末農民起義沉重地打擊了這一已經腐朽了的勢力,使庶族地主的勢力有了很大的發展,並且逐漸形成了一支與門閥世族爭奪權力的力量。在唐朝,雖然門閥世族仍然佔據統治地位,他們和藩鎮、宦官勾結在一起,保持着種種特權,但由於庶族地主的鬥爭,使李唐王朝的有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庶族地主的要求,例如普遍推行了的“科舉制”等。
然而藩鎮和宦官勢力的社會支柱則是當時享有政治和經濟特權的門閥世族。從漢魏以來門閥世族的勢力不斷髮展,逐漸成爲中國封建社會發展的主要障礙。
柳宗元、劉禹錫正是生活在這樣的時代。
二、柳宗元的歷史進化觀點
柳宗元字子厚,生於773年(唐代宗大曆八年),死於819年(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是唐代著名的文學家和哲學家。他的著作被編爲《柳河東集》,其中《天說》、《天對》、《答劉禹錫天論書》、《封建論》和《非國語》等篇是他的主要哲學著作。柳宗元是當時正在發展着的庶族地主的代表,他的政治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企圖在緩和農民和地主矛盾的基礎上發展庶族地主的利益。
柳宗元有一篇《六逆論》,這篇文章可以說是一篇代表當時庶族地主要求的重要著作。在《左傳》中有關於“六逆”(六種大逆不道)的記載,說:“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柳宗元對這所謂“六逆”作了區分,他認爲“少陵長,小加大,淫破義”可以稱爲“逆”,是社會亂的原因;然而“賤妨貴、遠間親、新間舊”則不是社會亂的原因。相反,“貴而愚,賤而聖且賢”這樣的“賤妨貴”是合理的;“親而舊者愚,遠而新者聖”且賢力這樣的“遠間親,新間舊”也是可以允許的。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柳宗元在原則上認爲上下尊卑的封建等級制是不能破壞的,因此,不能“少陵長,小加大,淫破義”;但是在封建地主階級內部就不應是“貴貴”、“親親”,而應是“選賢與能”,應是“官無常貴”。
柳宗元在《天爵論》中提出尊貴不應依靠門戶等第,而應看他是否聖賢,是否具有“仁義忠信”的品德。這種思想很明顯是代表當時庶族地主的要求,他們要求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發展自己,反對門閥世族的特權利益。
柳宗元的所謂聖人“以生人爲己任”的思想,也就是他的“生人之意”的思想,他在《貞符》中說,朝代的更替是“受命不於天,於其人;休符不於祥,於其仁”。“唐家正德,受命於生人之意。”所謂“生人之意”,就是指人們要求生存的意願,能夠滿足人們生存的意願的統治者,就是“以生人爲己任”,就可以得天下。這種“生人之意”的思想,並沒有能揭示歷史上朝代更迭的原因,而是把人們的主觀意願作爲社會發展的動力。其實歷史上朝代更迭是由於農民反對地主階級的鬥爭,社會的發展是由於社會基本矛盾的推動,而不是什麼抽象的“生人之意”。用抽象的人性論解釋歷史的發展是歷史唯心主義的觀點。
最能反映柳宗元要求代替門閥世族舊勢力的庶族地主的思想,是他的歷史進化的觀點。他在《封建論》中提出,社會政治發展的歷史有一個客觀的發展趨勢,它有着固有的必然性(勢)。在這一合乎規律的發展過程中,既不是任何“天命”、“神意”所使然,也不是由“帝王”、“聖人”的個人主觀意志所支配,而是由人們的生存的意願和要求所決定的。柳宗元認爲,人生之初和萬物生長在一起,然而由於人們身體能力條件的限制不能“自奉自衛”,因此就要“假物以爲用”。“假物以爲用”就會發生爭奪,這樣就要有能“斷曲直”的人出來管這些事,因而“君長刑政”就產生了。這種一層一層的爭奪,就有一層一層的統治者出現,就形成了“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的封建制。這種封建制的發生“非聖人意也,勢也”。這裡柳宗元說明了,過去“封建制”不是聖人的意志所造成,而是社會發展的形勢所要求。
當然,柳宗元的目的不在於論證過去“封建制”的必然性,他的目的是要說明,這種“封建制”由於社會的發展到秦漢時已不合理了。“郡縣制”代替“封建制”也是合乎“勢”之必然,而不是什麼“聖人之意”。柳宗元有力地揭露了當時門閥世族世襲特權所造成的“不肖者居上,賢者居下”的不合理現象,提出應該是由“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這當然是反映他所代表的庶族地主的要求的。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柳宗元是從歷史進化的觀點來分析問題的,在當時的條件下自有其進步意義。然而,更爲重要的是,他的《封建論》是爲當時他所代表的庶族地主反對門閥世族和藩鎮割據勢力的政治鬥爭服務的。柳宗元認爲,做官應由賢能者,而不應由有特權地位的門閥世族所壟斷,他說:“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人生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爲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日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但是,柳宗元畢竟是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因此他認爲應該由聖人賢人來進行統治。