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二卷 商王朝_第二卷 商王朝簡介



商王朝,又稱商朝、商代,中國王族分封時代第二個奴隸制王朝。它的締造者是商湯,又稱子天乙。

商王朝的始祖名叫契,契的父親是高辛氏的後代帝嚳。帝嚳娶有娀氏女子簡狄爲妃。傳說有一天簡狄與妹妹到玄丘河去洗澡,拾到了一枚五色的鳥蛋,簡狄就把它吃了,因此懷孕生下了契。契長大後被父親封於商(今河北邯鄲市磁縣),賜爲子姓。後來契輔佐堯帝治水有功,被堯帝任命爲司徒,封爲諸侯,始爲商侯。

這種記載顯然是神話性質的,我們不必當真。不過它恰恰告訴我們,那個時代當屬於母系氏族社會時期,也就是知母不知父的時代。正因爲不知道父親是誰,那時候的人類便都假託天神或自然界的崇拜物爲族魂(氏族延續的靈魂),所以遠古社會纔出現了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氏族圖騰。

史書上記載,先商自始祖契至子主癸,共傳十五任君,遷都八次。

首任君商侯子契,晚年時遷居於蕃邑(今山東騰州市),此爲前一遷。

二任君子昭明是契的兒子。他遷居於河北的砥石(今河北石家莊市平山縣),此爲前二遷。

三任君子相土是子昭明的兒子。他是夏王姒相的司馬,發明了用馬拉車,後遷居於谷熟(今河南商丘市東南),此爲前三遷。

四任君子昌若,是子相土的兒子。他遷居於東都(今山東泰安市)。此爲前四遷。

五任君子曹圉,是子昌若的兒子。

六任君子根國,是子曹圉的兒子。

七任君子冥,是子根國的兒子。子冥爲夏王姒杼的水官,帝杼十三年(前1878)死於治水。

八任君子王亥,是子冥的兒子。子王亥發明用牛拉車和耕田,在各諸侯國間從事商業貿易,後來在黃河北岸販牛時,被有易人所殺。

九任君子王恆,是子王亥的弟弟。

十任君子報甲(即上甲微),是子王恆的侄子,子王亥的兒子。子報甲在河國(今陝西華陰市境內)的幫助下,滅掉有易國,於公元前1814年遷居於有易(今河北保定市易縣)。此爲前五遷。

帝不降三十五年(前1770),子報甲滅皮氏,在皮氏舊城建都,命名爲殷。是年又把國都遷於殷(今河南安陽市西北),此爲前六遷。

十一任君子報乙,是子報甲的兒子。

十二任君子報丙(外丙),是子報乙的兒子。

十三任君子報丁,是子報丙的兒子。

十四任君子主壬,是子報丁的兒子。

十五任君子主癸,是子主壬的兒子。子主癸於帝孔甲九年(前1699)又將國都遷回到河南的谷熟(今河南商丘市東南)。史稱南毫,此爲前七遷。

帝癸三十五年(前1618),子主癸去世,傳位於兒子子天乙。子天乙就是商湯,他即位後遷都於蒙邑(今山東菏澤地區曹縣),史稱北毫,此爲前八遷。

八遷後,商湯滅夏。

商王朝滅夏後初都於西毫(今河南偃師市城關鄉)

,此後有七次遷都。

商湯二十七年(庚寅,前1591),首任王子天乙遷都於鄭毫(今河南鄭州市),爲後一遷。

公元前1435年,十一任王子仲丁遷都於囂邑(今山東新泰市東南),爲後二遷。

公元前1409年,十三任王子河亶甲遷都於相邑(今河南安陽市內黃縣南),爲後三遷。

公元前1399年,十四任王子祖乙遷都於河北邢邑(邢,又稱庇,也作耿。今河北邢臺市),爲後四遷。

公元前1328年,十八任王子南庚遷都於奄邑(今山東曲阜市),爲後五遷。

公元前1307年,二十任王子盤庚遷都於殷墟(今河南安陽西北小屯村),爲後六遷。

公元前1133年,二十八任王子武乙遷都於朝歌(今河南鶴壁市洪縣),爲後七遷。

子武乙遷都朝歌后,殷墟仍爲商都,朝歌城只是商王的別都,因此《古本竹書紀年》說:“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古史所說的“後五遷”是不包括商湯從西毫遷於鄭毫和子武乙遷都於朝歌的。

商朝共三十一任王,立國五百七十二年(前1617—前1046)。

首任王商湯,在位執政二十九年(前1617—前1589)。其中,滅夏後在位十二年(前1600—前1589)。

二任王子外丙,在位執政虛記三年(前1589—前1587)。

三任王子仲壬,在位執政虛記五年(前1587—前1583)。

四任王伊尹,在位執政虛記八年(前1586—前1576)。

五任王子太甲,在位執政虛記十三年(前1576—前1564)。

六任王子沃丁,在位執政虛記二十年,(前1564—前1545)。

七任王子太庚,在位執政虛記六年,(前1545—前1540)。

八任王子小甲,在位執政虛記十八年,(前1540—前1523)。

九任王子雍己,在位執政虛記十三年,(前1523—前1511)。

十任王子太戊,在位執政虛記七十六年(前1511—前1436)。

十一任王子仲丁,在位執政虛記十年(前1436—前1427)。

十二任王子外壬,在位執政虛記十六年(前1427—前1412)。

十三任王子河亶甲,在位執政虛記十年(前1412—前1403)。

十四任王子祖乙,在位執政虛記二十年(前1403—前1384)。

十五任王子祖辛,在位執政虛記十五年(前1384—前1370)。

十六任王子沃甲,在位執政虛記二十六年(前1370—前1345)。

十七任王子祖丁,在位執政虛記三十三年(前1345—前1313)。

十八任王子南庚,在位執政虛記七年(前1313—前1307)。

九任王子陽甲,在位執政虛記五年(前1307—前1303)。

二十任王子盤庚,在位執政虛記二十九年(前1303—前1275)。

二十一任王子小辛,在位執政虛記四年(前1275—前1272)。

二十二任王子小乙,在位執政虛記二十二年(前1272—前1251)。

二十三任王子武丁,在位執政虛記六十年(前1251—前1192)。

二十四任王子祖庚,在位執政虛記十二年(前1192—前1181)。

二十五任王子祖甲,在位執政虛記十七年(前1181—前1165)。

二十六任王子廩辛,在位執政虛記七年(前1165—前1159)。

二十七任王子庚丁,在位執政虛記十二年(前1159—前1148)。

二十八任王子武乙,在位執政虛記三十六年(前1148—前1113)。

二十九任王子文丁,在位執政虛記十二年(前1113—前1102)。

三十任王子帝乙,在位執政虛記二十七年(前1102—前1076)。

三十一任王子辛,在位執政虛記三十一年(前1076—前1046)。

商王朝的疆域,商族直接統治的區域主要有河南、山東、河北、遼寧、山西、陝西、安徽、湖北的大部,江南的部分地區,還有內蒙的部分地方。其餘爲臣屬於商王朝的古代少數民族自治區域。

商王朝的經濟主要是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

商王朝的農業生產基本和夏朝相仿,土地控制在國家和奴隸主貴族手裡,貴族們在分封的“井田”裡監督廣大奴隸拼命勞作,榨取他們的血汗。商王朝的農業生產依然十分落後,當時雖然已經有了大量的青銅,但貴族們卻捨不得用來製造生產工具,他們仍然讓奴隸使用着古老的耒耜來耕地,卻把大量的青銅用來製造兵器、禮器和飾器。

商王朝的畜牧業已經很發達,許多地方都在大量地飼養家畜和家禽,隨處可見馬羣、牛羣和羊羣,村落裡雞犬之聲不絕於耳。

商王朝的手工業主要有青銅業、製陶業、制骨業、制石業、制木業、紡織業等,商朝的製陶業和青銅業已經相當發達。1972年在河北榮城臺西商代遺址出土的文物中,發現有鐵刃銅鉞,證明商朝時已經有了冶鐵技術。

商王朝的商業也比較發達,在一些較大的城鎮和村社,出現了進行商品交換的農貿市場。

商王朝晚期,奴隸主貴族不僅對那些失去人權的奴隸施行殘酷的剝削和壓榨,對一些自由民也不放過,橫徵暴斂,民衆苦不堪言,各地不斷出現民衆反抗引發的暴亂。諸候國之間也常常因爲私利而發動戰爭。一時間,天下混亂,刀兵四起,民生塗炭。

於是,西伯侯姬昌乘機籠絡人心,加強軍隊建設,對外擴張,勢力大增。最終發展成爲商王朝亡國的掘墓人。

公元前1046年,商王朝爲周武王所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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