但是,爲什麼在秦漢行“郡縣制”之後仍然有治亂興衰、朝代更迭的現象發生呢?柳宗元認爲,首先應把“制”與“政”分開,“制”是指的“制度”,“政”是指的人的治理。“封建制”從周開始就暴露出很多問題,到秦漢以後作爲一種制度不得不改變,所以他說:“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於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但是,郡縣制作爲一種制度是合乎社會歷史發展趨勢要求的,其中之所以仍有治亂興衰,則是在於人了,所以他說:“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
三、無神論思想
柳宗元作爲當時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反對門閥世族和宦官藩鎮勢力的庶族地主的代表,不僅在他的政治思想和社會歷史觀方面反映出來,而且在自然觀方面也反映出來了。柳宗元在反對門閥世族宣揚的“天人感應力”、“君權神授”的有神論時,對韓愈在這方面的錯誤也進行了批評。
[1]對唯物主義元氣一元論的發展。
柳宗元批判“天人感應”的有神論,否定了有意志的天,那麼“天”究竟是什麼性質的,世界究竟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在這個問題上,柳宗元繼承了以前的唯物主義元氣一元論的思想,並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有所發展。
柳宗元認爲,天地不是什麼神秘的精神性的東西,“天”不過是我們看到的蒼天,“地”是我們腳踏着的大地,天地不過像大瓜果一樣的物質性的東西;在天地中充滿了元氣;元氣分爲陰陽二氣,這二氣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世界萬物。
對於這一世界萬物由元氣構成的思想,柳宗元在《天對》中更有所發揮,他直接否定了在“元氣”之上存在什麼虛構的東西,當做有意志的上帝;否定人們設計出一個“極”物,當做最初的原因。屈原在《天問》開頭提出了五個有關理論的根本問題,大意是問宇宙有沒有一個“極”?有沒有造始者?最初的造始是誰來傳道的?一切變化從哪裡來考究?怎樣知道?這些問題在古代有不少有神論和唯心論的答案,屈原的《天問》則是對這些神話傳說提出懷疑式的追問。他認爲:宇宙是由混沌的元氣構成的,沒有任何怪物在那裡主宰造爲,而那種所謂本始的神秘的東西,原來是荒誕的迷信者所傳道的,完全不可相信。
他所說的“惟元氣存”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命題,這不僅肯定了物質性的元氣是第一性的,而且多少接觸到了世界的無限性和統一性的問題。然而他直接針對的還是否定造物主,而把元氣看成是無所不包的構成宇宙萬物的最後根源,正如他在《非國語》中所說:“陰與陽者,氣而遊乎其間者也,自動自休,自峙自流。”他更說:“闢啓以通,茲氣之元。”這是對《天問》“西北闢啓,何氣通焉”的答覆,否定了神話傳說西北天門之謬論,把自然運行還原爲自然元氣之自爲。
因此,這裡又接觸到第二個問題,世界雖爲物質性的元氣所構成,但是元氣是由什麼推動它變化運動?這裡柳宗元堅持了唯物主義的立場,他認爲世界萬物的變化運動是元氣自身的陰陽二氣相互作用的結果,所以他特別強調“自鬥自竭,自崩自缺”,進一步否定了有神論。
[2]對“天人感應”和“君權神授”有神論的批判。柳宗元指出“古之所以言天者,蓋以愚蚩蚩者耳”,這是說,擡出“天命”是爲了欺騙愚昧的人,而那些鼓吹“天命”的人又往往都是要利用它達到擡高自己的目的。所以,他提出:“聖人之道,不窮異以爲神,不引天以爲高。”柳宗元是從這樣的立場出發來反對“天人感應”和“君權神授”的。
柳宗元認爲,國家興亡、人們的吉凶禍福和“天”沒有關係,人們的社會是由人自己來主宰,而不是由“天”來主宰。他在《貞符》中批判了“君權神授”的說教,明確地提出了:國家興亡是“受命不於天,於其人”;人們的吉凶禍福是“休符不於祥,於其仁”。這是他反對有神論的基本思想。
柳宗元對“天”的批判,不僅僅是提出這樣一個否定“天”有意志可以主宰人事的結論,而且他和王充一樣對他的無神論思想有所論證。他在《非國語》中舉出許多歷史事例論證自然的變化和人事的禍福、國家的興亡沒有關係,說明“天罰”之類都是無稽之談;論證鬼神、妖怪、卜筮、占夢等迷信都是些“世之餘伎”,“害於道也多”的胡說八道。例如,他批評伯陽父認爲三川震是亡國的預兆,他說:“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自動自休,自峙自流,是惡乎與我謀?自鬥自竭,自崩自缺,是惡乎爲我設?”至於國家爲什麼會亡,他認爲是“人乏財用”的結果。《伐宋》一篇則是駁斥所謂對宋人殺昭公,晉侯應示以“天罰”的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